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讲,“三俗”行为是我们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的,庸俗、媚俗、恶俗与我们追求的正能量、与我们追求的积极向上的思想境界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因此,“反三俗”是受到老百姓大力拥护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关于三俗的界定,可能还有一些模糊的认识,有关部门也没有给出确切的边界性的解释、解答、解读。
在现实中的剧场演出节目里,也看不时看到很多“脏口”、“伦理哏”,还有一些舞台上的嬉闹,这个究竟算不算三俗啊?
当然,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尺度,答案也就不一样。
那么回到问题之初,就是这么些年“反三俗”处理了哪些社团,处理了哪些演员,处理了哪几台节目,有没有这方面的报道呢?
我个人上网搜了搜,确实没有。难道这些年压根就没有“三俗”,还是我们真的没有去认真反过“三俗”呢?这是个问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