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5日对外发布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
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
“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人民日报、新华社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
多家央媒聚焦海南自贸港
推出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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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海南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
可享“零关税”
每人每年1万元免税额度
为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切实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5日对外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政策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不限购买次数。免税商品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点击查看详情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三部门发文
海南岛内居民可买“零关税”进境商品
每人每年1万元免税额度
《人民日报海外版》03版刊发文章《三部门发文 海南岛内居民可买“零关税”进境商品 每人每年1万元免税额度 》。点击查看详情
新华社
海南发布岛内居民消费
“零关税”免税店管理
试行办法
海南省政府2月5日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规范“零关税”日用消费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保障相关政策顺利实施。
根据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日用消费品免税店管理适用本办法。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是指按照本办法设立,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实行限值、限品种免税购物的经营场所。其具体经营的适用对象、商品品种、免税税种、免税额度、提货方式等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点击查看详情
三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
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
“零关税”政策
为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切实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月5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点击查看详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CCTV13
海南2月5日起
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
CCTV4
三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
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
“零关税”政策
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
在哪买“零关税”日用消费品?
店铺设立标准和管理办法来了
2月5日,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共7章38条,对“零关税”日用消费品经营资格、经营主体及免税店、 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光明日报
海南岛内居民
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
为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切实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月5日发布通知,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点击查看详情
中国新闻网
中国公布海南自贸港
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
“零关税”政策
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5日联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满足民众多元化购物需求,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点击查看详情
来源:海南发布综合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