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
注意!注意!注意!!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如果未经许可
无论是运输、储存
还是销售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的!!
近日,龙井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当检查至苏某经营的纸火铺时,民警发现该店铺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

民警当即依法启动核查程序。经现场仔细清点,在苏某一楼居民房内,共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112箱。这些烟花爆竹被随意堆放在民用房内,周边环境复杂,未配备任何专业安全防护设施。
“附近都是民房
这么多烟花爆竹被随意堆放
一旦遇到明火
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当场对店主苏某
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经查
苏某为牟取利益
企图趁早囤货
以便春节期间销售获利
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依法扣押,苏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 源 |仁怀公安 龙井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