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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每首歌都是3-5分钟?以后要进入音乐碎片化时代了吗?

这个是认证

华语乐谈

2021-03-24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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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播出的《为歌而赞》第二期,有嘉宾问到张信哲一个关于一首歌时长的问题。张信哲说,我们一般把流行音乐作品浓缩在4-5分钟之间,“因为这是一个比较舒服的时间,它是我们可以集中精神的一个差不多的时长”。

今天我们也来聊聊这个关于歌曲长度的问题。因为在当下碎片化信息时代,歌曲的时长再次面临革命,这本身也是《为歌而赞》这个节目所直面的核心问题。

张信哲在说音乐4-5分钟的长度时,用了“浓缩”二字,也就是说,本来要充分表达一首歌的内涵,肯定是不止这个时长的,但从听众接受的角度考虑,对时长进行了压缩,才有这个4-5分钟的精简时长。

但现在的短视频传播方式,把一首歌又浓缩成了10-20秒的“音乐碎片”。而《为歌而赞》的节目形式,就是让那些短视频创作者们,以评委的立场来决定这些歌手所演唱作品的成绩。

没错,这些“百赞团”的评委,就是短视频平台的普通创作者,你无从了解他们的音乐审美和专业知识,平台的粉丝量是唯一咖位标准,其中6位千万级粉丝的创作者组成“爆赞团”,拥有更高权重。他们作为非专业人士,却要来评判台上这些专业歌手,而他们的评判标准很简单,就是看你这首歌适不适合作为碎片放在自己的短视频里,有没有火起来的潜质。

这种前所未有的碰撞形式,说到底,就是原生音乐与碎片音乐的交锋。

为什么一首歌通常是3-5分钟?我们还是先来说说这个一般时长是怎么来的。

1、历史渊源

在黑胶唱片问世之前,人们使用一种10英寸的78转/分唱片记录音乐,这种唱片单面记录时长为3-4分钟,还有一种12英寸的78转/分唱片,单面时长4-5分钟(应用较少)。所以,受制于音乐存储介质的局限,为了便于传播,就形成了将每首流行音乐做到3分多钟时长的惯例。

2、收听习惯

虽然后来随着音乐存储介质的更新换代,早已经具备突破3分多钟时长限制的条件,但习惯已经形成,就没变化太多。另外,正如上面张信哲所言,3-5分钟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听歌时长。3分钟以下,可能都不够听的;6分钟以上,可能就要考验收听者的耐性了,容易产生审美疲劳。

3、演出习惯

如果是录音室唱片,歌曲时间长点就长点吧,但如果考虑到现场演出,3-5分钟也是最合适的一首歌演出时间。

时间太短,你是骗出场费,都不知你唱了个啥。不信你让李荣浩唱首《贝贝》,看主办方给不给钱;时间太长,你可能唱着费劲,要是唱得不好还拖时长,极可能会被轰下台。

一首歌从主歌-副歌,再来一遍主歌-副歌-收尾,还加点前奏、间奏啥的,大概就是三五分钟的样子,基本能把想表达的内容表达出来而又不显臃肿拖沓。

为什么歌曲越来越短了?

其实张信哲说的4-5分钟,主要还是针对以前的老歌说的,而当下的流行歌曲已经没这么长了,3-4分钟才是主流时长。我特意数了一下KUGOU上TOP500榜单上前100首歌,超过4分钟的歌只有25首,超过5分钟的歌只有2首,还有不少2分多钟的。而打开经典老歌的歌单,发现确实4-5分钟是最常见的时长。

可见,如今的流行歌曲相比上世纪80、90年代的歌曲,已经整体缩短了三分之一左右。

这个缩短还不算什么,毕竟也是一首完整的歌,最致命的近年随着短视频的火爆,将每首歌猛砍至10来秒钟。怎么砍呢,前奏不要,主歌不要,尾奏不要,直接上副歌,一秒即高潮那种。反正就是剔出整首歌中最嗨的、最有记忆点的一小段,配合视频画面进行传播。

这种方式好不好呢?说不好吧,它确实带火了很多歌,而且这种方式已经渐渐把持了音乐传播的主要渠道。要想火,你就不得不选择这种方式。

说好吧,相信大多数音乐人还是不太情愿被绑架的。我用心做一首歌,你只切割一小段来听,那我其他部分都白做了呗?比如张信哲在第一期就说了,他还是觉得音乐要完整地欣赏,而不太能赞同这种碎片化的听歌方式。

到底这种短视频与音乐碎片成为视听主流形式是怎么来的呢?

1、现代生活节奏快,时间被碎片化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非常快,尤其是年轻人,每天从早到黑时间都安排得满满的,很难有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可以自由安排。他们的空余时间通常是碎片化的,如等公交时、吃饭时、上厕所时……所以这些碎片化音乐和视频,刚好用来填补这些碎片时间。

2、网络信息时代选择太多,冲淡了人们的专注

以前听卡带、看黑白电视的年代,完全没得选择,买一盘卡带回来反复听,电视上播什么节目就看什么,而且还津津有味。但现在呢,拿着电视遥控按半天你都不知道选哪个,网上听歌看视频更是如此,听了一秒钟觉得一般,立马划过,因为我知道后面还有无数的选择。

就跟猴子下山似的,丢了玉米抱西瓜,丢了西瓜赶兔子。最终呢,刷了几个小时短视频下来,你发现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有一个碎片让你真正记住的。你永远在想着,可能下一个更精彩。这仿佛一个永远填不满的黑洞,说是利用碎片时间,实则吞噬大量作息时间。

所以,这些音乐碎片即使随着短视频的传播而火了,也通常是浮于表面的,你只是被动地收听,被动地记住了某些洗脑的旋律片段,还会不自觉地跟着哼唱传播,但你不会用心去分辨这是好音乐还是庸俗的音乐,也不想去了解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是谁唱的。过了一段时间后,等这首BGM的热度一过,它就迅速被淡忘了,就像它从来没有进入过你脑海一样。从走红到消失,你可能都没有听过它的完整版。

《为歌而赞》上曾有位短视频创作者说“音乐还肩负着提升大众审美的责任”。

这句话本身很对,也是很多音乐人坚守的准则,但你要说以音乐碎片的方式来提升大众审美的话,就有点可笑了。要听明白一首歌,最起码的就是听个全貌对不对?听一句高潮就懂了这首歌?审美就高了?而且,能作为碎片进行传播的歌曲,永远只是一小部分,还有很多更优秀的歌曲,这些短视频创作者是看不上的,因为难抓住歌曲的“嗨点”,缺乏火的潜质。

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音乐的碎片化与音乐审美的提升,恰恰是相反的方向。当音乐被碎片化,它就几乎丧失了自身的艺术价值,沦为娱乐短视频的附庸与点缀。

就像张信哲说的,他之前从来没想过某首歌曲是为适合什么场景而生的,比如给哪位美食博主做背景音乐。这没错啊,如果每一首歌都是为了适合短视频传播而做,事先就被框住手脚,那这首歌又能有多少艺术性呢?你就甘心为视频创作者打工呗,还算什么音乐人?

如果音乐创作者都来迎合这种音乐碎片的传播规则,那以后3-5分钟时长的歌曲都会渐渐被抛弃,直接写碎片不就好了?一两句歌词,10来秒的旋律,简单粗暴,只要足够抓耳,火起来的机率蛮大的。

既然李荣浩都写出了4秒的《贝贝》,那以后的流行歌曲,会不会越来越短,短到全变成一块块碎片呢?我有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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