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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线上净网线下清源”,新一轮电商平台化妆品专项整治来了!

这个是认证

白色厂牌

2021-11-0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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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自2021年10月起,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行动的主要目标是要集中整治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

三大类化妆品将被重点清理

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

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

此要求与今年1月正式落地的新条例相关,强化了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

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新条例要求,“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

电商平台将会是未来监管的重头戏,严查电商平台页面信息违规宣称等现象。


三大类化妆品将被重点清理

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

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开展重点检查,对以下情形进行清理整治:

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

今年8月以来,国家药监局先后发表了:科学认识“刷酸”美容、“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等科普文章,以此警示化妆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切勿触碰法律底线,提醒消费者分辨化妆品的真伪功效,现如今很多平台都进行了关键词屏蔽。

这其中功效宣称是化妆品的核心,也是许多企业易踩的雷区。由于“夸大”“欺骗”之间的界限不明晰,所以不少商家在宣称产品时,会刻意放大某些特性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或是借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的名头,打违规宣称的擦边球。

以“干细胞”为关键词在线上销售平台搜索,依旧显示出有不少化妆品和填充产品等。

随着“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等正式开启,这些产品将全部面临清理和整治。


三大类化妆品将被重点清理

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

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

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

01

儿童安全无小事!

某些商家把儿童彩妆归为玩具类别逃避监管,或是非法添加激素导致婴童患上激素性皮炎,出现“大头娃娃”事件,引发社会讨论。此后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婴幼儿、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多项产品不符合规定。

处罚案例: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下称香普尔日化公司)因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被罚没约409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处以15.84万元罚款及终身禁业。

02

线上违法宣称依旧泛滥

雅诗兰黛、科蒂、宝洁、丝芙兰、威露士、蓝月亮、纳爱斯、立白等多个国内外的知名企业或品牌,均因对商品或服务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而被罚款。

处罚案例:

今年6月,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旗下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被曝出其于2018年4月3日在“origins/悦木之源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产品网页中发布“促进伤口好转”、“去皱纹”等宣传内容,却无法提供相应的功效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被相关部门判定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 年版)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处罚款40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同样是在今年6月,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被曝出其在1号店的官方旗舰店,在2018年7月20日经营的一款普通化妆品,宣传“美白”特殊化妆品功效,却无法提供相关实验报告。

被相关部门判定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处罚款40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资讯

新条例部分配套法规施行日期

“净网”与“清源”相结合,常态化监管

线上销售渠道占据品牌营收的半壁江山,毫无疑问监管的大方向肯定是越来越严格地要求企业和品牌合规化,对化妆品违法行为,尤其是网售化妆品的管理会更加严格和精细。

清理整治的要求也将更加严格和周密

国家药监局不仅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还要求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整改阶段发现的核查线索要追根溯源,对违法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还表示,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结合国家、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对重点产品开展网络抽样检验。

并而在专项检查阶段,将鼓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开展网络监测,通过数据检索、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靶向性。监督管理化妆品销售环节的违规行为,随着新条例以及配套法规的实施,化妆品行业面对着线上线下监管严要求、常态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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