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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腿、鸡中翅……注意!文昌这5批次鸡产品不合格

海南那些事儿

2021-11-29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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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 11月2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文昌恒兴贸易有限公司恒兴连锁店、文昌文城悦英杂货店共计销售5批次不合格食品。

据商报记者统计,近期,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共13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文昌恒兴贸易有限公司恒兴连锁店(文昌市文中路10号亿嘉广场)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1-9-9的鸡胸肉和琵琶腿,检验项目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甲氧苄啶为抗菌增效剂,常与磺胺类药物一起使用。长期食用甲氧苄啶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等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家禽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0μg/kg。鸡肉中甲氧苄啶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二、文昌文城悦英杂货店(文昌市文城镇谷鸿大道诒喜市场内侧22号铺面)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1-10-12的鸡中翅,检验项目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尼卡巴嗪对鸡的多种艾美耳球虫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具有易吸收、长效等特点。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三、文昌文城悦英杂货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1-10-12的鸡全翅和鸡爪,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长期食用检出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 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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