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远看,政府最终要尽可能的脱离经济活动,而把重点转移到对社会的管理上。因为存在着很大一个国有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政府会继续扮演重要的经济角色。不过,政府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规制型政府,就是要从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转型到对经济活动进行间接的规制。在政府本身还是直接的经济活动者的时候,规制政府很难成立,因为规制往往演变成“左手规制右手”的局面。如同世界经济史所表明的,政府和经济的分离是规制型政府的制度条件。前面强调过,要把中国的国有部门置于“笼子”之内,为其设定边界。如中国经典经济文献《盐铁论》所强调的,国家的经济垄断主要是在极少数几个领域,如国防、国家安全、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和公共工程建设、防止和应付重大灾难等等。只有等到政府从大部分经济活动中退出来,并把这些经济活动交给社会的时候,政府才可以避免“与民争利”的情况。这一点,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前提条件。而这又涉及政府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也就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