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是国民经济组成的重要方面,收入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涉及不仅涉及到经济问题,也涉及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收入分配的公平与效率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所有促进机会公平的措施都会提高效率。
公平与效率又存在矛盾,过分强调结果公平,往往会造成巨大的效率损失;而发挥物质
利益的激励功能,又必须打破收入分配的平均主义,拉开收入差距。
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和分析问题。在经济发展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产品供给能力严重不足;劳动力供给充分,资本要素稀缺。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本积累带动劳动就业,提高产品供给能力。因此,在公平与效率的权衡上通常会更加重视效率。
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以后,一方面,产品供给能力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制约消费需求的增长会响社会稳定。因此,无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增长还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上都要求更加注重公平。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就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要处理好收入分配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需要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方面入手:
初次分配上,注重各生产要素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均衡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以间接税方式和国有资本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还要求政府通过税种、税率和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的调整,协调好政府、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关系。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直接税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国民收入在全社会范围的第二次分配。再分配的目的是弥补初次分配的不足,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效率与公平相互促进的适度区间,并尽可能促进起点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