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妻子想让她的老公早点回家,于是就规定:晚上11点回家,之后回家就锁门。第一周奏效,老公都是在11点钟之前回来;第二周老公又开始晚归了,老婆按照她自己定的制度把门锁了,于是老公干脆不回家了。老婆非常郁闷,后来经高人指点,修改规定:11点钟前不回家,就开着门睡觉。老公非常惊异,从此准时回家。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可见制度的精髓不在于强制性,而在对被执行者的利益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