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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齐科技专利临时禁令申请被驳回,时代天使A7方案在欧洲市场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好的牙口腔行业研究

2026-05-13 22:08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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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统一专利法院裁判文书(案号UPC_CFI_1747/2025)》

图源:《统一专利法院裁判文书(案号UPC_CFI_1747/2025)》

好的牙·讯|2026年5月12日,统一专利法院(UPC)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分庭就爱齐科技(Align Technology, Inc.)针对时代天使科技有限公司(6699.HK,以下简称"时代天使")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作出裁定,驳回了爱齐科技要求时代天使停止在欧洲市场使用"A7拔除前磨牙解决方案"的请求,时代天使A7方案在欧洲市场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据悉,本案所涉专利为EP 4295806 B1,核心权利要求涉及一种正畸矫治器设计方法,强调相关技术特征需要在单一矫治器(one single appliance)层面满足。该专利于2025年11月获批,距本次临时禁令申请不足半年。

统一专利法院依据"更可能成立(balance of probabilities)"的举证标准审查后认定,爱齐科技提交的证据未能充分证明A7方案的单一矫治器满足上述特征。裁定书明确指出,A7方案中后牙锚固阶段(anchorage preparation of posterior teeth)在治疗初期完成,前牙回缩阶段(retraction of anterior teeth)随后进行,二者由不同矫治器分阶段实现。

此外,裁定书指出,爱齐科技提交的全部证据均来自官网截图、产品手册及网络研讨会等宣传材料,未对任何具体矫治器进行实验性力学评估,"论证仅基于假设和推测",原告侵权主张未达临时禁令所需举证标准,禁令申请被驳回。

时代天使在本案中对涉案专利提出两项有效性质疑:**其一,主张权利要求范围过宽、说明书充分公开不足;其二,援引现有正畸文献主张相关差分力矩方案缺乏创新性。**法院在临时措施阶段未作最终裁定,两项质疑将留待后续正式诉讼审理。

时代天使代理律师、Arnold Ruess律师事务所Arno Riße博士表示:"我们尊重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的裁定,并将继续论证时代天使并未侵犯任何有效专利的立场,时代天使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并始终谨慎确保不侵犯任何有效专利权。"时代天使首席商务官兼高级副总裁Richard Hirschland补充表示:"我们坚决否认有关侵权的指控,并对自身立场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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