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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西周墓葬出土玉鱼的探讨

考古快递

2021-08-23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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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西周墓葬出土玉鱼的探讨

选自《文物世界》2010年05期,马金花

鱼形玉器是中国古代玉器的一大门类。鱼形玉器从新石器时代到明清时期均有制作,虽然形制无多变化,但各时期的鱼形玉器用途和寓意不同,尤其西周时期的鱼形玉器与后代鱼形玉器的功用有很多差异。山西境内西周墓葬中鱼形玉器的大量出土,成为了中国古代鱼形玉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石器时代以来即有玉鱼出现,目前所见新石器时代晚期玉鱼仅有四件:山东邹县野店M54出土大汶口文化一件绿松石鱼头[1]、辽宁阜新胡头沟M3出土红山文化二件绿松石鱼[2]及浙江余杭良渚文化反山墓地M22出土一件圆雕鱼[3]。

发掘出土的商代晚期玉鱼,几乎全分布于商王室所在的安阳及临近的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山西商代玉鱼目前仅出土于灵石旌介M1[4]及浮山桥北M27[5]。两件玉鱼的形制基本一致,同为1/3圆弧之璜形。旌介的鱼嘴略呈钉头状,阴刻线区分上下唇,唇上有一孔,背鳍以平行短粗线暗示,下有一阴刻弧线,以区分身与鳍,腹鳍为二,尾有“V”形阴刻线。桥北的玉鱼,鱼头削平,单阴线圆弧作出腮腺,背鳍、腹鳍以砣刀刻划出平行线条,尾鳍分叉。值得注意的是,浮山桥北的玉鱼不仅唇上有一孔,尾上还有一孔,故为佩饰之用。

一、山西西周玉鱼的出土

在黄河中游的关中、晋、豫一带,在殷墟时期以前,并不兴盛葬鱼的习俗,却在西周时期突然出现了具有宗教意涵的殓葬用鱼习俗,这显示出此处葬鱼之俗源自外地的影响。山西西周初年至西周中晚期的墓葬中均有玉鱼出土,它们大多出自于中小型贵族墓。

1.洪洞永凝堡西周墓地1980年发掘出土了一批玉器,有柄形器、戈、圭、璜、璧、管、玦等[6]。其中出土玉鱼6件,一对青绿色的直体形玉鱼,紧贴在墓主人头部左侧,体直且细长,刻划形象逼真,头尾分明,胸鳍和尾鳍都栩栩如生。2件璜形玉鱼,玉质温润,鱼身呈弯曲状,另外还出有一对直体形黑绿色玉石鱼,其中1件残缺。

2.曲沃县晋侯墓地发现于1992年,随后进行了6次大规模的发掘,共发现晋侯及夫人墓9组19座,出土了数千件种类齐全、工料精良、形纹兼备的西周玉器[7]。其中M102出土有两组由玉鱼组成的联珠串饰;M92的墓主头下有4条玉鱼并列排布,鱼头统一朝南,鱼为长条形,一面呈弧面圆凸,一面平齐,平齐一面两鱼可相合为圆柱体,鱼嘴有小圆穿。另外在M93出土的缀玉覆面上有3条玉鱼改制的构件,即右面眉毛上1条带鳞纹的小玉鱼、左部脸颊上1条有爪玉鱼及口部的小玉鱼。

3.天马—曲村遗址 1980~1989年,发现多座西周大墓,出土几十件玉鱼。每座墓少则1件多则2~3件,最多8件[(8]见附表)。玉鱼的样式多种多样、形态各异,基本呈扁平片状,在两面刻出鱼的眼睛、背鳍、腹鳍,头前均有小穿孔,少数鱼身刻有鱼鳞纹,有的玉鱼背脊出牙,有的腹鳍前刻有小爪等。M6214出土玉鱼8件,其中6件依出土位置和形制可配成3对,同样的情况在M6080墓中也是一样。西周时期配列风气盛行以及追求玉器的量化,此一现象在玉柄形器、玉璜、玉玦等对刻中都有反映。

