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契约上写什么呢?我们要明确地写出3个条款◇
1.具体的目标行为和动作,也就是我们到底要养成什么习惯、要做什么事情。
2.完成行为的奖励。3.违反行为的后果。
这3条写完了,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是还没有完。接下来,非常重要的一步,找到2-3个熟悉的人,可以是家人、朋友甚至是孩子,让他们也在契约上签字,他们的责任就是监督你履行自己的承诺!
在这个过程中,签订的习惯契约要遵循三个原则:
第一,契约里面标明的条款一定要尽量具体和明确。
具体到要做的事情,甚至做这件事的时间地点,越清楚明确,越没有什么好争议的。比如你规定要早点回家,这就太模糊了,要说清楚,到底几点回家。
第二,是“2分钟法则”。
意思是我们在刚开始时做一件事的时候,要尽量缩短这件事要占用的时间,尽量只用2分钟甚至更少的时间来做这件事,后面再逐步增加时间。比如目标是坚持做正念练习,那么刚开始时你就只练习2分钟,不要把目标定得太高。你可以给自己定一个2分钟的倒计时闹钟,坚持一段时间,觉得坚持2分钟变得特别简单后,再逐步增加到5分钟、10分钟、15分钟,以此类推。到最后你可就会发现,即使是坚持半个小时的冥想,你也会觉得轻而易举了。
第三个原则是要奖惩分明。
特别是这个惩罚必须得是能让你付出一点代价,感觉到不愉快的。比如你讨厌运动,那就惩罚你运动;讨厌吃榴莲,那后果就是吃一颗榴莲糖等等。有了惩罚,再简单的奖励都会显得有吸引力,比如我前面只是让云宝给我一个吻而已,很容易实现,千万不要太复杂。
有了这三个原则,你的习惯契约一定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当然了,这个方法不仅能用在我们自己身上,同样也能用在孩子身上,帮助他们养成好习惯。但是当我们把“签订习惯契约”这个方法用到孩子身上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就比较多了。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尽量用奖励,而且是非物质的奖励来激励孩子。比如真诚而具体地赞美或者是陪孩子做一件他自己喜欢做的事等等,而不是用惩罚的方式来监督孩子,因为不管是物质奖励还是惩罚,如果没有把握好这个度,很容易就会破坏掉孩子做事情的内在驱动力。总之,大原则就是在激励孩子的时候,能奖励就避免惩罚,能用非物质的奖励就尽量避免物质奖励。
好了,习惯养成的方法我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你想让效果事半功倍,完全可以马上确定一个目标习惯,把习惯绑定法和签订习惯契约两个方法都同时用起来,多管齐下,这样你的动力,能力和触发机制就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