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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驳宋朝“永不加赋”说

每闻天 楼主
2019-01-04 13:22 1997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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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师昊的宋朝“永不加赋”说

    昊在微信群常说——【誓碑】赵匡胤登基后立誓碑一块。碑文三条:善待柴氏子孙;不杀文人及上书言事者;永不加赋。凡赵氏子孙,有违此谕者天殛之。此碑文具宪法性质,赵氏继者也都能遵照执行。保持了两宋言论宽松,文臣敢死谏,百姓能乐业。大宋GDP能占世界80%,誓碑功莫大焉。誓碑如是出之宋民之手,就与《大宪章》有一拼了。

    网易的文章说:“ 这块誓碑,很有可能是曹勋根据北宋的政治生态情况,附会出来的。”

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DB0BDPBR0523G40E.html

    曹勋杜撰誓碑没有什么“永不加赋”。

师昊就是一个随意加文的人,把子虚乌有的【誓碑】与大宪章相提并论,荒唐之际!

宋朝没有“永不加赋”;而是不断加赋。从北宋初至徽宗初年的140年间,仅仅是上供“正额”一项,百姓头上的负担就增长了10多倍,平均每十年上涨1倍(还不算名目和税额更快激增的杂税)!

南宋初年米一石值3缗为常情,100年之后涨价到1000缗一石,其货币贬值已超过300倍。这也是变相加税。

    南宋杨万里在其《民政》书中揭露:上赋其民以一,则吏因以赋其十;上赋其民以十,则吏因以赋其百。杨万里说,原来的劳役额度是根据该民户占用田亩的数目确定的,当王安石推行“免役制”后,它很快就与民户土地数无关而成为了单独的税种,在这个税种名义下的加征加派也就没有了限制。又比如朝廷在常设税目之外,加征了佐助执行临时任务的军旅特别税,该项特别税被称为“经制钱”。后来此军旅的编制已经撤了,但“经制钱”却成了永久的税。“总制钱”的设立也是临时的,后来“总制军”的建制早已撤消了,但“总制钱”却要百姓永远缴纳。制定这些税种之初,百姓负担的税额只是粟若干斛、帛若干匹而已;但是沿革至今,其征收额度已经是:粟一倍于当初、帛几倍于当初了。此外,又生出繁多的杂税,于是今天百姓的负担,已不知是本朝初期的多少倍,更不知是汉唐时的多少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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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海
1楼
2019-01-0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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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闻天 楼主
2楼
2019-01-04 14:14
昊在微信群常说——【誓碑】赵匡胤登基后立誓碑一块。碑文三条:善待柴氏子孙;不杀文人及上书言事者;永不加赋。凡赵氏子孙,有违此谕者天殛之。此碑文具宪法性质,赵氏继者也都能遵照执行。保持了两宋言论宽松,文臣敢死谏,百姓能乐业。大宋GDP能占世界80%,誓碑功莫大焉。誓碑如是出之宋民之手,就与《大宪章》有一拼了。网易的文章说:“这块誓碑,很有可能是曹勋根据北宋的政治生态情况,附会出来的。”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DB0BDPBR0523G40E.html曹勋杜撰誓碑没有什么“永不加赋”。师昊就是一个随意加文的骗子,把子虚乌有的【誓碑】与大宪章相提并论,荒唐之际!编造“大宋GDP占世界80%”,更是不知羞耻!当时两宋吃人成风,人被称为两脚羊。一个吃人的社会,生产总值会占世界80%?完全脑子有问题!戴建国讨论了宋代的奴婢制度,他说:在宋代日常生活中,雇主以家长身分对奴婢进行监管。