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分享

连续抢救48小时后死亡,能被认定为工伤吗?官方给出了“答案”

这个是认证

小强财艺

2022-01-08 18:28

168353 0 0

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不同的是,工伤保险参保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将享受非常好的保险待遇,如果发生工亡,还可以获得巨额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可确定2021年全国统一的一次性工亡的补助金为 876680 元。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有严格标准,要求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于工伤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发生伤害后,作为当事人,当然希望伤害属于工伤。在工伤认定中,有一条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实践中备受争议。

关于工伤认定的“48小时”的争议一直存在,作为工伤病人的家属,哪怕是1%的希望,也要尽100%的努力,希望奇迹会发生。可现实情况是,一旦抢救超过48个小时后,如果最终还是没有抢救成功,工伤认定也往往得不到支持,这种情况下,家属不仅失去了亲人,也享受不到工伤待遇,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让家属做出“48小时”的选择,似乎太过痛苦。

很多案例也证明,超过“48小时”,不予认定工伤是普遍做法。人社部门在认定“48小时”方面,几乎完全按照“48小时”来执行,一旦抢救超过48小时又不幸去世,人社部门往往会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有专业律师认为,这类案件无论是认定为工伤,还是不认定为工伤,都不能说是错误的。可见,“48小时”在法律界也是争议的焦点,在认定上,往往依赖个人的理解和认知,充满争议在所难免。

那么,是否在所有情况下都要严格执行48小时呢?超出48小时,不能认定为工伤,连续抢救48小时后死亡,算是工伤吗?这几乎是一个无解的话题。

但最高法法官杨科熊在《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问题研究》一文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原则上超出48小时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连续抢救48小时后死亡,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虽然这只是一篇学术论文,但这篇论文收录在有关行政及国际赔偿的案卷中,无疑也具有对“48小时”的判定具有示范效应和指导意义,最起码不会在“48小时”认定上“一刀切”。

事实也证明,只要坚持维权,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 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下面的这个案例就来告诉你答案。

2021年官方曾发布5件工伤认定的案件,其中的案例一就是有关“48小时”的问题,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法院一审,家属胜诉,但二审败诉,家属不服,提请市检察院抗诉,最终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人社部门重新作出属于工伤的决定。

检察机关认为,当事人属于脑干出血、自主呼吸停止,虽然抢救了10余天,也远远超过了“48小时”的视同工伤的规定,但病人始终是靠设备呼吸和维持生命,最后在家属被迫放弃抢救的情况下,拔掉呼吸机5分钟就被宣告死亡,在工伤认定有争议的情况下,应从有利于保护病人的立场予以解释,应当认定当事病人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抢救事故病人方面,家属总希望有奇迹发生,但病情严重的情况下,家属和医生的努力又得不到期待的结果,上述案例的成功维权,也给我们所有人在处理类似问题上带来一定的借鉴意义,抢救“48小时”后是否属于工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 工伤
# 48小时
本文为凯迪网自媒体“凯迪号”作者上传发布,代表其个人观点与立场,凯迪网仅提供信息发布与储存服务。文章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由用户自行辨别,凯迪网有权利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相应处置。
举报
投喂支持
点赞
发表评论
请先 注册 /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