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底层社会的互戕的看法
高哲人
最近不少文章谈到下层民众互戕的问题比较多。有篇文章下面两段话值得深思:
“层次越高的人,越是彼此欣赏。层次越低的人,越是互相踩踏。当城管、协警们掌握一丁点的权利之后,最先刁难的就是与他们同阶层的摆地摊的,颐指气使、高高在上,下死手的欺负。用这种方式在同阶层的群体里找到自豪感与成就感”
“上等人人捧人,中等人人挤人,下等人人踩人。”
此文谈了互戕的原因是“底层互戕的背后逻辑是整个底层社会的戾气丛生。戾气来源于资源的匮乏和生存空间的逼仄。人性有太多幽深、黑暗的地方,缺少阳光的角落一直有罪恶在滋生。”
我补充一点看法:
我们要知道古今中外优良的社会环境会使人性善得到发扬光大;一个恶劣的社会环境只能促使人性恶无限的膨胀。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三纲五常,灭绝政权跌宕,战乱不止。更有嗜杀者视人命如草芥,致使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如果撇开政治和意识形态比较公道而论,挪威、冰岛、西班牙、澳大利亚等国公民素质好,生活状态好,生活环境好,社会福利多,政府服务好,官员清廉,民主至上!
社会制度体系的完善,社会风气的完善,公平正义的确保,生活水平能使人安居乐业,法治的健全,这可能是根本问题。
这些问题有所好转,人性向善占着主流地位,人的戾气自然减少了,互相残杀也就大大减少了!
把问题都归之于百姓的戾气,觉悟,贫困和法盲,的确有点失之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