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3日,警方依据吉林省食药监局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此次疫苗事件牵动人心,笔者的态度鲜明:如经司法部门核实,将是一起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并且,受害者不仅是打了疫苗之后出现病症、残疾、死亡的受害者,所有接种该疫苗的人,都是受害者,他们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和精神损害,因此,理应所有涉案的受害者都该得到说法,获得诚挚的歉意及可以让造假者有所忌惮的赔偿数额。因为此案侵害威胁的对象是公民的生命安全,对于涉案的犯罪人员,应依法严惩,足以震慑其它业界法人和政府监管部门责任人。 但是,不要让此次疫苗事件,成为一根有意无意的棍子,抽向所有的民营企业。本国的市场机制并不完善,即便政策轻微的回头方向调整,都将影响到所有民营企业老板和受雇员工,也将关系到市场化的总体走向。去年曹德旺先生出走美国,国内业界爆发关于死亡税率的一场热议。复旦经济学教授张军先生谈到:私人企业因为不公平的机会,比国有企业支付了更高的代价去获得土地和融资等,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而且因为在一些上游基础产业(如电力、通讯、能源)仍为国有企业所垄断,其营运效率过低造成下游竞争性制造业承担着过高的成本。 此次疫苗事件并不孤立,之前发生过多起与疫苗有关的公众事件。个例是造假者的问题,多发事件,是监管机制,即制度层面的问题。此次疫苗事件的实质,是政府相关部门滥权渎职的又一次失控行为表现。逐利是任何企业和商人的经营动机,国企的干部与职工也希望多些利润,多发发奖金。将制药产业收归国有,真的能杜绝疫苗生产数据造假行为吗?只要还是那些管理者,还是那套监管流程机制和监督力度,结果都是一样。 疫苗事件让公众愤怒,因是事关人命的药品。但是,其它普通保健品食品,时装鞋袜,家用电器,我们就活该遭受假货的欺骗不成?国人就是享用假货的贱命不成?是不是都要收归国有呢? 好比有一头猛兽乱窜,大家不去想着怎样地把猛兽关进笼子,而是将一干重要人等关进笼子,以免被猛兽伤害,而大量的普通人,随时面临被猛兽撕咬的恐惧。此处的猛兽,不仅是能让造假疫苗畅通无阻一路,被注射到儿童身体里的这个审批监管制度,还包括所有的因钱权交易而导致的制假造假、害命、不公、谋财、欺诈、股市圈钱等侵权行为。肿瘤引起的疼痛,吃片药,并不能根治,只会暂时让你感觉不到疼痛而已,切除病变组织,让肌体真正地健康起来。否则,激动一番,过一阵再激动一番,公众就像马戏团里的猴子被耍来耍去。 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排行榜里,长生高俊芳家族以67亿资产排行371位。媒体和群众的呼声中,听到这样的声音:让造假者倾家荡产。本文开头谈到大力支持受害者索赔,也希望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惩罚,但是,对于其合法收入,且不属于赔偿范围的资产,必须加以保护,切莫产生哄抢念头。 法律如果不能保护一个富豪的合法私有财产,你我的财产还会安全吗?因为历史惨痛的教训,不得不说:对私人权利的漠视包括对私有财产的哄抢念头,比数据造假的疫苗对未来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造假疫苗事件的发生,根本原因,就是对包括生命财产权的冷漠而导致。也正是本着接种疫苗者的私人权利遭受损害,我们跟受害者一起群情激昂。 善良的公众激动的同时,不要丢掉理性。尊重个人权利,无论是生命权还是财产权、自由经商权,走市场化道路,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民企私企,让经济繁荣起来,监督机制完善透明起来,这是走向希望的唯一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