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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位女孩KTV庆生,狂喷12万香槟后赖账,父亲积蓄只够赔一半

小巍科普

2021-11-30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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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而不孙,宁俭;与其不孙也,宁固——《论语》。

孔子不提倡奢侈消费观念,但也不赞成过于节俭,他所主张的适度消费、理性消费也成了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


常言道,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不能一概而论,从小吃过苦的孩子确实会养成一定的消费观,也懂得节俭,但是在他们还未彻底懂事之前,一旦接触到红灯酒绿,很容易就会沉醉在纸醉金迷中,最终走上歧途。

2020年5月20日,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但是因为谐音,人们给这个日子冠上了“爱情”节日这一特征, 每年的这一天各大店面都会推出一些活动,男男男女也会在这一天庆祝一下。

1995出生, 25岁的石媛(化名)也邀上了三个女孩一起庆祝生日,石媛打算去某KTV。

虽然说KTV人海如潮,但是石媛是这家KTV的常客,她联系了KTV的一些负责人让他们预定一个包厢,并准备一些酒水。


石媛提前预定的酒水都不便宜,一瓶单价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外加150瓶单价398元的爱恋香槟。

KTV的负责人一口答应了下来,他们之所以认识石媛,除了她是常客外,主要是因为石媛每次带人来的消费都偏高,出手非常阔绰,KTV这方面也愿意给她留一些包厢。

当天晚上石媛和汉另外三名女子尽情享受,她们吃了蛋糕,又喝了洋酒;四个人就算个个都是千杯不倒,想必150瓶的香槟也喝不完,这四个女生也不是来喝香槟的,她们学着电视剧里面的桥段,在包厢里面狂撒香槟来庆祝生日,包厢是一片狼藉。

四个女生一直在包厢待到了5月21日凌晨5点,KTV工作人员核算了一下她们的具体消费,包括酒水、蛋糕、清扫等消费一共是121775元,就算平均下来,每个人都要支付3万元。

不过另外三个女孩是来庆祝石媛的生日,这笔钱当然是石媛来出;虽说石媛提前预定了酒水,但她也没有钱支付这笔消费,KTV负责人也不是第一次做石媛的生意,从未见过她赖债,但12万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他们让石媛尽快凑钱,石媛依旧没能拿出这笔钱。


KTV负责人只能选择报警。

警方在调查过程当中发现石媛并不是什么白富美,她的父母在上海都是普通的务工人员,而她自己也没有稳定的工作,以她的条件很难支持这样庞大的消费。而5月20日也不是石媛的生日。

她纯粹是以生日作为借口在KTV狂欢,一夜的狂欢,最终换来了法律上的审判。

检察官认为,石媛在5月20日当天以生日为由虚构事实,并提前预定酒水套餐,商家误以为她有相应的消费能力,自愿提供了服务。但是石媛在明知没有经济能力的前提下继续在KTV消费,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造成他人巨大损失。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石媛提出公诉。

石媛的父母接到通知后,也是恨铁不成钢,但是又是自己的女儿,他们也只能赔偿KTV的损失,石媛的父母为了供她上学省吃俭用,这些年根本就没有存到什么钱,他们全部身家也就只有4万余元。


就算不算各种服务费,这笔钱也只是赔偿一半的酒水费,就算这笔钱日后能够还钱,但是石媛犯下的错并不是因为退赔而消失,此案依旧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石媛对自己以生日为由预定酒水的行为供认不讳,其他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2万元的消费已经算是数额巨大,不过石媛的父母积极退赔,依法酌情处理,而石媛无前科,系为首犯,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可以宣告缓刑。


石媛符合缓刑的条件,因此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执行,并处罚罚金5000元。虽说是缓刑,但也留下了诈骗罪案底,若是在五年内再犯罪就属于累犯,可从重处罚。

一场持续数个小时的狂欢,不仅花光父亲积蓄,自己更要面对法律的严惩;奢侈的生活每个人都想要,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相应的消费能力 ,切勿为了满足虚荣感,而挥霍无度。因为最终这笔钱还是需要自己去承担,理智消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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