4.绛县横水墓地2004年冬季开始发掘。发现一组西周时期的倗伯夫妇墓,出土了玉璜组佩、骨牌玛瑙串饰等10组佩及其他串饰、葬玉等[9]。其中的四联璜玉组佩上有两件为鱼形璜,1号墓荒帷四周散落着大量的玉、石、蚌质小戈、小圭等。

5.曲沃羊舌墓地2005~2006年发掘了一处西周到春秋时期的墓地。这组墓葬是目前山西发现的两周时期最大的墓葬。两座墓均被盗扰,M1墓主上身的玉组佩被盗扰,下身残存的玉器有璜组佩、大玉戈、大玉壁、扳指、踏玉、金腰带饰件等。M2全部被扰乱,仅在椁室内扰土中见到数件小玉器。M4椁室内西、北、东三面散落有大量的铜鱼、陶珠,应是镶嵌在椁室内壁或棺上的饰物[10]。

6.黎城黎侯墓地2006年1~9月,在黎城西关村发掘西周墓葬10座[11],出土玉器数量较多,其中五座墓内皆出土有串饰,M3的串饰由诸多红玛瑙玉管、下缀玉鸟、玉鱼组合而成。尤其是M8出土的玉鱼,鱼嘴向下弯曲,腹鳍前面饰有足,鱼腹鳍上有一孔洞,便于穿系。

7.翼城大河口2007年9月,发掘墓葬6座,玉鱼出土数件,其中M1(见文物精华展)一对璜形玉鱼与数十件玉蚕,圆形佩饰、玛瑙管等组成垂至胸部的组佩。

由西周墓葬出土的玉鱼可见其在墓葬随葬品所占的比例之大。另外除玉鱼外,石、蚌、铜鱼出土的数量也特别的多,这充分反映了晋人对鱼的重视。西周早期玉鱼多出于棺内,中期以后虽有作佩饰之用,但我们发现在棺上,或堆置于椁室二层台上的很多。一般而言,出于棺内的玉鱼是在棺盖合上之前,即进行殡礼前,被置于棺中的,因此多为墓主生前或贴身爱惜之物。出于棺外的玉鱼,则是在移棺至墓地后,方被置于椁内,属于葬玉。

二、玉鱼的分类

鱼形玉器是西周玉器中出土数量最多的一种,有作为礼器之用的鱼形璜,还有作为装饰品的鱼,式样多样,形态各异。绝大多数的玉鱼都是扁平状,头前有一小穿孔。在两面刻出鱼的眼睛、鳃、背鳍、腹鳍,也有少数刻鱼鳞纹,还有素面无纹饰仅具鱼形的。另外还有一种玉鱼在腹前雕刻有爪,可能具有某种特殊含义。

根据玉鱼的外观形象特征,我们将其分为A型(直身)、B型(弯身)两个大类型:

A型:直体形玉鱼。鱼身平直,纹饰简洁。直体形玉鱼多成对出土。

Aa型:扁平体,鱼身伸直,鱼首、身、尾在一条直线上。

天马—曲村遗址出土的直体形玉鱼很多。如:M6214:29(图一),器身窄长,圆眼、眼与嘴之间有单面穿孔,单背双腹鳍用阴刻线勾出,在鳍后又刻有一道竖线,尾部呈斜直分尾。同墓所出另一对玉鱼M6214:20(图二),器身较之略宽、短,两面用阴线刻出圆睛、头部、背鳍一、腹鳍二,头宽尾窄,鱼身中间有一条剖料的痕迹。M6195:79(图三)出土的玉鱼呈灰白色夹条墨纹,器身细长,出于墓主左手上,其用途应为握玉。玉鱼有目和歧尾,身无纹饰,略具鱼形。M6210:77(图四)两件成对出土,出于墓主头骨下,大小相似,尾稍不同。器身扁平,腹部外凸,两面刻有鱼眼、背鳍、腹鳍、分尾。嘴部有一穿孔。