……奴婢在雇佣期间,犹如卖身于雇主,毫无自主权。雇佣期间,雇主可以占有女使的身体,女使没有性自主权。在唐代,奴婢如同财产可以买卖。至宋代,奴婢普遍以雇佣形式依附于雇主。南宋禁止略人为奴婢,违者处死刑,似乎与宋初制定的《宋刑统》规定一样。然在民间,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略卖奴婢现象。这些人被略卖后,“终身为贱”。宋朝没有“永不加赋”;而是不断加赋。从北宋初至徽宗初年的140年间,仅仅是上供“正额”一项,百姓头上的负担就增长了10多倍,平均每十年上涨1倍(还不算名目和税额更快激增的杂税)!南宋初年米一石值3缗为常情,100年之后涨价到1000缗一石,其货币贬值已超过300倍。这也是变相加税。请看:宋代税制的特点:第一,税制混乱。宋代税制称“二税”,也是夏、秋两季征收,性质与唐代两税基本相同,但统治者却故意混淆这种已含有人头税和户税的复合税制与田租(土地税)的区别,在“二税”之外又开征了新的人头税,即“丁身钱米”,这是一种典型的重复征税。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在“田租”、人头税之外又层出不穷地出现了多入牛毛的“杂变之赋”,在征税过程中还出现了“支移”、“折变”等变相增税的措施,并令农民服“差役”。宋朝赋税不仅正税税种纷杂,税率不一,征收办法各异,而且苛杂百出。元人曾说“江南在宋时,差徭为名70有余。”既使是一种税,其税率也因地、因时而异,而且时有变动。同一地区的池州青阳县亩税三升,贵阳县四升,东流县则为六升。每种税征收方法也时有变更,如盐课有计口授盐,课归地丁,盐钞法,常平法,入粟中盐法等等。至于各种苛杂,更是弊端丛生,为前代所未见。其名目有月桩钱、板帐钱、经总制钱、折帛钱等等,不胜枚举。广大农村在沉重捐税和士大夫地主兼并下,产生大批农奴和士大夫的家奴。政府官员数目,每年都在膨胀,士大夫越多。脱离生产的人也就越多。他们以全民3-4%的人数,占有全民90%以上的财富,而仍掠夺不止。这个士大夫的乐园,实质上是一个危险的大火药库。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王安石变法,目的也是精减机构,增加财政收入,确立预算制度,对行政管理作合理的改进,严厉制止私人挪用或吞没公款,结果每年为国家节省开支40%。他于是推行了一整套法令:均输法(用货币代替实物纳税,以免去运输上的困难。由各行政区在首都设立专用仓库,丰收时大量购入,歉年时就可不必强迫搜刮农民)、青苗法(当农民“青黄不接”之时,由政府贷款给农民,收取他们向地主贷款时低得多的利息。等到收获之后,再行归还)、免役法(全国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有为国家服劳役的义务。如果申请免除劳役,必须缴纳代役金)、方田均税法(清查漏税耕地,对全国耕地,重新评估,依照肥沃贫瘠,分为五等,肥沃的耕地赋税多,贫瘠的耕地赋税等差减少)、市易法(设立平抑物价机构“市易务”。物价低廉时,由政府购入;等到物价上涨,再行售出。“市易务”还兼营银行,人民用金银绸缎或不动产作抵押,就给予贷款)、保甲法等等。像减少国家开支40%,官员们自然愤怒。士大夫就是依靠农急时放高利贷,才能合法的兼并贫农土地,现在政府搞“青苗法”用低利放出贷款,阻塞了他们的钱途,自然愤怒。过去实行“差役法”时,士大夫家根本不服劳役;现在实行“免役法”人人皆有劳役,士大夫更是怒不可遏。尤其是免役法,改服役为交役钱,由国家雇佣有关人员,这既可增加国家收入,又可趁机精减吏员;此举甚得民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并税”。但原有的吏员决不肯放弃既得利益,官僚机构反而因实行新法膨胀得更快了。免役法在推行中一改再改,越改则贫苦下户负担越重;最后造成乡村下户要交免役钱几百文到一、二千文的地步。方田均税法本是为了抑制兼并,但丈量土地也要靠地方官吏去办,在执行中,官僚地主往往从中渔利,腐败更加猖獗。以后发生“元祐更化”,司马光废止新法,苛捐杂税又不断涌现。有史学家称,宋代(包括南宋)究竟有多少苛捐杂税,谁也说不清。南宋杨万里在其《民政》书中揭露:上赋其民以一,则吏因以赋其十;上赋其民以十,则吏因以赋其百。杨万里说,原来的劳役额度是根据该民户占用田亩的数目确定的,当王安石推行“免役制”后,它很快就与民户土地数无关而成为了单独的税种,在这个税种名义下的加征加派也就没有了限制。