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个问题之前,先讨论一个问题——“谁的贡献更大?”近日,在讨论给取消农业税以前做出贡献的老年农民发退休金问题时,有个网友说:“可以给他们基本生活需要的养老金,但是不能和退休工人一样的待遇,因为农民的贡献肯定不如工人大。”工人和农民,谁的贡献更大?这本来就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问题,因为任何社会所需要的行业,都有存在的价值,都很重要,很难说哪个行业贡献更大。但是,既然这位网友(应该是工人吧)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就讨论一下吧。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任何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农业社会是远远先于工业社会的,已经有好几千年的历史。而直到19世纪60年代左右,中国的工业才开始萌芽。在此之前,中国人几乎都是靠务农生存,中国人几乎100%都是农民。即使到了现代,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仍然是一个农业社会,无论从从业人数还是从对农业的依赖程度来看,那时候的中国农业仍然是最重要的行业。那时候,只要收获了粮食,首先要交给国家,支援工业、支援城镇,支援国际。整个国家对农业的依赖程度是非常高的。人要活着,首先要吃饭,特别在副食品紧缺的年代,可以说中国一天都离不开粮食,也就一天都离不开农民的贡献。假如农民一年不缴公粮,整个社会肯定就瘫痪了。况且,很多工业原料也来自于农业。反过来说,农业对工业的依赖,农民对工人的依赖就小的多。因此,连中央都提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所以,说“工人肯定比农民贡献大”的“肯定”是无法肯定的。 有个叫“中华不败”的兰州退休老工人说“农民离开工人就能行吗?他们用不用农具?火车汽车、自行车,纸墨笔砚那(哪)个不是个工人创造的” 在那个时代,别说大的农具了,就是连农业生产需要的镰刀、铁锨一类的小农具,也是不供应的,需要农民花高价购买,而且往往去一些算不上工业的手工作坊去购买。至于说火车、汽车、自行车和农民的关系,这位老工人真是太无知了!那个年代,虽然火车、汽车、飞机、自行车都生产,可是,老人都知道,那个时候的农民很少有人外出,大多数农民一辈子都没乘过火车和汽车。就是连小小的自行车,都和农民没关系,因为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自行车都是不供应给农民的,只有相当级别的单位的人才能搞到自行车票。所以,那个时代的自行车和老农民是没有一毛钱的关系的。难道“中华不败”连这点都不知道?难道他生活在真空中?至于纸笔,农村人用的肯定远远不如城里人多,况且他们也从未享受过国家“牌价”。砚墨,对于农民来说更是罕用了。 “哪个不是个工人创造的”,更是奇谈怪论。他连“创造”的含义都没弄明白。创造,英文是create,就是发明原来世界上没有的东西。大家知道,飞机、火车、汽车、自行车以及现代化的纸和笔都是外国人发明的,怎么可能是“中华不败”们创造的呢?至于砚和墨,只不过是一种自然存在的物质,经过人工加工一下罢了,最早发现这些东西的有用的,也不是工人,更不是“中华不败”们创造的。 且不说贡献大小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农民和农业都是最基础的和最重要的。而且,在过去那个年代,农民的贡献是几乎没有回报的。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的生活有了一些提高。但是从整体来看,他们和城市人,和其他阶层相比,差距还是非常大的。然而,即使在这种城乡差距、工农差距还很大的情况下,有些城里人,在自己遇到一些困难的时候,竟然嫉妒起老农民了。仅仅是嫉妒倒也罢了,有些人竟然还说:“政府给农民土地了,分给他们宅基地了。也分给城里人二分宅基地行吗?” 那么,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到底是哪儿来的?真的是政府给的吗? 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早在任何政权、任何政府产生以前,人类就在开垦耕种土地。任何国家的农田都是历代老农民祖祖辈辈开垦耕种出来的,本来就都是农民自己的土地。历史上,中国是一个农耕社会,中国的百姓都是农民,包括现在那些自诩为“老北京”、“老上海”人的祖先们。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分工,出现了城市。有些人看到在城里做生意或者做工谋生更容易一些,他们就卖掉了自己在乡间的土地和房屋,成了城里人。而有些乐于种田,善于种田的庄稼“把式”,则花钱买地,扩大规模,就成了地主,也就是老农民说的,自己的庄稼地“是用洋钱砸出来的”。农民的房屋也都是建在自己祖辈流传的土地上的。到了近代,城市规模逐渐扩大,城里的工商业规模逐渐扩大,从农村进城谋生的也就越来越多。1949年以后,政府实行了无条件平均地权的土改,土地还是私有的。后来,走集体化道路,土地无偿收归集体,还是当地的农民耕种,他们还是当地土地事实上的主人。再后来,虽然实行土地国有、个人承包耕种,事实上还是当地农民耕种自己的老祖留下来的土地,而不是国家或政府创造出来或从别的地方弄来土地恩赐于农民的。而农民的房屋呢?老房子都是过去建在自己祖先开垦或购买来的土地上的,新房子要么是用旧房子换来的,要么是建在集体划分(或交钱买)的宅基地上的。(这地本来就是农民自己的,只不过有些本来自家土地很少的人家占了土地多的乡亲的土地,或者有的人占的多一些罢了。这和城里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而事实上却是,国家、城市或者工人占了农民的便宜,因为城市的开发建设以非市场价占用了很多本来属于农民的土地。 还有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是,在上个世纪50—70年代,政府一直鼓励下乡务农,而不鼓励甚至根本杜绝农民进城。极少主动愿意下乡的青年都被当成典型和模范大力宣传,像众所周知的侯隽、邢燕子们。可是,极少有城里人愿意主动下乡当农民,即使被迫下乡的也千方百计回城。这当然是因为农村的巨大劣势造成的。自古以来,就没有农民“被迫”进城、“被迫”务工经商的,而只有被迫到乡村(下放)去“接受改造”的。 综上所述,那些认为农民土地和宅基地是国家恩赐的观点,是十分荒谬的。有些当年千方百计挤进工厂当了工人的人,现在自己拿着退休金,享受着城市生活,却十分眼红农村人的宅基地和小菜园的城里人是非常无理的。要求国家“分二分宅基地”给他们的人更是非常无知,非常荒唐,非常可笑的(农村人也并不是都有二分宅基地)。他们能把他们祖先卖掉农村土地的银元和他们从小至今在城里、在单位享受的一切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拿出来,还给他们祖先曾经居住过的乡村吗? 虽然这些问题是常识,可是竟然有一些人弄不明白这些问题,并以此作为继续歧视农民的理由。所以,需要澄清一下,以防谬种误传,混淆视听。那些眼红农民的一点宅基地的人,可以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