洪洞永凝堡出土的2条(图五)直体形玉鱼(编号SK119),均出于墓主人头部左侧。呈青绿色,石化严重。器身扁平细长,头尾刻画分明,两面均用阴线勾出头部、鱼眼、背鳍、腹鳍,尾端上刻有一道由浅而深的刻线,嘴部有一穿孔。

Ab型:半圆柱体玉鱼。鱼身一面呈弧面圆凸,一面平齐,平齐一面两鱼相合为圆柱体。

此型玉鱼目前仅见曲沃北赵村晋侯墓地M92出土(图六),此组玉器由4件玉鱼和2件玉玦组成。玉鱼出土于墓主人头下部,当为饰发之用。玉鱼为青玉,呈墨绿色,四鱼整齐并列,鱼体特长,造型简洁,刻纹流畅,横剖面为半圆体,身长与体宽比例约在10:1。B型:弯体玉鱼。玉鱼作鱼跃状,整体造型强调鱼的动势,呈现鱼的各种体能,玉鱼的重心多集中于前方。

Ba型:璜式玉鱼,鱼身弯曲,首尾连成弧线,线条流畅。

玉鱼的身体弯曲度呈现多样,基本为1/2和1/3圆弧两种。洪洞永凝堡出土2件弯体玉鱼,1件为1/2圆弧,鱼嘴与鱼尾在一条直线上,弧长为半璧,鱼头后为双道阴刻腮腺,鱼体单背单腹鳍,尾有一“V”字形刻线,口部有一穿孔。1件为1/3圆弧形玉鱼(BM5:12,图七),两面均刻有目、鳃、上下翅、歧尾等。两端各一孔。头部及尾部均留有片切割留下的台痕。弯体玉鱼多为鱼形璜作为佩饰而用。如绛县横水墓地出土的玉组佩,系用玛瑙、料珠等连接四件玉璜,其中两件即为鱼形玉璜,鱼身弯曲呈1/3圆弧,鱼体皆为单背双腹鳍,口部、尾部各一穿孔。在晋侯M102:42出土的一组玉鱼联珠串饰,即由一件鱼、玉珠、绿松石、红玛瑙串成(图八)。

Bb型:带棱脊玉鱼。天马—曲村M6214:79出土一对背有牙饰的玉鱼(图九),其背部的四个凸齿状棱脊,类似西周初年常见的华丽式青铜器棱脊,但是此对玉鱼还可能由商代常见的带牙玉环改制而成。

Bc型:拱背垂尾,身体略弯。

器身较宽,头尾不在一条直线上,阔嘴、拱背,歧尾垂地,两面用阴线勾出圆睛,背鳍、腹鳍各一。天马—曲村M6197:21-1(图一〇)

Bd型:复合动物式玉鱼。结合了鸟喙/兽足/鱼身三元素,成为具有前肢、鸟喙、鱼身之合体鱼,可能是具有某种特殊含义。西周昭穆时期以后此现象更趋显著。

在山西天马—曲村西周初期墓M6214:35-1出土的玉鱼,鱼口做鸟喙,单背双腹鳍,腮腺下部为带爪兽足,后肘处饰卷云纹与胸鳍分开(参见图一五)。M6080也出土一对带爪的玉鱼(图一一)。晋侯M102-41出土的玉鱼联珠串饰,为有爪玉鱼和绿松石、玛瑙管组成(图一二)。黎城黎侯墓地M8出土的玉鱼,比较特别,鱼身直身,尖头,勾喙弯曲成一穿孔,圆睛、背鳍用阴线勾出,腹鳍上分别有两小孔,腹鳍前琢有一足(爪),在鳍后刻出一道竖线(图一三)。黎城黎侯墓地M3出土的带爪玉鱼,是在一组串饰上的挂件,鱼口作鸟喙,口尾各有一穿孔,玉鱼雕琢非常精美,除在两面刻出头部、鱼眼、背鳍腹鳍外,更用弧线在鱼身上勾出两行鱼鳞、分尾,栩栩如生(图一四)。