又比如朝廷在常设税目之外,加征了佐助执行临时任务的军旅特别税,该项特别税被称为“经制钱”。后来此军旅的编制已经撤了,但“经制钱”却成了永久的税。“总制钱”的设立也是临时的,后来“总制军”的建制早已撤消了,但“总制钱”却要百姓永远缴纳。制定这些税种之初,百姓负担的税额只是粟若干斛、帛若干匹而已;但是沿革至今,其征收额度已经是:粟一倍于当初、帛几倍于当初了。此外,又生出繁多的杂税,于是今天百姓的负担,已不知是本朝初期的多少倍,更不知是汉唐时的多少倍了。第二,税收总额呈急剧增长趋势,征收品类庞杂。宋朝税额随着统治者需要的增加而急剧增加。如宋初岁入1600余万缗,天禧末年(公元1021年)增至2650余万缗,熙宁、元丰年间(公元1063-1085年)更增至6000余万缗。财政收入仅以皇祐至熙宁为例,只短短的20年光景,便由每年的3900万增至5060万。南宋时最高收入也达6530余万缗。虽然岁入不完全是赋税之入,但赋税收入在岁入中占绝大部分则是无疑的,岁入的逐年递增,反映赋税增加的趋势。从北宋初至徽宗初年的140年间,仅仅是上供“正额”一项,百姓头上的负担就增长了10多倍,平均每十年上涨1倍(还不算名目和税额更快激增的杂税)!宋代税法中明确规定,对于一切过往商货,只要是官府认为需要的,就可以无偿截留1/10,名之曰“抽税”,这当然是“官府即法理”的典型表现。在赋税征收上,宋朝以实物缴纳为主,以货币缴纳为辅。缴纳的实物中包括有谷、帛、金铁、物产四类,每一类中,又有若干品种,缴纳品种之繁多,亦属古所未有。《宋史.食货志》称:宋代田赋征收“既以绢折钱,又以钱折麦,以钱较绢,钱倍于绢;以钱较麦,麦倍于钱。辗转增加,民无所诉”。宋代苏轼记述,即使是东南地区最为富庶的吴郡,其地农民也是为缴纳赋税才忍痛到市场上以极低的价格出卖自己用血泪换来的粮食,结果连第二年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霜风来时雨如泻,杷头出菌镰生衣;眼枯泪尽雨不尽,忍见黄穗卧青泥。茅苫一月隆上宿,天晴获稻随车归。汗流肩赪载入市,价贱乞与如糠粞。卖牛纳税拆屋炊,虑浅不及明年饥。”《宋史.食货志》引范镇说,“岁大熟”尚且“民不得终岁之饱”;若一遇灾荒呢,《宋史》引大官僚司马光之言曰:“水旱霜雹蝗蜮间为灾,幸而收成,公私之债,交争互夺;谷未上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所食者糠而不足;所衣者绨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之外,有何可生之路耳。”还是这部《宋史》,熙宁元年,知谏院吴充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事实:民……不得已为盗贼。1023年北宋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官方纸币——会子,1126年发行的会子达到7000万贯,造成世界上第一次滥印纸币而引起的通货膨胀。南宋初年米一石值3缗为常情,100年之后有提到340缗,700缗及1000缗一石的字,其货币贬值已超过300倍。米一石要值钱一百万,就足够骇人听闻。况且货币贬值,等于变相加税,其负担常转嫁于贫民。第三,商税税制日渐完备。宋之商税按征收环节区分,有住税、过税之分;按征收的物品区分,有布帛、什器、香药、宝货等。而且税则也较前代繁细。请扫描二维码给此文以赞助关敏:国民党不具有资产阶级性质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3&id=13116386旧政协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4%BF%E6%B2%BB%E5%8D%8F%E5%95%86%E4%BC%9A%E8%AE%AE/691087?fr=aladdin《双十协定》https://baike.so.com/doc/2191199-2318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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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闻天 楼主
3楼
2019-01-26 16:59
