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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
主话题:里让说
解析:《论语》第四篇:里仁之——
里让说——子曰:“能(能够)以(用,拿)礼(公共秩序,公序良俗)让(转让,谦让;把方便或好处给别人,指使容许或听任;被)为(给;充当;做,作为,变成,是)国(国家,代表国家的)乎?何(hè通“荷”;背扛,担负,承受恩惠)有(多,大)?不能以礼让为国,如(超越)礼何(怎么样)?”
即先生讲:如果能够把公义听凭从属于国家,使国家处于公义之上,成为公义之象征;那么,这个国家将会担负多少?能否扛得起其他众多国家之约束、绑架以及捧杀?如果做不到且扛不起,那么把国家利益超越于公义公权之上者,又将是什么后果?
纵观历史,军阀霸土,国际霸权一直存在,强权制定规则、使用并操控规则,把所谓公义作为其统治、麻痹和愚弄下层之工具;其结果是,取其利而承其弊,不自觉之快慰当中,自身已然成为公义公权之代表与象征,其为大众所推崇、膜拜及敬奉同时,亦被举向泰山之顶;殊不知,居高而涉险,位神而下效,其扛不起、端不平、不自制及受不了,必有负下之期待,使不满、使不忿、使诟病、使抨击,神而不灵,众不再信之,不信则感压迫,则必反之,此历史之周期,尔方唱罢我登场,油头粉面上台,灰头土脸谢幕,究其质皆因公义涂脸大道罩身。
事实上,以家比国,乃相同道理,治国与持家者,身为长上,其下有限,私心在所难免,护短护弱护下之责,其公义公权乃相对概念,与他家而言,自家为私,就自家而论,大家为公;家之义与利,非持家之长上独占,而悉于其头上共举之。
长上之公义,即为仁爱,无全能之配位,亦无全位之美仁;虚其位、敬其位,不自恃、不自娇、不自横,举高而身不高,仁下而不被举,效仁而不居仁,礼法而不法礼;此于天下、于国、于家、于自身者,觉悟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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