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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开展超员治理 护航农忙春耕路

新疆网

2024-04-17 19:15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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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晚报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报道)4月16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大队安宁渠中队针对管辖的农村地区道路启动了超员治理行动,以保障村民对春耕交通安全。

安宁渠中队指导员欧建亮介绍,近期随着天气转暖,农村地区春耕及工地复工,一些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也明显增多。

4月12日凌晨,安宁渠中队民警在北辰一街(北京北路路口)对一辆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白某驾驶的面包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荷载8人的车里,却塞了11人。

“天还没有亮,我以为这个时间没有交警检查。”白某懊恼地说,自己也是抱着侥幸心理。

欧建亮说,白某属于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现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卸载了超员人员。

同样超员载客的还有王某。其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至北辰一街长春北路路口时,被民警发现,经查该车辆荷载7人,实载8人。

欧建亮介绍,针对农村地区超员治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策略,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执法力度,在农村地区增加警力投入,加大对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超员车辆,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处罚和教育。

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宣传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员车辆。

加强源头管理,与各乡镇的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农村客运、校车等运输单位的监管和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运输单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出现超员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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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超员和超载危害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大队安宁渠中队指导员欧建亮介绍,超员和超载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载客人数或载货质量不超过核定标准。

超员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车辆实际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客人数,即车辆超载。例如,一辆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的车辆,如果实际载客人数超过5人,就属于超员。

2.车辆实际载货质量超过核定载货质量,即车辆超载。例如,一辆核定载货质量为1吨的车辆,如果实际载货质量超过1吨,就属于超载。

3.车辆载客人数或载货质量虽未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或核定载货质量,但超过规定比例。例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这意味着,如果一辆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的车辆,实际载客人数为6人,虽然未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但超过了规定比例,也属于超员。(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饶俊华)

来源:掌上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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