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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高德打车身亡:关键问题不应回避

深氢商业

2022-07-1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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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司机到底是不是“无证上路”?

全文3050字,读完约需要3分钟。

又一起悲剧传来。

据《济南时报》报道,6月26日,郑州女大学生苏玉玲乘坐由高德打车平台派发给“有象约车”的网约车时遭遇车祸,不幸离世。此外,同车人员还有两人重伤,两人轻伤。

去世学生的哥哥苏玉强告诉新黄河记者,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了判定,经核查,苏玉玲所乘坐的网约车是属于没有通过任何安全培训和监管的车辆,司机属于无证上路,与闯红灯的货车司机相撞,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据《济南时报》、@信号财经等报道,苏玉强透露,妹妹这次是来郑州准备考试,没想到遭遇不测。由于肇事方重型自卸货车没有买保险,赔偿问题无法解决。前几天找高德方面沟通时,高德方面“非常冷漠”,让涉事乘客找“有象出行”对接,且涉事网约车司机证件审核工作不属于高德方。

苏玉强还称,“有象约车”方面态度也很消极,此前联系时直言公司“没钱”,连工资都发不下来,“马上倒闭”,让涉事乘客“爱咋地咋地”。

 

不少网友发问,高德作为聚合平台,把责任推给“有象约车”,是否有“霸王条款”之嫌?出行安全一直是网约车最受关注的话题,纯自营平台的权责问题已非常分明,但像高德这样的聚合平台,出现安全事件是否真的不用承担责任?

01

司机到底是不是“无证上路”?

请不要回避

对于妹妹的意外离世,苏玉强说,从6月26日发生事故至今,已经过去将近20天时间,妹妹苏玉玲还在太平间,同行重伤者还在重症监护室,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他表示自己并不是索要巨额赔偿,但是希望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对于此事,高德方面也向《济南时报》等多家媒体提供了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刘某所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超过核定的载重量,驾驶车辆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中小型轿车正常行驶,驾驶员徐某对此事故无责任。

随后,有象约车也在微博发布相关说明,其中提到“肇事方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刘某及其所在公司拒绝履行相关责任,有象约车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先行垫付了伤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及死者的丧葬费用,并正在推动保险公司进行死者的相关赔偿,保险公司已在加快审批流程,争取早日理赔到位”。

尽管高德、有象约车均对这一事故作出了说明,但笔者却发现一个核心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回应——那就是该司机到底是不是“无证上路”?

以及,死者家属在微博发文中质疑的——“此次出事故的网约车是如何在没有任何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通过层层审核来上路经营的?还是说他们公司根本没有任何审核程序,不管有没有相关证件和资质就可以从事网约车营运?”这些最关键的质疑,双方似乎都选择了回避。

但这些问题直接关乎高德平台和有象约车在对网约车司机的管理中,到底有没有漏洞,有没有责任,又应该如何去承担责任和补上漏洞等问题,决不能避而不谈。

关于高德平台应该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微博认证为“知名法律博主”的唐兴华认为,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不应该回避——

首先,高德的核心投入和市场优势在于地图,尽管其导航业务的精准度值得称赞,但说到底高德并不是专业的网约车运营公司,本质上是利用其在地图市场的地位,开展的一种特殊竞争,而这种竞争,对网约车的经营环境而言,应该说是并不友好的。

 

其次,基于上述一点,高德对于网约车的安全标准、安全设施、安全保障、应急机制等问题缺乏基本的认知,因此接入不同的网约车企业或很难做到切实可靠的监管。高德对网约车公司的监管是否到位,这个问题平台还是应该向社会做出具体解释的。

如果高德无法实现对网约车的有序监管,而是将安全责任全部划归网约车企业身上,这本质上是对社会公众人身安全的淡漠。乘客因网约车企业的安全隐患发生问题,高德应该在其监管责任和义务范围内,对乘客的安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作为聚合平台,高德提供给第三方平台各种交易机会。这在本质上是对个人地理信息数据、手机信息等个人基本信息的加工、利用和经营。这里面有没有数据安全的隐患?有没有可能被各种资质、能力欠缺的网约车公司进行转卖利用?这些问题同样也该被高度关注。

02

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能力

屡被质疑

高德作为一家网约车聚合平台,发力出行服务,一方面为用户提供了更多的出行选择,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讨论。

据《新民周刊》报道,去年6月,杭州一位高女士通过高德打车,搭乘首汽约车的网约车前往万达广场。在8公里的行程中,司机两次更改行车路线,高女士由此产生恐慌情绪并跳车,最终导致身上多处受伤,左胳膊骨折。

警方事后认定司机违规,并要求首汽约车承担乘客后续的医疗赔偿责任。但多位律师认为,聚合平台高德打车作为此次事件中,为乘客提供约车打车服务的相关方,同样具有连带责任。“免责”条款不是挡箭牌。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5月,四川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一份通报,披露了部分网约车司机违规在高德平台“捡漏”的情况。比如,2022年5月14日,2辆网约车驾驶员违反广安市关于网约车停止营运的疫情防控规定,在所注册的滴滴、万顺平台停止派单的情况下,通过高德线上打车软件,在城区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

 

今年6月,湖北《三峡晚报》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了这样一则消息:近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高德打车”向腾飞出行、及时用车、携华出行、优E出行、妥妥e行、搭顺出行等6家在宜昌市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

同一时期内,厦门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也发布重要公告称,高德、嘀嗒等互联网公司尚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不具备在辖内开展网约车经营的资质和条件。

此外,据《南国早报》报道,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调查发现,高德打车在南宁市接入的18个网约车平台中,仅有T3出行等10个网约车平台在南宁市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高德打车等网约车聚合平台以“聚合”的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活动,接入不合规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并允许无证车辆和驾驶员注册接单,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安全稳定。

 

屡被质疑背后,暴露出高德平台在合规性、安全性等诸多问题上是存在盲区的。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作为一个以地图导航为业务基点的聚合平台,高德所做的事情主要是流量变现,调度运力、司机管理等工作或更多是由入驻平台上的网约车企业担负,但这并不代表高德对网约车企业不用采取审核及规则的动作。

就这一点来说,无论高德自己是否愿意承认,一些存在资质缺位、粗放式管理的网约车企业之所以能够成功钻了监管的“空子”,与高德在一定程度上监管不力有关。

按照网约车行业监管政策,从事网约车营运必须做到“三证齐全”:即平台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对这些规则的遵守,不应该有例外。

03

结语

频频发生的出行安全事故,不免会让人们产生忧虑:倘若自己在打车过程中遭遇到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损害,能否向高德主张赔偿责任?如果高德、高德上的网约车企业和司机互相推诿,这种安全责任又该如果在他们之间妥当分配?

眼下,出了事故,“聚合平台”还是习惯性地认为责任应该由网约车公司来承担,但对乘客来说,我是通过高德叫的车,高德理应站出来承担责任,至少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做甩手掌柜。

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和讨论,相信随着各地对网约车源头整顿的加强,聚合平台同样也将迎来更强有力的管理,有关责任问题也将得到厘清。

享受了好处,就理应承担责任。在“安全大过天”的网约车行业中,不应该允许不承担责任、只享受利益的行为。

# 高德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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