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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数据要素流通 杭州版“数据二十条”来了

元声象素

2024-04-16 17:45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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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发布《杭州市关于高标准建设“中国数谷”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到2026年底,将建立15个以上高质量数据集,推动20个以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的落地,集聚700个以上的数商,挂牌1000个以上产品,累计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并打造3个以上跨区域数据要素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实施意见》详细阐述杭州市在建设“中国数谷”和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方面的总体目标、数据制度体系构建、数据基础设施布局、数据资源高效供给、数据市场产业集聚、数据跨域合作协同、数据应用场景引领以及保障体系等关键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杭州市旨在打造数据合规流通的成本洼地、全产业链聚集地和创新应用的策源地,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关于制度创新

加快推进数据交易立法,推进杭州市数据交易促进条例制定工作。探索建立数据交易仲裁机制,健全数据交易争议解决机制。

持续推进“改革沙盒”机制(对企业在数据收集获取、加工使用、生产经营、流通交易等过程中的数据行为,实行审慎、包容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支持高新区(滨江)设立“中国数谷”数据要素流通合规中心。探索建立数商刑事合规考察机制。加强数据要素流通领域司法保护,做优“三庭一院”能动司法新模式,推进杭州互联网法院在“中国数谷”设立共享法庭。

制定数据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合规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工作,鼓励民营企业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探索建立数据价格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对数据的潜力和用途、数据可用性、数据场景贡献度以及数据价值实现等方面对数据价格进行评估。

研究总结数据要素流通实践经验,形成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产管理、数据流通交易等领域各级标准。鼓励企业及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国际数据要素标准制定或国际标准互认,抢占数据交易标准话语权。

关于基础设施

制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建设数据交易流通专网、可信流通平台、数据流通监管平台、浙江算力中心。

打造数据能力服务超市,为数据应用方提供通用化的智能决策、辅助设计、智慧管理等能力,帮助数据应用方优化设计、生产、管理、销售及服务全流程,不断降低数据应用门槛,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

加强数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设数据技术研发机构,推进数据生产、流通、交易、治理等数据链全栈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关于数据供给

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打响杭州公共数据产品品牌。探索开展长三角、长江经济带、运河保护带等跨区域公共数据联合授权运营。对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数商,每年可享受公共数据授权域不超过20%的算力补贴,同一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编制杭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依托杭州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产品和服务交易。开展数据资源调查,试点建立数据资源统计普查机制,发布数据产品名录,打造杭州品牌数据企业和品牌数据产品。

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依托杭州数据交易所等平台基础,探索个人信息数据授权使用。探索建立个人信息数据“信托”制度,推动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数据,探索由受托者代表个人利益,监督市场主体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加工、使用的机制。

关于数据市场

依托杭州国际数字交易联盟,深化数据交易机构合作。推进“三数一链”(杭州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交易专网、数据合规流通数字证书以及区块链)数据可信流通基础设施框架建设,打造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样板。鼓励数商在杭设立总部,经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总部企业星级培育奖励。强化数商融资优惠,设立“数商担保贷”银担专属产品。鼓励数据相关市属国有企业、科研院所、要素平台、活动赛事等落地“中国数谷”。

具体奖励包括:

01 评定一批市级数据要素标杆产业园,每年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按不超过运营费用20%、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

02 对杭州本地数商通过杭州数据交易所进行首次登记挂牌数据产品的,经核定,给予杭州数据交易所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专项奖励。

03 对杭州本地数商年度内在杭州数据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购买数据合同总金额达到3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04 对参与杭州数据交易所数据订单或数据资产质押等担保融资的数商,市融资担保集团费率减按0.5%收取。

关于跨域合作

推进数据资源跨区域合作,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运河保护带等区域实现数据资源汇聚融通,持续建设“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探索数据跨域“团购”合作。依托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数据要素大会,发布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果,推广改革经验。

择优评选一批跨区域市级数据要素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年服务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示范平台,按不超过运营费用20%、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

支持浙江自贸区杭州片区制定跨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探索编制数据目录和清单,积极发挥数据跨境服务联盟作用,设立数据交易国际板,建设“中国数贸港”。完善跨境数据监管机制,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落地实施。

关于数据应用

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推进金融服务、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绿色低碳、生态环境等领域应用示范。同时,开展评选创新案例,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开展“数据要素×”大赛。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个标杆型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

政策原文

#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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