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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召开政策解读会,事关水上旅游项目

来源 | 椰网 2021-10-2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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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 10月25日下午,三亚市旅文局召开《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会,三亚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市各涉水上旅游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共计50余人到场参加。会上,《办法》编制课题组首先对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三亚市旅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办法》的立法过程和出台的背景、意义,并对该《办法》实施涉及的职能部门提出具体要求,为《办法》的落实提供必要保障。与会人员就《办法》实施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提问,三亚市旅文局一一进行了解答。

据悉,三亚市旅文局于2021年初启动该《办法》起草工作,通过充分调研借鉴国内外水上旅游项目先进城市的优秀管理经验与做法,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了《办法》草案。2021年9月7日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1年9月13日七届市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并于2021年9月21日公布,自2021年10月26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水上旅游项目的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作为国内外著名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海域面积322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度263.29公里,大小港湾19个,海水清澈、能见度高、水温适中,全年适合开展各类水上旅游项目。近年来,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受到广大市民游客的喜爱,市场需求量增大,但伴随而来的是水上旅游存在交通安全、运营安全、环境安全、行业规范、行业监管等诸多隐患,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三亚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形象的提升。如何理顺“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给三亚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水上旅游项目管理立法工作迫在眉睫。该《办法》的施行将有助于保障游客消费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更有助于解决水上旅游项目经营乱象,保障涉水旅游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三亚水上旅游新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对水上旅游项目的规范、水上旅游项目开办程序、水上旅游项目监管体制、水上旅游项目政府职责等方面作出规定。

关于水上旅游项目的规范。《办法》规定,在三亚市依法办理商事登记且进行事后材料备案的市场主体可在三亚市行政区域海域规划和水域规划内依法依规经营水上旅游项目。未办理商事登记和进行事后材料备案的个人或组织(无照)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水上旅游项目。

关于水上旅游项目监管体制。《办法》规定,市旅游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规范水上旅游项目等级评定工作,制定地方标准,监督和引导水上旅游项目经营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经营。同时,加强水上旅游项目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心肺复苏术等安全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技能、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育专业化水上旅游项目人才队伍。

关于水上旅游项目备案事宜。《办法》规定,市旅游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布包括水上摩托艇、橡皮艇、香蕉船、皮划艇、帆船、帆板、冲浪、水上飞机、拖伞等在内的需要进行事后材料备案的水上旅游项目清单。申请经营清单内水上旅游项目的市场主体,应向市旅游文化体育主管部门进行事后材料备案。

关于水上旅游项目政府职责。《办法》还规定了资规、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海事、公安、海警、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价格)、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有关水上旅游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下一步,三亚市旅文局将继续牵头制定该《办法》的实施细则,并公开挂网征集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公众意见。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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