美国总统制的困境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52&id=13134163康有为的大同境界爃ttp://bbs.tianya.cn/post-no01-526449-1.shtml人人平等”的涵义及其误用作者:关敏无上帝的社会,平等无从起源。在一个只属皇帝的社会里,“奴”的泛滥是一种必然。有奴处定无人,当然就没有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回教歧视异教徒,其教义公然规定,异教徒要缴纳额外的税收“天课”。印度教则将人分作四种阶级,下层人连上层的影子都不可践踏。佛教、道教都宣扬的“众生平等”的思想。佛陀本是人,后来被神化成为至高无上的神。佛教强调成佛之路最重要的就在于皈依上师,这显然是个人崇拜!佛教的“众生平等”是忽悠,因为佛教崇尚权威、等级森严,甚至存在奴役、虐待现象。佛教相信万物皆空;现在,许多寺庙聚敛金钱财富并不亚于世俗社会,不少和尚尼姑追求生活享受远胜世俗人士。庄子的齐物论认为,人和大粪无区别,都是道的体现。这实际上是取消了人的尊严。毫无尊严的“刍狗”社会,不可能产生平等价值观!庄子并未用平等一词,这是因为,庄子认为君先臣后的等级制是天经地义的,是合乎自然的。老子“以万物为刍狗”似乎有“万物平等”或“万物都是一回事”的思想,但是,老子的社会依然是等级制的社会,有王侯、圣人、百姓、民……的等级制。溪谷说的仁指核桃仁,所以,“天地不仁”,就是不要核心,没有了核心或者中心,天地之间以及万物就平等了!在大自然中,谈论太阳、地球、月亮的平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况且,它们之间也不存在平等。即使在今天,很多中国人反对“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以为平等是指人的物质层面的平等,所以,决不承认“人人平等”。古尔江鼓吹“人人不平等”是天理。我问古尔江:你我之间辩论的前提是什么?你必须从以下2者中选一个:1)人人平等;2)人人不平等。毫无疑问,你肯定选择人人不平等,也就是说你我之间是不平等的。你我之间是不平等的又分为2种情况:①我高于你,你必须听我的,我不准你发表异见,这就取消了辩论;②你高于我,我必须听你的,你不准我发表异见,这也取消了辩论。总之,辩论的前提不可能是人人不平等。那必然是:辩论的前提是人人平等。可见,“人人平等”合乎逻辑,“人人不平等”反逻辑。其实“人人平等”是指人在理性面前的人人平等。这是因为:1.人与动物本质区别是:人有理性,动物无。古希腊人早就认识到:人性是人区别于其他万物的独有特性,就是理性,理性就是人的抽象思维能力。中国儒家荀子等以为人的本质是“群”,这就把人混同于群居动物如蚂蚁、蜜蜂等。按照圣经说法,人是上帝造成的,所以人人平等。倘若如此,老鼠或山楂树也都是上帝造的,我们干嘛不说一切老鼠都是平等的,一切山楂树都是平等的呢?显然,老鼠之间的平等、山楂树之间的平等,都是无意义的,无所指的。人们说:一切人都是平等的,那就蕴含着:所有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譬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思就是同样的法律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总统还是流浪汉,是富人还是穷人,是明星还是残疾人。西方的正义女神即司法女神为什么蒙上双眼?这条蒙眼布就是“无知之幕”,就是让司法者无视当事人的面貌和身份,不论其地位高低贵贱,也不论其与自己亲疏远近,无差别地一视同仁。总统犯法与民同罪,否则就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小孩子犯法不同罪,精神病人犯法不同罪,我们又觉得很合理,不认为是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就怪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原则执行的时候,为何把小孩子和精神病人排除在外呢?这意味着:无论是总统还是平民——都具有某种共同的特质。正是根据这种共同的特质,我们推出,法律应该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但是我们又同意,小孩子或精神病人犯法可以不同罪,这就表明小孩子和精神病人缺乏这种特质。