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分享

内蒙古拟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细则,信用等级直接影响检查频次

好的牙口腔行业研究

2025-11-19 21:52 广东

16554 0 0

*图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图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好的牙·讯|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公告,就《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制度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实施细则》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基准分为100分,采用“扣分法”评分。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优秀(A≥90)、良好(90>B≥80)、较差(80>C≥65)、差(D<65)四级。

根据好的牙此前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已于2025年7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医保信用分级评价与动态监管机制。本次《实施细则》是对该暂行办法中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的具体操作规范。

《实施细则》要求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开展医保培训、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建立属地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档案,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核和修订。信用档案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守信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需要纳入的信息。

在信用信息归集方面,守信信息包括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的与诚信相关表彰、奖励,遵守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约定的信息,以及举报涉嫌欺诈骗保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信息。失信信息包括违反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受到县级以上医保部门处罚的信息、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信息、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信息等。

《实施细则》建立了医疗保障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因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因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被执行司法判决的,将直接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在结果应用方面,信用等级评定为优秀(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可享受续签医保定点协议免检、免除定期检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年终考核得分加2分等激励措施。信用等级评定为差(D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年终考核得分减2分,以双倍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保障严重失信主体”,纳入医疗保障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信用修复机制。失信的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在失信信息有效期限内向医保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需提供机构和个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并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信用修复申请表和承诺书、违法违规行为纠正整改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 口腔
# 内蒙古
# 新政策
本文为凯迪网自媒体“凯迪号”作者上传发布,代表其个人观点与立场,凯迪网仅提供信息发布与储存服务。文章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由用户自行辨别,凯迪网有权利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相应处置。
举报
投喂支持
点赞
发表评论
请先 注册 / 登录后参与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