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下午,北京,一场闭门会在国家医保局进行。
会场中央为国家及地方医保部门代表,两侧为企业与医疗机构代表,专家学者及媒体列席其间。会议背景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这项影响重大的行业政策即将步入收官阶段。
过去两年中,国家医保局已连续印发39批立项指南,组织5次直播解读,近两个月又密集发布10期公开辅导,医趋势密切跟踪并进行了多次报道。
据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副司长董朝晖介绍,截至目前,各地已平均落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30批以上,第40批检验类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有望今年实现全面落地。
改革从来不是抽象文本,它牵动医院、企业、医生与患者的多方利益:企业关心能否尽快纳入立项、如何兑现业绩;医疗机构关心是否贴近临床实际、能否补偿真实的劳务价值;而政策制定方,则需要在成千上万个待重新校准的“天平”之间,寻找最大限度的公平。
过去八年,医保体系已在集采、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等多个“练兵场”中反复演练,逐步形成了一套处理效率、公平与创新关系的行为准则。当药品价格机制逐渐成熟,改革自然指向了更深处——医疗服务定价本身。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既要充分体现价格特点,更要适应技术进步的前瞻性发展。”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在会上给出了这场改革的基本逻辑——促进医疗服务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患者的质量和水平。
这是一个旧叙事退潮、新秩序形成的历史瞬间。目前可以确定的是,这项声势浩大、牵扯之广的行业新政,一定会在所有中国人都将经历的临床诊疗中留下印记。

01、旧逻辑的根本翻转
要充分理解这场改革的分量,必须先看清它试图打破的那套旧秩序。
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各省价格部门牵头制定,然而,各省之间价格项目不仅数量差异较大,价格项目的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以及耗材收费等也有较大差异。以最简单的“挂号费”为例,有的地方叫“医事服务费”,有的地方叫“门诊诊查费”。有时同一操作在不同地方名称相似、内涵却天差地别。
一个不能忽视的深层次问题在于:这套价格体系与医疗行为之间形成了一种饱受诟病的共生关系。
改革之前,医院收入长期依赖药品加成和检查检验,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多年维持在低位。数据显示,2012-2020年,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但检查收入与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增长较为缓慢。
改革之后,通过立项指南的系统重塑,医保部门试图重新建立“价格—价值”的对应关系。2025年7月,北京市在价格补偿机制优化后,公开数据显示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明显提升;更早进行系统性改革的福建三明,据相关报道显示2026年1月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已达52.25%。
会上,王小宁解释了这套在“总量调控”下进行结构再分配的机制:该涨的上涨——手术费、儿科、产科等长期被低估的领域获得倾斜;该降的下降——医学影像等检查项目,则被系统性压缩。
根据目前披露省份,CT、磁共振平扫等常见检查,较原有价格水平均有较大降幅,其中上海增强CT最低不到270元;全身PET-CT等高端设备检查加上放射药物费用普遍下降至7500元以下。此外,被选定为第一批价格规范治理的4个检验项目(血栓弹力图试验、糖化血红蛋白测定、B型钠尿肽测定、N端B型钠尿肽前体测定)单个平均降价超40元。
据相关负责人阐述,改革后立项指南对相同服务产出相关的价格项目进行了“合并同类项”。比如放射检查类从原有318项缩减至26个主项;超声检查类从129项缩减至13个主项;综合检查类从155项缩减至36个主项。
以此为起点,行业运行逻辑正在发生一场深层次重塑。具体而言,过去的体系往往按照“路径”收费——不同设备、不同方法、不同步骤,都可以拆分成独立项目。而新一轮立项指南的核心转向“按产出付费”,导致同一诊疗结果,不再因技术路径不同而产生显著价差。
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CT收费项目强调按临床价值付费,而弱化与设备排数、场强等技术参数的绑定关系,对CT小于2mm薄层扫描、MRI呼吸门控等功能设立加收项目;又如病理类检查,改革前《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2024版)》将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按照标准大、中、小每例分别收费,而最新的《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则按照不同穿刺部位分为Ⅰ-Ⅳ类(从体表到颅内),延续技术难度和按临床效果付费的原则——操作越复杂,定价越高;正在征求意见的检验类也是如此,此前质谱、化学发光类检测方法,会单独立项、单独收高价,现在所有方法学都成了主项目(检测结果)下的“加收项”。而测同一种物质(比如磷、苯丙氨酸),不管用生化法、发光法还是质谱法,基础收费将回归统一。