三、玉鱼的断代

不同的玉雕工艺技法可以显示出不同时代玉器的发展水准和特点,每个年代的器物风格都不尽相同。早期的玉器制作承袭石器的制作方式“以石攻石”,对玉材只进行简单加工,造型简单而粗糙。商代玉器上的鱼多为单圈圆眼,单背鳍,双腹鳍、歧尾,并在鱼身上饰平行片状鳞片纹,整体造型古拙朴实。西周玉鱼虽不免受时代风格影响,但整体造型仍沿袭商代玉鱼之成规:在片状鱼形轮廓中填进圆眼、一背鳍二腹鳍、腮腺、歧尾等格式化元素,以致在某些单体式玉鱼上难以区分商周之别,但是,西周玉鱼的双圈大圆眼与商代单圈圆眼的做法仔细观察还是不尽相同的。整体而言,商代玉鱼较为实用,如把鱼琢制成鱼形刻刀、鱼耳勺等,既实用又美观。西周玉鱼虽仍保留有鱼与刻刀相结合的形式,也被置于胸腰附近,然而,原来接在玉鱼之后的刻刀已被拉长的鱼尾所取代,多数的西周玉鱼的鱼尾长度相较商代玉鱼有所增加,与身体比例为1:1,它们的尾端多为斜面或下垂作马蹄形,刻刀的实用性降低,还有为数不少的玉鱼刻刀被用作手握了。另外,周代玉人在商玉鱼的图案上进行加工、修正,并让玉鱼长出鸟头、兽足,还可以使玉鸟的腹下有鳍、鱼尾等创新图案。

四、玉鱼的出土位置及在墓葬中的功能

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的红山文化与良渚文化,已有以大量玉器贴身殓葬的现象,显见当时人们已相信玉质本身所具备的超自然力量。玉鱼因出土位置的不同,有佩饰及殓葬等功能。商代玉鱼多置于口中作为口唅及腰胸间作为佩饰。西周时期玉鱼出现了手握、头饰、背枕、下肢两股间(佩饰)、瞑目缀玉等不同的用途。如:天马曲村M6195,墓主左手握玉鱼两件,鱼身素面无纹,应为殓葬的握玉。在洪洞永凝堡(编号SK119)一对绿色的直体玉鱼出于墓主人头部左侧;天马—曲村遗址M6197:20、M6210:77玉鱼成对出于墓主头骨下;曲沃北赵村晋侯墓地M92四件玉鱼皆出土于墓主人头下部,由此可以判断它们皆当为饰发之用。西周玉鱼出现在腹部、下肢两股间的也不少,在天马—曲村M6080的棺内,墓主胸腹部有数串极细小的蚌珠组成的串饰,串饰下有玉鱼两件,偏下还有两件玉鱼压在墓主的背下。M6214出有玉鱼八件,其中一对玉鱼出自墓主的股骨间,一件为组佩构件,三件出于棺北部左上角,两件出于东北角棺盖上。由此可见,玉鱼主要是透过佩饰与殓葬两方面来表现其功能:佩饰功能方面,玉鱼为佩饰看重的是“玉器”,在西周早期天马—曲村M6214:35中,可以看到复合有爪玉鱼搭配着璜式玉鸟、玉蚕、圆牌饰、玛瑙管共同组成了由颈垂至腹部的串饰(图一五)。此外在黎城黎国墓地(图一四)、翼城大河口墓地等亦存在着不同品质的玉器与有爪玉鱼串缀成组佩的情形。殓葬功能方面:主要指口唅及殓葬用器(棺饰)。墓葬中最早出现口唅鱼现象见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四川巫山大溪文化。从随后墓葬出土情况,我们发现以玉珠、玉玦、玉蝉、玉柄形器等作为口唅情况也很多。所以以玉鱼为唅,非“鱼”的含义而是取其“玉质”。玉鱼真正在功能上的显著特色,是作为棺饰或用以作为瞑目、手握、背枕,或散置于棺椁之间的殓葬用途。

