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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街上未拴绳的狗一律按野狗处理,可当场捕杀!

这个是认证

每暮风来

2021-10-1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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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个新闻,连云港的一个女生在和男友回家,进入到自家小区的时候,不料一条没有栓绳的狗突然向前咬伤了女子。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咬人狗的狗主人,依然没有处理好自己的狗,反而在随后几天仍然放纵其在小区里到处流窜。几日后,女生的男友在小区里再次与这条狗相遇,随后他持械将该狗当场打死。可惜的是,纵狗伤人的狗主人没有得到惩罚,然而为自己女友报仇的人却因损害财物被警方拘留。

警方说,该条狗属于德国牧羊犬,价值3.6万元。然而,奇怪的是,根据连云港市的有关规定,德国牧羊犬属于限制和禁养犬种类,这种大型烈性犬是不可能被登记和发放养狗证的。这种大型犬没有任何约束就出现在人流密集的小区里,应视为野犬予以捕杀。令人不解的是,在狗咬伤人之后,非但有关部门没有把这条狗捕杀,反而把打死狗的人给刑拘了。

不过,结局依然是大快人心的,最终认定杀狗英雄不构成刑事案件,爱狗人士闹我半天,最终还是失败。一些爱狗人士总是打着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旗号,然而,实际上,我国法律规定是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爱狗人士违法养的狗,根本不是合法财产,所以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不过现实问题是,依然有大量的违法养狗威胁着城市居民的安全。

我不禁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和我的家人有天走在街上无辜被那些狗咬伤,狗主人不管不问甚至还继续不拴绳去遛狗,我们该怎么办?对此,我还特别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他告诉我,如果以后再碰到这种纵容狗伤人的,而且狗主人态度不好的事情。

那么,首先是要报警,对警方的陈述不仅仅只是被狗咬伤,因为那样只是普通民事案件,警方大半会是让你们自己协调,一定要咬死说是狗主人纵狗伤人,这样可以算是恶意伤人,可能就涉嫌刑事犯罪了。同时也要表明狗主人的烈性狗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强烈要求警方立案。虽然未必最后会让狗主人得到什么刑事处罚,但是肯定会把事情闹大,绝对能给那些遛狗不栓绳的人,以强烈的威慑。

有些爱狗人士总是张嘴闭嘴,我们家的狗不咬人,不知道他是不是通狗语,能这么了解他家狗的习性。我强烈建议,对于那些养大型犬的狗主人,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即狗主人必须证明自己的狗已经有足够的防护,比如和牵绳戴口罩,否则一律视为有攻击倾向,必须当街捕杀。

在很多案件中,所有的狗咬人人伤狗的事件中,总会有人关心狗比关心人更多。狗权在和人权的竞争中,往往占据上风,归根到底是一些人胡搅蛮缠。作为一个家有幼儿的母亲,每天看着小区里各种大小选横行无忌,我真的还是蛮担心的。如果法律不能切实保护这些狗伤害我们,那么是否我也要养只烈性犬,这样可以纵狗反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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