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江北观音桥与朋友谈事情,事情未谈完,他中途却神秘兮兮地问我:
“胜哥,你是这方面的专家,有个事情我想请教一下。”
我当时以为他要向我咨询传统文化或者古代历史问题。结果他却对我说:
“我身边一个极好的小兄弟,最近在闹离婚,并且都闹到法院去了。原因是性生活不和谐。”
“这种事情现在很常见呀,不过年纪轻轻不和谐倒是少见。”我回答。
“就是嘛,我这个兄弟才30岁,妻子27岁。”
一听,这确实不常见,我一下有了几分兴趣。
“说给我听听。”
“是这样的:朋友夫妻俩是闪婚,当时嘛,一见钟情,恨不得赶紧组建家庭,可这结婚还不到一年就出了状况。妻子对夫妻生活很不满意,她每周至少需要两次,但是我朋友觉得这‘实在太多’了,自己吃不消,认为妻子太‘过分’。”
“那他觉得一周几次比较合适,才能‘吃得消’呢?”我问道。
“他说一个月两三次差不多。”
我笑了笑,问道:
“又怎么闹上法庭了?”
“年纪轻轻这事儿不和谐,自然会出问题。这个我们都是过来人。妻子开始抱怨,说他要么外面有人、要么身体有问题,至少应该去医院检查检查。朋友确实在外面没有人,这个我知道。可是又不愿意去医院检查,因为他不认为自己有问题。”
“这不离婚才怪了。”我说道。
“确实,不过首先提出离婚的竟然不是妻子,而是我朋友。女方确实对他挺有感情的,见如此,妻子就妥协了,说以后不会再抱怨这个事情,更不会再说‘你不行’‘你有病’之类的伤人之语。为此,二人还签了婚内协议,女方承诺抱怨一次罚款200元……。不过,这些都是小孩‘过家家’的游戏,不会对女方产生实质性的约束,情急之下抱怨依旧。我朋友‘忍无可忍’,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求,现在正处在冷静期。”
朋友说完,喝了一口咖啡,望着我。我知道这是在等我的意见。我笑笑说道:
“妈的,你们真是把我当成男科、妇科、眼科的专家啦?不过,这个事情嘛,在我看来问题全在你朋友。这个年龄段,女方每周两三次的要求完全合情合理,‘要么外面有人、要么身体有问题’的猜测也完全合乎逻辑。男方完全属于‘不作为’。按理,女方因此提出离婚才正常,结果你朋友还闹到法院去了,呵呵。他们离婚是大概率事件,不仅仅因为这性事。”
朋友惊讶于我的武断。怯怯问道:
“胜哥,那我这个年龄每月四五次算得上正常吗?”
“这个呢,虽然没有绝对,但是还是有一个普遍规律存在的。你想不想知道不同年龄段的正常需求次数?”
“想!当然想!”说完,热情地给我斟满茶水。
“在我们中医传统的医理上,有一个说法叫‘九九归一’,专门阐述了这个问题。比如30岁,那么30x9=27,意思就是20天7次属于正常;40岁,那么40x9=36,意思就是30天6次属于正常;50岁,那么50x9=45,意思就是40天5次属于正常……。以此类推。”
过来人都知道,性不是夫妻生活的全部,但却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和谐的性,夫妻生活愉悦是大概率事件;反之,也是大概率事件。事业是男人的首要,但是千万别忽视了健康,有了事业却未必就有了一切,但是没有了健康自然一切都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