玉鱼的葬玉功能为学者们所关注,首先注意到鱼与棺饰有关的是日本学者林巳奈夫,他指出“柳车”及“柩饰”的四角“池”(以铜为鱼,悬于池)下有振容的现象[12]。张长寿则为第一位将古文献与考古实物结合者,他以考古材料为基准,提出散置在棺四角的玉鱼,是《礼记·丧服大记》所记载的棺罩下作为饰棺之“鱼”的作法[13],正式将玉鱼纳入了葬玉的范畴。孙华从西周中晚期天马—曲村晋侯墓地材料出发,将墓中出于棺椁间四周的铜鱼、石鱼,结合文献中作为“柳、荒、池”,认为它们是其下的悬缀之物,并提出等级与铜、石鱼的关系,认为晋侯墓中用于悬挂铜鱼的棺罩和以戴石圭的作为棺饰,是与《礼记》中的葬俗、等级身份基本合一的[14]。孙庆伟不仅认为玉鱼作为《礼记·丧服大记》中棺饰池上的坠饰,进一步检视了与玉鱼伴出的多为玉石贝或蚌壳。在闻一多提出“鱼”繁殖说影响下,认为中国古代以来以鱼、贝类作为生命力和繁殖力的象征。还有学者认为玉鱼因其与河伯有关,故以鱼作为灵魂乘骑以导魂升天的功能[15]。

五、各种材质的鱼形器与圭的兴起

西周时期墓葬内片状鱼形器多散见于各处,说明了当时人们相信鱼具有某种象征意涵。随着西周中晚期礼制改革的成熟,在追求以量取胜的时代氛围下,葬鱼数目从先前的求有转向求多。以往单墓只出土数件到数十件,至西周晚期演变成必须拥有数百件的“鱼”方能获取对等的价值。在蚌、玉鱼的影响下,铜鱼作为棺、椁饰的功能被强化,如晋侯墓M62、M63、M64等,铜鱼出土时散布于棺椁之间或棺盖上,从器上孔眼可知,它们原为穿系于椁壁或椁顶上。还有少数铜鱼是以模仿真鱼方式殓葬的,如天马—曲村M5189出有上百件铜鱼,除部分置于棺椁外,另有少数被置于铜鼎中。

随着西周晚期鱼在墓葬中意义的淡薄,到了春秋时期,墓葬中少见了鱼形器殓葬的情形,在天马—曲村晋国墓地出土了为数不少的蚌圭和蚌鱼,在外形上它们难以区分,这是否透露了春秋时期以后的“鱼”在殓葬方面的功能或许被“圭”所承载了呢[16]?“圭”是由商周时期表身份功能的玉戈发展而来的,在上马墓地就出有六百余件的玉、石、蚌圭,从贵族到贫民,无论男女老少的墓葬中,几乎少不了“圭”的随葬,说明了它已脱离商周时期标示墓主身份的玉戈功能,而在事鬼的殓葬用途上得到强化。

总之,就殉鱼葬俗发展来看,新石器时代葬真鱼的多为小墓,显见并未盛行于上层阶级。从商代开始,片状鱼形器出现于贵族、王室墓中,并很快得以发展,形成一种葬鱼定制。在西周时期更形成了以“蚌、玉、铜鱼”共组的葬鱼一族。由此可见,从新石器时代到西周时期,正是从葬鱼习俗的形成、发展、演变到埋葬制度的漫长发展过程,它是由下而上,再通过上层社会的使用,而成为社会上约定俗成的葬制。

从整个新石器时代至先秦玉鱼发展来看,均不离其装饰性。但是各个时代玉鱼使用上的差异,除装饰功能外,更体现在它们在墓葬中代表的某种特殊性。新石器时代玉鱼以装饰为主;商代玉鱼已表现出装饰与殓葬功能的分化,但佩饰功能仍是主体;西周玉鱼则以殓葬功能为主,尤其在西周中期达到鼎盛;至于东周以后,零星出土的玉鱼虽具有某些殓葬功能,但已不再为棺椁上的饰件,更大部分是作为佩饰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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