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在网络论坛 经常可以看到网友要求 废止死刑的呼吁 ,争议还挺大 。慎重适用死刑 ,减少死刑 ,逐步废除死刑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文明 。与西方法治思想没有关系 。在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里 ,人性本善的思想根深蒂固 。生命是最大的人权 。一个漠视生命的民族,是不配谈人权的 。有些西方国家,一边高举人权的旗帜 ,漠视民众 生命被残酷轻视 ,高谈阔论 所谓的民主和自由 ,显然是不可取的 。民主 和自由 不能付出 千千万万的生命作为代价 。而部分网友,呼吁废止死刑 ,正是建立在生命人人平等的思想基础上 ,传承了优秀的中华美德 。善良的中国人民 ,从来就不会漠视他人 ,包括十恶不赦的罪犯 。随着社会水平的逐步提升 ,在健全的法治环境下 ,我相信 人们的本性是善良的 ,即便是犯下的罪恶 ,也不是十恶不赦 。当代社会主义法治 ,与古代的法家思想是有一定区别的 。用古代的“王法 ”思想 替代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显然行不通 。不符合时代进步要求 。也不符合 宽严相济 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