对于企业而言,单纯依赖“方法学升级”“参数堆叠”来获取溢价的空间正在收窄;对于医院而言,采购决策将更加回归临床价值本身;而对于整个产业来说,营销为王的策略已是过去时,以后的创业项目,一定是围绕创新、深度创新、紧贴临床的创新不断探索无人区。
02、旗帜鲜明的那一面
如果这场改革只有对存量逻辑的颠覆,那它终究只是一场“拆旧”运动。但医保局同时打开了另一扇门——为那些过去难以落地的新技术,创造出一条新路。
“医疗创新不怕技术攻关,怕的是做出来之后不知道怎么收费。”会上,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转述企业的这句感慨,点中了过去多年创新转化的瓶颈。而医保局给出的回应,是用制度打通“最后一公里”——过去两年,通过立项指南约180项前沿技术的新价格项目落地临床,本质上,就是为创新发放一张张“通行证”。
举例而言,今年3月,全球首款侵入式脑机接口在中国获批上市,两天后即获得医保编码。事实上,早在2025年3月,神经系统立项指南已前瞻性设立脑机接口相关价格项目,随着湖北、江苏、浙江、四川等地明确具体价格,一套层次分明、弹性与规范性兼具的收费体系正在成型。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背后的制度推进是由国家层面先制定指南、选择牵头省份先行试点,再由各地在数月内跟进复制,整体周期被压缩至半年左右。其中,脑机接口、生物3D打印组织器官等前沿技术更是在产品尚未全面商业化前就进行了“预立项”,才能实现“48小时奇迹”。
“这种前瞻性思路在全球公开实践中都较为罕见。”蒋昌松说,“意义在于给整个产业链一个明确的预期:只要真正有临床价值、真能解决患者需求,国家在价格工作上可以给予支持。”
当然,“通行证”并不意味着放任。围绕商业可行性与患者可及性,医保部门同步设定了清晰的边界。一方面,通过“托底价”保障创新技术在早期具备基本回报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封顶价”控制患者负担。例如,湖南率先落地手术机器人相关收费标准:精准执行收费一类保底价16000元、封顶价26000元;而难度更高的远程手术一类保底价20000,封顶价高达37000元。

不仅如此,医保局的角色不仅是“定价者”,还保留了“议价权”。过去,终末期心衰患者植入人工心脏,整体费用动辄超过百万元。医保局通过立项与价格协同管理,并辅以一对一谈判压缩流通环节水分,整体费用已降至约70万元,部分地区纳入医保后,患者自付降至20万元左右。类似的逻辑也在高端放疗领域展开,质子、重离子治疗在多地明确价格锚点后,不仅患者负担下降,更重要的是释放出资源配置信号——越来越多省份开始规划建设治疗中心,技术不再局限于少数城市或海外医疗。
如果把视角再拉远,这一轮价格立项的意义,已经超越单一政策工具,正在与集采等机制形成联动。相关负责人指出,为配合人工耳蜗集采落地,耳鼻喉科立项指南单独设立人工耳蜗适配、植入、取出等价格项目。而正在广泛进行的医疗设备集采也有力支持了终端检查费用的下调,两者互相促进、互为因果,整体推动医疗体系从“以物为中心”转向“以价值为中心”。
03、改革没有完成时
要真正理解这场改革的意义,不能只盯着过去两年,而要放回更长的时间轴中去看。
从2001年第一版全国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到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建立;从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价格管理职能完成整合,到2021年中央深改委通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在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等地试点启动,再到今天走向全国——这是一条跨越二十余年的制度演进路径。
作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全程参与者和见证者,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经济保障研究部研究员于丽华认为,这一轮改革实质上是在“补课”:从临床走向社区,从病人求医走向医务上门,从关注疾病到覆盖全人群——每一个新增的价格项目,都是对旧体系缺口的一次回应。
实际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比药品改革更难。药品是标准化产品,而医疗服务高度依赖个体差异与医生经验,其定价天然处于效率、公平与个体差异之间的张力之中。有学者将这种深层矛盾概括为“三重平衡困境”:公益性与医疗机构可持续运行之间的平衡、价值体现与成本控制之间的平衡、局部改革与系统协同之间的平衡。
这种复杂性,决定了“最后一公里”,注定不会轻松。
站在新起点上,立项指南推动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计价逻辑的统一,第一次为全国范围内的价格比较提供了基础,医疗服务开始具备“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雏形。不过再往前看,价格高低如何评估?区域差异如何调节?价格杠杆如何真正推动分级诊疗与资源下沉?这些问题,仍等待成熟答案。
回到改革的原点,蒋昌松在会上提出的那句话,或许是最具穿透力的表达:让瘫痪的人能动,让心衰的人能活,让万里之外也能完成手术。
过去两年,医保部门用180个新增价格项目,给出了一个阶段性的答案。但这条路能走多远,走多稳,仍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与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