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雷锋精神工作委员会理事张添强)
骂人是否违法?在微信群里骂人也违法吗?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2026年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明确将“公然侮辱他人”的骂人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否受法律规制,需要区分场景与程度。如私下口角相互辱骂且无人报警的情况一般不违法,但若发生在多人在场的公开场合(如街道、商场、会议室、微信群、朋友圈等),且内容含贬损、侮辱、捏造事实等性质,则可能触发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因此,在公共场所和网络中骂人是违法的,但是否担责取决于是否满足“公然性”“侮辱性”和“情节严重性”三大要件。
案例一:市民王燕和刘君是朋友关系,王燕向刘君借款1万元,声称1个月后归还。刘君通过微信向王燕转款1万元,王燕收到款后未打借条,但过了
警察很快赶到,经调监控录像证实,刘君
案例二:市民宋林与黎针是朋友关系,一天黎针在一个有100多人的小区居民微信群中,说宋林在小区遛狗不拴绳,亦不清理狗屎。宋林看到微信群聊天记录后非常生气,伺机报复。一天,宋林牵着宠物狗带着5岁儿子在小区玩耍,儿子要撒尿,宋林便用一个饮料空瓶接尿,正好遇到黎针,便上前质问,“为什么在业主微信群中造谣说我遛狗不拴绳?为什么说我不清理狗屎?”,说到激动处,顺手将手中的饮料瓶中的尿液向黎针身上倒了下去,弄得黎针全身尿液。黎针非常生气,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很快赶来,经调取小区监控,认定宋林
针对此二案例,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依照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及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及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强调一点,对于在辱骂他人并有滋扰、纠缠、跟踪行为的,险依照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给予处罚外,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对违反禁止接触规定的,可再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可见,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比修订前处罚要严,罚款幅度也上升了。
针对此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网络是开放平台,在网络上以真人真事发布视频,本身就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再配上带有侮辱性的画外音或文字,属于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的行为,致被“曝光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受损,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针对因辱骂导致受害人抑郁或自杀的严重情况,依照《刑法》第246条之规定,加害人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即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要强调的是,对于侮辱罪、诽谤罪属于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受害人认为加害人构成犯罪,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自诉过程中,如果加害人是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民族的言语是丰富多彩的,希望市民遇事多“换位思考”,多一分耐心和包容,少一句恶语相向,多一句暖心话语,既能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线,又能维护好人与人之间情分,确保家庭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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