换言之,那个一般人都具有、而小孩子和精神病人所缺乏的东西,就是我们相信人人平等的依据。这个依据就是常人的理性或智慧,就是指的能区分善恶的自由意志。人人平等就是着眼于人的这个特质。这是人——也只有人——才具有的一种共同的特质。这种特质每个人都具有,除了人,其他生物和物件都不具有。我们说人人平等,一切人是平等的,就因为人有自由意志,有区分善恶的道德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而不管外部环境,在善恶之间进行选择,并付诸实际;人对自己的行为负有责任。小孩子和精神病人则缺乏辨识能力和自控能力,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小孩子和精神病人依然是人,他们同样具有人的特质,只不过他们身上的这种特质处于不成熟的状态或者是受到损坏。随着小孩子的成长或精神病人的治疗,他们也就获得了正常的心智,从而获得了和一般人无异的地位。为什么人人在尊严上是平等的或者人人生而平等?因为人生而拥有这样的理性特质,他有自由意志,有分辨善恶的道德感,人能够选择自己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种人所共有的特质使得人具有尊严,使得人们在尊严上平等。我们承认这种特质,尊重这种特质,也就是承认每个人的权利或曰人权。所谓天赋人权,就是说人权是人所固有的,就是说所有人都生而具有上述特质,因而应该拥有同样的尊严和同样的权利。人人平等也就是在人权上的平等。在《独立宣言》问世之初,很多倡导人人平等的人,却把黑奴、乃至妇女排除在“人人”之外。中国人批评他们虚伪、言行不一。其实不尽然。因为当时的人这么做,无非是把黑奴和妇女当成小孩子,认为在当下他们的心智还不成熟,还需要像对小孩子一样施以教化,从而使他们成为和自己平等的人。这种态度在实际上可能是错误的,但在理论上、逻辑上是成立的。这和那些对黑奴与妇女实行压榨的做法显然不是一回事。2.理性思维最大功能是——抽象思维,忽略事物细微差别。譬如:一个家庭只有一夫一妻两口子,统计人口时候填写2人。很显然,抽象思维已忽略其性别差异,这样,1男、1女都是1个抽象的人,才能相加等于2,才能做人口统计。也就是说,当我们把每个人都都抽象成“一般的人”时,人与人就是相等的,“人与人相等”就是人人平等,这样,人与人才能相加,统计才有意义。可见,人人平等是理性思维的结果。首先确立人人平等思想的,当属希腊晚期的斯多葛学派(Stoics)。斯多葛派的平等思想为近代人权概念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关键性的要素。“人权”(humanrights)概念由“人”(human)和“权利”(right)两个要素构成。其中“human”指一般的、抽象的人。人权概念形成的一个前提,就是从等级的、身份的人的观念中抽象出“一般的人”的观念。这个“一般的人”最初是由斯多葛派提供的。斯多葛学派的平等思想是以“理性神”为基础的。“当你出现在世上的权威者的面前时,应该记住还有另一个从高处在俯览着一切所发生的事情的神,你必须要取悦于他而不要取悦于世上的权威者”;马尔库斯.奥勒留深信“神”给每个人都分配了一个精灵作为他的守护者。“神”的引入,解决了其平等观的终极理论依据问题,每个人既然都是神的儿子,那显然应是平等的。可见,抽象人的出现,是因为人们信仰神而超越了物质利益的逻辑思维结果。斯多葛学派是吸收了犹太教的平等思想。犹太教的旧约圣经虽然最早确立了犹太人之间的人人平等,但犹太教有犹太人是上帝特别恩待的选民、而非犹太人的外邦人低“选民”一等的意识。而基督教在吸收了斯多葛学派的平等思想后,重点强调人人平等,强调犹太人和外邦人、普天下人“在耶稣基督里,籍着福音,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以弗3:5-6)!正如加拉太的基督徒得到的应许:“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拉太书3:28)。可见,人人平等价值观只能在基督教社会践行出来。3.人与人之间的理性能力并无重大差别。虽然有愚蠢、聪明之别,但笨鸟先飞,都可以赶上来齐头并进。正是人类理性的平等成为自由平等的先导,成为颠覆野蛮丛林制度的先导。但独裁政治为证明自己的合法性,不惜夸大人类的智商差距,并以信息封锁的愚民政策扩大人们之间的智商差距。专制政治的预设前提是:一边是高高在上智力超凡的巫王,一边是生性愚昧顽劣的黎民。