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
你在海鲜摊、菜市场
见过这种螺吗?
注意!
注意!
千万勿购买或食用!
因为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戳上图看完整目录)
昌江一美食博主
因为食用并录制视频发到网上
被刑拘了!
琼海警方昨日发布通报:
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并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
1000元“天价螺王”下酒?
来看看警方调查结果
经查,吴某清于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
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5月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5月8日,
琼海警方对涉嫌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犯罪嫌疑人吴某清、
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
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
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为什么要保护法螺
很多人
法螺此前并非保护动物
据了解,
法螺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
是珊瑚的“保护神”
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有重要意义
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人有责
切勿违法捕捞、食用法螺等保护动物
让我们共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
转发周知!
来源:海南特区报、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