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三句半”
26.3.29
李俊华
“三句半”属于一种曲艺说唱艺术形式。其特点是表演快捷、活泼,对舞台、道具没什么要求而受较小的文艺团体青睐。却在大场面、正规文艺演出时比较少见。过去国企单位几乎都有“宣传队”,而许多宣传队在五一、国庆等节日演出时,三句半常常登台亮相。又因为特殊的大环境,以往的三句半常常以战斗情绪、批判意识浓烈而给人留下些许记忆。
三句半一般是四句成一联或一段。每段前三句或五字或七字,第四句往往只有两字。又因为整个节目合辙押韵,所以到第四句結尾时,两个字常以陡然刹住、干脆利索的效果,使观众得到酣畅淋漓、一气呵成的声韵美学享受。
在我记忆里,在老厂工作的二十五年中,三句半登台演出就有好几次,每次似乎都有不俗的演出效果。
我在新世纪初年曾在高新厂区工作过数年。大约是09年或10年的某个节日前,各单位又开始排练节目,准备过节演出。一天,厂里某单位通过熟人,转给我一份稿件,打开一看,原来是一部三句半初稿,让我帮助修改、润色一下。我稍微看了一下,就发觉原稿每段第四句都不是俩字,而是三个字或四个字。显然,原稿作者的炼字功夫尚显不足。初次读稿,就觉得三句半的简洁明快、精彩利索的特点基本全无,完全读不出文字之美了。声韵美学的惊鸿一瞥更没影了。
我想,既然人家让我帮忙修改,那就改吧。于是我一目十行浏览了原稿,了解了原稿的主旨后动笔修改。大约用了近两个小时,修改完毕。原稿中多余的赘字都删掉了,主要段落结尾的第四句都改成了俩字,效果马上显现了。虽不敢说点铁成金,但起码有了名副其实三句半的模样了。
修改完,我托人把稿件转交回去。自己也松了一口气。
那时候我已经极少去看厂里的文艺演出了。这次因为有修改原稿事,我也想到现场看看演出效果如何。于是正式演出那晚我就来到礼堂,所幸人还不多,我找了个座位坐下。旁边坐着一位退休多年的老大学生,我俩闲聊几句,开始看演出。
到演出这个三句半时,我惊愕看到,我修改过的地方被全部放弃,演出完全恢复了原稿面目,也就是每段落第四句都恢复到原来的三个字或四个字。我惊得长大了嘴巴。无奈中,我看看身旁的老大学生,迟疑着说:您看,这三句半......?我的意思是说,这还是三句半吗?不料这位年近七旬的老技术员开口说:稿子是我写的!那口气里明显带着自得、满足。吓得我在心里吐了吐舌头,没敢出声。心想,幸亏我没有带出来批评、讥讽的意思,不然多尴尬啊!
老实说,三句半写成、演成这个结果,就不该叫三句半了,而应该叫三句多半,或者叫三句半多!别看就多了一两个字,结尾处却完全没有了紧凑、凝炼效果,变成了拖拖拉拉甚至拖泥带水,完完全全的狗尾续貂。似乎,原作者总担心观众听不懂、看不懂这四联句,一定要在约定俗成的两个字上,不厌其烦地添加上根本用不着的注释、旁白。总之,演出效果完全成了面目全非的顺口溜了。而三句半这几个字,竟也成了躲在演员背后扭捏推脱、不敢见人的村姑。想想看,如果李白杜甫的五言诗被写成每句六个字,那还叫五律、五绝吗?再如七律诗是每句七字,共四联八句。若李白杜甫给它写成每句八个字,每首诗写成九句,想想看,诗仙、诗圣还不得抹脖子自我了断么!
想起《红楼梦》,林黛玉给香菱教作诗时所说的,感慨颇多。当香菱要拜黛玉为师时,林黛玉不屑地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接着黛玉论述了作诗炼句的基本方法后特意提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从黛玉所说“中间是两副对子”以及香菱所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可知,她俩讨论的是七律。因为只有七律要求最高、对平仄、对仗最严格。这时,黛玉尤其强调了“不以词害意”的重要。这些理论当然正确。然而不管黛玉如何强调以奇句为主,她也不会说,七律诗每句八个字也使得、九个字也行。所以,虽然黛玉在论述作诗技巧时不断奇句、警句迭出,然其所论述也还是要有不言而喻的前提,即七律诗的形式绝不能有任何改变!换句话说,每一种文学形式都要遵守起码的规则。你偏要改也不会有谁强求你、不准你改,却会贻笑大方。因为那样就文不是文,诗也不是诗了。
我以为,这些常识属于文学里基础的基础,不必细说。而匆匆回顾、浏览几十年的业余演出史时又不得不说,在企业职工业余文艺演出的这类以群众性、大众化题材并以歌舞为主的形式中,比较能够体现创作者遣词炼句功夫的,似乎也只有三句半这个形式了。而今居然也能演出这个花絮特色,记述下来以供有兴趣的大家粲然一笑。
谨此。
26.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