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回忆散文,也是近代文学的宝贝。
它不光是鲁迅个人的记忆,更是一个时代的镜子,里面写透的人性,特别深刻。
一百多年过去了,世上很多事都变了,但人的人性,大体上还是老样子。
现在再读这些文字,给我们的震撼,恐怕不比一百年前的读者少。
人生无常,世事难料,世上没那么多“以后再说”,你曾经拼命想要的东西,可能现在早就平平无奇了。
但你会发现,有些东西,一直没变。


“朝花夕拾”是啥意思?就是早上开的花,等到晚上再去捡。
花再好,也不如刚开时新鲜了,但好歹也算捡着了。
这大概算是幸运,也算是不幸。
但人活着,总有些念想,推着我们去追、去找、去努力。
鲁迅说过:清早带着露水摘花,当然又香又好看,但我做不到啊。
我们没法同时拥有青春,又真正懂得青春;没法同时拥有时间,又完全感受时间。
当我们发觉时间溜走时,青春早就成了过去式,好多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这大概就是人生的无奈。
鲁迅还说过,有段时间,他老想起家乡的蔬菜瓜果,总觉得那是天下第一美味。
可离别很久再尝到,也觉得不过如此:唯独在记忆里,还留着过去的味道。
这记忆可能要骗我一辈子,让我老是回头去看。
不过,隔了很久再得到,也不是没好处,至少因为经历多了,对当年那些事,能多几分理解,对人性,也能多看懂一点。
这么看,倒也不是坏事。
当时的我们,只能看到眼前那点东西,但时间像个慢工出细活的雕刻家,等事情过了,反而能看清更多。
有时候,往后看看,是为了看清自己从哪里来,好更珍惜眼前的日子。


小时候读《阿长与<山海经>》,只觉得阿长这人挺粗俗,睡觉摆成个大字,一只手还压着鲁迅。
那样子,有点好笑。
而且,阿长还特别喜欢“切切察察”,凑到人耳边嘀嘀咕咕。
过年的时候,她一定要嘱咐鲁迅,大年初一睁开眼第一句话,必须说“恭喜恭喜”。
总之,阿长心里规矩特别多,好像守了这些规矩,她的日子就能好过点。
说实话,在我们这些不信老一套的人看来,这些事挺可笑的,但阿长却特别当真。
现在想想,一个人能抓住点什么东西去相信,说不定也是种幸福,因为至少在这些事上,她能感觉到一种比自己更大的力量。
作为那个时代的底层人,阿长受的苦,也比普通人多得多。
比方说,兵荒马乱时,主人家逃难,她却不能跑,得留在家里看门,这活儿很危险。
那些闯进来的强盗,可不管你是不是和他们一样的苦命人,照样欺负你。
像阿长这样的人,还会被强盗抓去。
城外有军队来打的时候,就逼她们脱下裤子站在城墙上,以为这样敌军的炮弹就打不进来。
就算真打进来,炸死的也就是她们这种人。
很多年前读到这儿,只觉得荒唐可笑,完全当个笑话看,甚至还有人拿来取笑别人。
可现在再看,才明白那是一个多么愚昧麻木的世界,多么疯狂的世界啊!
人可以不被当人看,甚至还不如一块石头值钱。
懂了这些,再看阿长那些小心翼翼的迷信规矩,好像也就不难理解了,那不过是对这世上的人心失望了,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看不见的老规矩和神明身上。
可就算这样,阿长心里还留着厚道和善良,因为她知道鲁迅心心念念想要一本有画的《山海经》,她就记在心里,真给鲁迅找来了。
但讽刺的是,鲁迅写这篇文章时,阿长已经去世三十年了,而鲁迅始终不知道她的全名,也不知道她以前究竟经历过什么。
阿长是鲁迅的保姆,她也是那个时代的大多数,是沉默的、最后名字都不会被记住的大多数。
也许有一天,那也是我们所有人终将被遗忘的结局。
回头看历史,真能被记下来的,只是极少数,大多数人就像泥土,虽然养活了地上的花花草草和各种活物,自己却永远被踩在脚下。
这是历史的过去,也是历史的现在和将来。


