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7月2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4、3、2、1”。
“4”指的是,人流、物流、资金流和数据流四类要素进出更为便利。总计85个国家的人员可免签入境海南,“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国际航行船舶总吨位跃居全国第二,资金可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间依法自由便利划转,数据出境实现负面清单管理。
“3”指的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加快开放。制定进口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全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实施,推出22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开放程度全国最高。
“2”指的是,企业和个人两方面的税收优惠力度持续加大。出台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双15%”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分别超过310亿元和170亿元。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岛。离岛免税购物额度增加至每人每年10万元。
“1”指的是,以海南自贸港法这一专门法律为基础的法治保障不断完善。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自贸港各项制度安排,出台40余项配套法规,有力保障了改革创新举措落地实施。
02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还会有哪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7月2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全岛封关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新的起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加快构建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贸易管理制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推动货物贸易做强做大。另一方面,适应服务贸易发展要求,加快旅游、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开放,推动“既准入又准营”。
二是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出台新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深入实施承诺即入制改革,加快建立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
三是逐步建立与开放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制度。健全完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进一步丰富账户功能和应用场景。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等试点探索。
四是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进一步放宽人员自由进出限制。实施更加宽松的商务人员临时出入境政策、便利的工作签证政策,进一步完善居留制度。
五是建立更加自由开放的航运制度。加快“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设,持续优化船舶检验管理政策,提升航运服务能级。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和航权限制,积极推进开放第七航权。
六是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这是当前很多经营主体的需求,也是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需要。我们将推动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调整完善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和跨境海底光缆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来源 | 国新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