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漫画。 (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信号新闻2月3日讯 内蒙古赤峰市民王先生在“淘宝特价版”App支付8498元购买了4条马牌轮胎,交易前商家曾承诺“全新正品轮胎品质保证”,但王先生收到货时发现是翻新后的旧轮胎。王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便将商家、“淘宝特价版”运营公司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商家在销售该商品时存在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判决商家给予王先生三倍赔偿。
2024年10月,王先生通过“淘宝特价版”App上面的一家网店看好了4条马牌轮胎。因商家承诺了“全新正品轮胎品质保证”,双方协商好价格后,王先生便放心支付了8498元完成购买。然而,在王先生收到货准备安装时却发现轮胎存在磨损痕迹,轮胎的条形码与正品轮胎条形码特征不符,在德国马牌轮胎官方溯源查询平台也无法查到,因此认定所购轮胎为翻新二手产品。王先生随后与商家进行了沟通,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王先生认为商家明确承诺销售全新正品轮胎,实际却交付旧胎,已构成欺诈,于是将商家、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一并诉至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2025年6月27日,王先生向法院申请追加“淘宝特价版”运营方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被告。其诉讼请求包括解除买卖合同、支付三倍赔偿金25494元,并承担律师费2000元及诉讼费用。
“淘宝特价版”运营方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辩称,其仅为信息发布平台,不参与商品信息发布,平台商品信息均由卖家自行上传。平台无法控制商品质量、安全、合法性,也无法确保商品信息的真实准确,以及交易双方履约能力,因此平台用户发布信息及交易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用户自行承担。此外,用户注册时平台已明确告知,自身并不以买家或卖家身份参与交易,所有交易均发生在网店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在卖家注册前,平台也已通过《平台服务协议》要求其提供真实、合法、及时更新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及资质证照,并已依法向王先生披露了涉案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已履行了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家作为经营者,在与消费者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涉案商家在销售中作出“全新正品轮胎品质保证”的承诺,使王先生以8498元购买了4条轮胎。而王先生收到的轮胎条形码在官方溯源平台无法查询,可认定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
对于王先生要求“淘宝特价版”运营方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法院认为,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且该公司已在庭前披露涉案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既非买卖合同相对方,亦非该平台运营主体。因此,二者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王先生主张的律师费,法院认为该费用是其为维护自身权益自主采取的法律行动所产生,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解除王先生与该商家之间的轮胎买卖合同,商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先生支付三倍赔偿金25494元,驳回王先生主张被告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戴洁 徐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