评论
分享

医保局推进耗材收费"全国统一"倒计时:技耗分离,规则重写

MedTrend医趋势

2026-05-14 16:19 中国

20118 0 0

长期以来,药品有国家基药目录、医保谈判、带量采购等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但医用耗材全国统一的管理规范,一直存在空白地带。

改变正在发生。

随着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密集发布、“技耗分离”改革全面落地、国家明确要求制定统一耗材目录……千头万绪的政策叠加之下,一套蔓延全国的、全新的耗材管理方式正在加速成型。


01、可单独收费 vs 不可单独收费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官微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第1期)》,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医用耗材收费的三种情形,被业内视为一次迟到已久的耗材管理“透明化手术”。

按照这一顶层设计,未来全国医院的耗材收费将彻底走向分类管理:

① 基本物耗:指不应或不必要与价格项目分割的易耗品。

② 基本物耗之外的其他一次性耗材:支持单独计费。

还有一类特殊情况——基本物耗中的“特殊”同类产品,指形态相同、功能特殊的耗材。如“纱布”与“带有特殊止血效果的功能纱布”,后者若满足特殊功能、临床必须,且当地已挂网阳光采购,可从基本物耗中排除,单独收费。

三类情形的本质差异,决定了耗材在医院端截然不同的命运:不可单独收费的,医院全额承担成本;可单独收费的,医保+患者分担,医院零差率执行,不计入科室成本。

新模式的意义在于,“一锤定音”医疗服务和医用耗材价格管理的总体方向:

一是医疗服务价格“纯化”,聚焦技术劳务价值;
二是医用耗材价格“显化”,让耗材费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三是通过DRG、DIP等支付工具的约束,引导医疗机构选择质优价宜的耗材。


要知道,改革之前,耗材是否收费按除外内容进行管理,导致同一个耗材,在不同省份、不同医院收费标准甚至名称都各不不同,难以统一化监管。

自2021年国家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来,“技耗分离”已从顶层设计进入全面落地的关键期。而作为当前耗材管理变革的核心抓手,医疗服务立项指南正是通过技耗分离原则,将医疗服务的归医疗服务、耗材的归耗材,同时拆分单一耗材与术式的绑定,将产品选择权更大限度交还给医生。

在此之中,单独计费耗材毋庸置疑是改革重点,各省的推进路径与进展备受关注。

02、地方如何落地?

医疗服务价格长期实行属地管理。国家医保局负责统一立项规则、明确改革方向,但真正决定收费标准、目录边界以及执行方式的,仍然是各省医保部门。

在具体执行层面,全国各地耗材单独收费目录的编制逻辑,呈现出三种典型实践路径。

第一类:依据历史数据的“数据平移型”模式。 

2025年6月,湖南省医保局公示《湖南省可收费医用耗材目录(试行)》,这份目录的编制完全是“镜像式”的——聚焦2021-2024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在系统上真实发生的历史耗材收费数据,遵循“历史数据平移,除外内容不变”的原则,按照国家医保耗材代码前15位进行集中展示,对少数无法精确定位的特殊情况,延伸至代码前20位。

总体而言,该模式以“先平移—后衔接—再微调”的三步走策略力求实现平稳过渡,减少医疗机构收费系统的震荡。

部分湖南省可收费医用耗材目录(有通用名的15位码)

第二类:立项指南驱动的“单项清单型”。

比如,在落实《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时,广东省在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同时,与国家立项指南配套,每落地一批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便同步配套发布一份《一次性可单独收费耗材目录》。

这种思路不追求建立大而全的综合目录,而是在成熟完备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框架上,通过补充性的“清单”来完成精细化收费管理。

广东部分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第三类:过渡衔接式“缓冲清单”管理。

国家医保局明确,在过渡期间,各省基于当地管理实际,需要界定单独收费医药耗材范围的,可暂时沿用原政策确定的范围,或者将原政策确定单独收费耗材与对应的价格项目切割,编制综合性目录清单,确保不影响患者正常使用医用耗材和报销。

2025年12月,云南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出台《过渡期非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用耗材清单》,明确在国家新立项指南正式落地前,不符合“基本物耗”条件的可单独收费耗材暂时统一纳入清单管理。同时随着未来新立项指南的分批次对接而动态调整。2026年5月30日起执行。

部分云南省过渡期非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用耗材清单

尽管上述路径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统一性不足、灵活性受限、申报审核机制待完善等问题。而且目前仍有少数省份未发布独立的单独收费耗材目录。新旧模式并存,耗材单独收费目录的全国统一,仍是一场持久战。

03、“全国统一”的耗材管理下半场

需要注意的是,纳入单独收费目录并不意味着可以医保报销,一个更大的“统一”正在同步推进中。

2023年,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各省应完成制定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医保目录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2026年起,国家将逐步制定全国统一的医用耗材医保目录。


这意味着,继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立项实现全国统一之后,医保医用耗材全国统一目录也正在制定当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天津、山东、贵州、江西、河北、湖南等超过20个省份已发布或正在推进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目录管理体系,比如:


河南去年公布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5年)》则共收录耗材4669个,于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山西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首批全省统一目录,3786类耗材入列,乙类3538个,丙类248个;


今年4月1日,新版山东《医用耗材目录》正式施行,以国家医保局统一分类代码为骨架,严格按照“三级分类+医保通用名”(10位码)管理,目录共收录733类医用耗材,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


部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2025 版)

部分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2025年)

耗材目录收费制度的变革,表面上是成千上万产品收费路线图的改写,深层则是医院、企业、患者三者之间费用博弈的底层机制重塑。“统一”的反面是“分割”,建立全国统一耗材大市场是个长期的过程,却一定会对医用耗材产业带来深远影响,包括方方面面。

# 医疗财经
本文为凯迪网自媒体“凯迪号”作者上传发布,代表其个人观点与立场,凯迪网仅提供信息发布与储存服务。文章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由用户自行辨别,凯迪网有权利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相应处置。
举报
投喂支持
点赞
发表评论
请先 注册 / 登录后参与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