人小时候判断好坏,标准更实在。
鲁迅小时候,有个邻居叫衍太太,她对自己孩子很凶,对别人家孩子却很“好”,无论孩子们怎么胡闹,她从不责怪,甚至还会怂恿。
这位衍太太,很会装样子。
总之,她既要让小孩觉得她和气,又要让大人觉得她是为孩子好。
典型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所以,孩子们都喜欢去她家玩。
父亲去世后,鲁迅还常去,说起家里困难,衍太太竟出馊主意,让鲁迅去拿母亲的钱,还说:“你娘的钱,就是你的。”
鲁迅说母亲也没钱,衍太太就说首饰也能变卖,还让鲁迅多留心,在家里到处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值钱东西。
年轻的鲁迅,觉得这话不对味,就不大去她家了,但心里有时还真想翻翻柜子找找。
没想到,后来竟传出闲话,说鲁迅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卖。
这闲话是谁说的,他心里清楚。
他说:要是现在,有机会我肯定要写文章,揭穿这些造谣者的老底。
但那时太年轻,一听到闲话,连自己都好像真犯了罪,怕看见别人的眼睛,怕承受母亲的疼爱。
于是,不愿再听这些闲言碎语的鲁迅,决定离开家,出去读书。
去哪儿?老家那些人的嘴脸,他早就看够了,不过如此,连心肝是什么样都猜得到了,实在没意思。
他想去看看别样的人们,去找那些被老家人都瞧不起的“下等人”,不管他们是“畜生”还是“魔鬼”。
于是,他进了一所新式学堂。
在新学堂,他拼命看书,不断充实自己。
可家里的长辈知道后,却总觉得鲁迅学“坏”了,因为他净看些“歪门邪道”的东西。
离了谁的“经”?叛了谁的“道”?
这世上总有些人,只要你和他的活法不一样,他就要说你不对。
这是鲁迅一直讨厌的东西。
就像他在《狂人日记》里喊的那句:从来如此,便对吗?
对的东西,不是因为信的人多才叫对,而是因为它本身就对。
世界就像一面镜子,照出的,恰恰是你自己的内心。
你怎么看世界,怎么看自己,怎么看别人,都一清二楚。
所以,一个人眼里的世界,其实就是他眼里的自己。


鲁迅争取到留学名额,出国后,本以为会看到不一样的中国人,可他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呢?
在留学生的会馆里,他看到满屋子乌烟瘴气,很多人活得浑浑噩噩。
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希望?他决定,去别处看看。
想到父亲的病是被庸医耽误的,他决定去仙台学医。
学医的目的,自然是想救像父亲那样被病痛折磨的人。
在日本,中国留学生是受歧视的,成绩差是常态,一旦成绩好了,反而会被怀疑作弊。
这些都让人气愤,可很多留学生,却甘心被看不起,甚至自暴自弃。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全世界都瞧不起我,偏偏我自己还不争气。
日俄战争时,有中国人给俄国人当探子,被日军抓住枪毙,一群中国人围着看,还高喊“万岁”。
鲁迅写道:这种欢呼,是每看处决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刺耳。
后来回到中国,我看见那些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一样像喝了酒似地喝彩。
唉,真没办法!看到这些,鲁迅的想法变了。
他不想学医了。
因为这样一群人,就算把他们的身体治好了,让他们长得强壮,也不过是多了些体格好的“看客”罢了。
治好他们,让他们去看杀头,去喊“万岁”,实在没什么意思。
这是鲁迅弃医从文的原因。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人们灵魂里的“麻木病”,大概也还没治好吧。
看热闹的人照样在看热闹,更可怕的是,他们自己有时也甘愿成为“热闹”本身。
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她一遍遍讲自己的苦难,供人议论、咀嚼,一旦大家听腻了,她自己也就觉得没意思了。
这是他们的不幸,也是他们的悲哀。
可怜他们的不幸,又气愤他们的不争。
鲁迅回忆的,是他那个时代的人,他写的,是那个时代的某个样子。
可是,我们一读,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些事好像并没过去。
灵魂麻木的人,现在也有,甚至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人,只能活在“现在”。
这是一条铁律。
往后看,是过去,已经定了,改变不了,看再多,也只能从回忆里找点过去的火星子,叹几口气。
往前看,是未来,还没来,都是未知,你担心没用,害怕没用,就连盼望,也常常没用。
因为,日子总得一步一步往下过。
小时候,大人给块糖,就觉得幸福得不得了。
后来长大了,能自己买糖了,买上一大堆,却发现也就那样。
童年时,觉得长大真好,因为可以自由自在做自己。
可一晃二十岁了,你发现人生的烦恼,不仅没少,反而更多。
二十岁时,觉得自己不够沉稳,不够明白,觉得四十岁会更好。
可一晃四十岁了,人生依然问题一堆,当年困扰你的那些事,可能还在困扰你。
当然,小时候因为没钱买不起的东西,长大能轻易买到,但感觉早变了,你早就不喜欢那些了。
所以,当时的感受,只有当时才能体会。
这就是“活在当下”最实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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