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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创新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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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视界

2026-02-14 12:30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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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上,海南国际仲裁院向参展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海南国际仲裁院供图)

从“高标准”到“高质量”

——海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创新与实践路径

文 | 许玺铮

2025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贸港建设工作汇报时强调,“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分步骤、分阶段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海南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稿中提出,“要以高水平开放促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海南自贸港建设是中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标志性工程,海南全岛封关运作正式启动,代表着制度型开放的新起点,也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迈入“高标准”阶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流的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必须建立在一流的法治化基础之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不仅是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构建的关键支撑,更是吸引国际资本、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营商环境的升级已从单纯追求“指标达标”转向“制度韧性”与“国际互认”的深度跃迁。实现从“高标准”向“高质量”跃升,是海南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核心命题。


“高标准”与“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涵

“高标准”与“高质量”是海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两个阶段性目标。“高标准”主要体现在制度设计、法律法规、政策框架等方面能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营商环境,具体包括具备涵盖市场准入、税收政策、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完整制度体系,积极对接国际规则和标准,企业能够公平便利享受政策红利等方面。海南自贸港在税收、关税、金融、外资准入等领域的制度安排,已体现出较高的开放度和竞争力。

然而,“高标准”只是起点,“高质量”才是最终目标。“高质量”不仅要求制度完备性,更指向制度公平性、规则兼容性与可持续创新等深层重构。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制度公平性。这是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命线”,通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建立起“同标准、同待遇、同监管”的公平竞争机制和“无事不扰、有事管好”的监管模式,依托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二是规则兼容性。国内外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无缝衔接,是高质量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标识”。既要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又要通过实现部分商贸规则互认,做到“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最佳实践,形成一整套符合国际惯例和经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

三是可持续创新。这是高质量营商环境的“活力源泉”,通过制度保障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海南自贸港在全球化背景下运行,要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以应对国际规则的变化和新兴市场、新兴领域的需求调整。

四是多元化参与。高质量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通过建立多元化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构建国际化、专业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增强社会各界对自贸港建设的认同度。

从高标准制度到高质量实践的现实问题

海南自贸港通过构建“立法—执法—司法”的全链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标准突破,但落实到自贸港建设实践,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新指标体系,反映出单纯依靠“高标准”的制度体系不足以支撑高质量发展。从“高标准”到“高质量”之间存在落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国际规则衔接程度仍有不足。海南现行制度多基于国内标准,与RCEP、CPTPP、DEPA等国际规则存在部分条框不适配。如关于“跨境数据流动”的限制,与CPTPP“数据自由流动”条款存在竞合冲突,导致外资企业在数据合规上成本增加。

二是市场主体“制度获得感”仍待提升。高标准措施多聚焦于“政府端优化”,企业对部分自贸港政策的获得感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外资企业对自贸港在国内外规则衔接、知识产权维权周期等关键环节的具体成效感知不足,影响了其在当地长期发展的预期与信心。涉企相关行政效率虽已提升,但企业合规成本有待进一步下降。

三是制度之间的协同性尚需加强。当前,海南自贸港一些制度之间的粘合度不高,存在部分“制度孤岛”的现象。例如,“极简审批”政策与部分部门的办事流程、规则缺乏动态衔接,“一次申请、零次跑动”效果打折扣,某些部门之间协同效率不高,导致部分制度红利转化效果欠佳。

海口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有“国际投资”单一窗口等办事窗口,一站式解决企业办事需求。 张茂/图

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和创新法治实践路径

随着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开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已进入“深水区”,要实现从“高标准”到“高质量”的跃升,必须以“制度型开放”为引擎,破解制约海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的瓶颈问题。

制度创新层面:构建“国际规则—国内实践”动态联动机制。推进制度的高效链接和创新,核心在于将国际高标准规则深度嵌入可操作的自贸港制度。在完善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方面,可在重点园区率先试点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建立“国际调解员库”,大幅压缩跨境纠纷解决周期,进一步明确RCEP规则的优先适用性。建立“国际规则动态适配数据库”,实时监测CPTPP、DEPA等规则变化,定期发布《规则兼容性评估报告》,指导立法修订。创新“规则沙盒”机制,在重点港口、重要口岸设立“法治创新试验区”,允许部分企业申请“规则豁免试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测试新规则,成熟经验可纳入自贸港制度体系。通过推动从“被动适应规则”转向“主动制定规则”,解决“规则兼容性”的发展瓶颈。

实践路径层面:深化“放管服”与加大“法治+科技”融合力度。聚焦企业体验感,将制度创新转化为可感知的服务效能。打造“企业合规智能中枢”,开发“营商环境AI平台”,整合市场监管、税务、海关数据,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自诊”“政策匹配推送”等服务,降低企业运行的合规成本。推行“法治服务一站式服务”,在重点园区设立“法治服务站”,配备涉外律师、合规顾问,提供“政策翻译包”,提供“一企一策”定制服务。推广使用“信用承诺制”,在海南自贸港企业信用体系中增设“规则承诺”模块,企业签署“合规承诺书”后,可享受“免审即享”政策,但若违规则触发“信用惩戒链”。直击“制度获得感”的痛点,推动法治化服务从“政府主导”转向“企业中心”,实现“办事快”与“体验好”的统一。

效能保障层面:强化法治评估与市场主体反馈闭环。建立动态监测与迭代机制,进一步确保制度始终高质量运行。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委托国际组织或国内知名高校定期开展评估,重点监测“规则互认度”“企业满意度”“制度韧性”三大指标,并将评估结果直接纳入海南自贸港年度改革清单。构建“企业反馈—制度优化”快车道,开通“海南法治化营商环境热线”,设立多语种的外资企业专席,即时响应企业的投诉和制度改进建议。培育“制度创新共同体”,成立智库团队,邀请企业、学者、国际机构共同参与规则设计。破解“制度协同性”难题,形成“评估—反馈—优化”闭环,使海南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治理的“创新场”。

从“高标准”到“高质量”,海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转型本质是从“政策供给”到“制度创造”的重要跃迁。这一过程并非简单的政策叠加,而是通过制度创新重构规则生态、实践路径重塑服务体验、效能保障确保动态进化。海南实现从“政策高地”向“制度高地”的跨越,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标杆样本。未来,海南自贸港的实践将释放一个清晰信号:唯有以高质量为锚点,方能在全球竞争中赢得未来。

海口海事法院在一宗涉自贸港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并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远程庭审。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图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研究院党组书记、执行院长,副研究员)


来源;今日海南

# 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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