赫尔德在《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的思想》(1784~1791)中认定:中华帝国的教化将臣民的理智禁锢在婴儿阶段,因为民越愚,皇帝的江山就万年长了。为了永葆江山,圣人们一定要否认人的理性。老子说民是“刍狗”,“刍狗”不可能有理性。既然人无理性,当然只能实行愚民政策。“上智(诈)下愚”之社会,人生而不平等。“上智”就该统治“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君子管制小人,哪能让愚民来选统治者?孔子鼓吹“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所以,要实行“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以强化等级森严的“礼”制。儒家最害怕的一个学说,就是“天赋人权”,所以现代儒家代表性人物之一的蒋庆先生才说“天赋圣权”,蒋庆先生在《读经与中国文化的复兴》一文中说:“圣人的理性与凡人的理性是不平等的。圣人之心无私欲障蔽,理性清明虚静,能知善知恶而为善去恶;凡人之心受私欲缠缚,理性浑浊重滞,不能知善知恶遑论为善去恶!职是之故,圣人有天然教化凡人的权利,曰‘天赋圣权’,而凡人只有生来接受圣人教化的义务。所以,圣人讲的话、编的书—经典—就具有先在的权威性,凡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不存在凡人用理性审查同意不同意的问题,因为凡人的理性没有资格审查圣人的理性,相反只能用圣人的理性来审查凡人的理性,来要求凡人接受。”在这里,显然,所谓的儒家之道就是“天赋圣权”了,显然是用来对抗“天赋人权”的,而且其话语中,是带有强大的强迫症的。有这种霸蛮的作风,也不难理解二千多年前的儒生与汉武帝合作会弄出一个“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等级制。当然,把“人人平等,人人有权批评”当作了无条件的原则是不对的。其实“人人平等”说的是人的社会资格,人应该享受的基本待遇和权利;而在“人人有权批评”却是以知识的程度为条件的,有一个是否达到了批评需要的知识水平为条件的。所以你要批评他人就得让自己严格治学,能胜任批评,把话尽量说准、说对。否则,你就是浪费读者的时间。比如:人人都有参加比赛的权利,但并不是说人人都有参加省运、全运、世运的权利。在“人人都有参加比赛的权利”里,包含着你必须刻苦锻练,达到能参加比赛的水平。你达不到参赛的水平,就不应享受参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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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闻天 楼主
4楼
2019-01-31 21:10
中国最需要的是逻辑启蒙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52&id=13098778优胜劣汰”不是人类社会的规则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52&id=13103990价值观决定制度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52&id=1310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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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闻天 楼主
5楼
2019-09-18 18:51
以总体概念取代集合概念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id=13437341两脚羊”在东晋灭亡后就出现了,在两宋时期大规模的流行,著名岳飞:壮士饥餐胡虏肉!难道人肉也记入两宋的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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