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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同居算不算家庭成员”, 其实是在回答:你想活在一个怎样的社会?

着陆TouchBase

2025-11-28 21:44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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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冲上热搜。


图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11月25日,在国际反家暴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妇联副主席葛晓燕介绍,随着社会交往方式的多样化,检察机关依据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精神,将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并将家庭成员身体伤害以外的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对受害者的保护更加立体全面


这一司法解读看似细微,但却标志着中国反家暴立法理念的一次深刻跃升——从血缘、婚姻的桎梏中解脱,转向对亲密关系本质的穿透性审视


当我们回溯反家暴议题从社会边缘走入公共视野的曲折历程,从范雨素笔下无声的苦难到“房主任”事件中权力的显形,反家暴议题的公共可见度经历了从个体叙事到系统立法、从道德谴责到权利保障的转型。


在这条漫长的抗争之路上,舆论环境、媒体话语、性别意识与法治进程参与其中,这不仅是一部法律的进化史,更显现了中国社会情感观念与权利意识的觉醒。


从模糊参照到明确纳入:反家暴法的三阶段跃升


中国的反家暴立法并未简单复制西方模式,而是结合本土家庭伦理与社会治理特点,通过法律技术手段实现理念的渗透。


这一演变路径清晰可见:  

第一阶段(2015年前):家暴被视为私域事务,缺乏专门立法;  

第二阶段(2015–2020):《反家暴法》确立基本框架,初步纳入同居关系;  

第三阶段(2022至今):通过司法解释、修法建议、典型案例推动适用扩张,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保护理念。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长期被视为“家务事”,是“关起门来的私事”,外人不宜干预。这种观念根深蒂固,使得受害者往往选择隐忍,施暴者逍遥法外,而公权力也以“尊重家庭自治”为由退避三舍。


直到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才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了家庭暴力的违法性质,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包括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规定了强制报告义务、紧急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机制,并首次将“同居关系”纳入调整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版《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一条款虽未直接使用“同居”二字,但已被普遍解读为涵盖未婚同居、离异同住、寄养关系等非婚共同生活形态。这在当时已是重大突破,体现了立法者对“家庭”概念的开放性理解。


然而,法律条文的模糊性也带来了执行难题。许多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仍坚持狭义解释,认为只有“登记婚姻”或“事实婚姻”才能适用反家暴法。大量未婚同居受害者在申请保护令时被拒之门外,理由往往是“你们不是家庭成员”。


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进一步拓宽了对亲密关系暴力的规制范围。同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全国妇联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强调应“适当放宽证明标准”,并对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给予同等保护。


而 “婚前同居认定为家庭成员”的司法解释,则是对上述趋势的制度确认。它不再满足于“参照适用”的模糊表述,而是通过判例指导和解释技术,实质性地扩大了《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覆盖范围。这意味着,只要存在共同生活事实、经济依附、情感依赖等要素,即便没有婚姻登记,也能获得法律救济


2025年11月21日,最高院发布《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案例针对当前涉家暴案件的实际情况,着重展现人民法院在法律适用、证据认定及处置措施等方面的思路,其中突出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纠纷,并明确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从追问受害者到追问制度:舆论如何重塑家暴叙事


真正让反家暴议题大规模进入公众视野的,是一系列极具冲击力的个案曝光与文学表达。


2017年,一篇名为《我是范雨素》的文章在网络上刷屏。这位湖北农民工女性以冷静克制的笔触,讲述自己和母亲、女儿三代女性在底层挣扎求生的故事。文章以自传体形式讲述作者经历家暴、打工子弟学校任教等遭遇,采用幽默深刻的叙事风格呈现底层劳动者精神诉求,发表24小时内获得超10万次阅读量。


文章的开头,作者以老到的笔法写道:“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范雨素没有直接控诉暴力,却用日常化的叙述揭示了暴力如何被内化为一种“正常”的生存逻辑。她的文字之所以震撼人心,在于它打破了“受害者必须悲情控诉”的刻板期待,她可以是清醒的,也可以在结构性压迫中依然保持尊严。


从范雨素的走红开始,家暴议题开始走入大众叙事。范雨素映照出城乡差距、性别压迫与家庭暴力之间的复杂勾连。更重要的是,她将“家暴”从个别极端案件拉回到日常生活语境中,让公众意识到暴力不只存在于命案新闻里,更潜伏在无数看似平静的家庭内部。


如果说范雨素唤醒了人们对“物理暴力”的认知,那么林奕含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则彻底撕开了“精神控制”与“情感剥削”的黑幕。这部小说以近乎自传的方式,讲述了少女房思琪被补习老师长期性侵并被洗脑的过程。


林奕含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图源网络


2017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出版后引发巨大震动,它揭示了一种更为隐蔽、更具欺骗性的暴力形式——情感操控。书中的房思琪深信“我爱老师,所以老师不会伤害我”,暴力不再依赖拳脚,而是通过语言、信仰、文化权威完成对人格的摧毁,它挑战了传统反家暴话语中“身体伤害=暴力”的单一标准,促使公众思考:当暴力披着“爱”或“教育”的外衣时,我们是否还能识别它?


范雨素与林奕含的作品,分别从两个维度拓展了公众对家暴的认知边界:一个是空间上的,从城市精英家庭扩展到农村流动人口;另一个是形式上的,从肉体伤害延伸至心理控制。她们的文本不再是孤立的个人遭遇,而成为社会结构性问题的症候。正是在这种集体觉醒的基础上,舆论开始形成对反家暴立法的期待。


2023年一个普通的脱口秀之夜,谁也没想到穿着花布衫的中年妇女会成为接下来几个月最火的喜剧明星。房主任就这么火了,火得莫名其妙又顺理成章,就像她自己说的:“俺就是个农村老娘们,咋就成网红了?”


房主任脱口秀现场  图源 | 搜狐


一个农村妇女,包办婚姻的受害者,被家暴多年终于鼓起勇气带着两个女儿净身出户。她在台上把悲惨经历编成段子,说自家155的“细狗”老公和公公联手打她,结果反被她送进医院。


2017年范雨素的文章下面,最多的评论是“太惨了”“抱抱你”;2025年房主任的视频评论区,却是“姐姐好勇敢”“我也要去报警”。


在早期媒体报道中,家暴事件常被包装成“情感纠纷”“夫妻吵架”,甚至暗示“一个巴掌拍不响”。媒体热衷于追问“她为什么还不离婚?”“是不是她太软弱?”,无形中强化了“受害者有罪论”。这种话语体系将责任归于个体选择,忽视了经济依赖、子女抚养、社会等多重制约因素。


而今天的舆论场已大不相同。


2024年深冬,一则“女子两年内遭前夫家暴16次”的新闻让全网炸开了锅——微博话题阅读量飙到6.7亿,32.5万条评论里,有人愤怒“这不是家务事”,有人追问“法律为何不保护她”。而2025年初河南家暴事件曝光后,“解救河南家暴女子”的3亿阅读量背后,是无数人在评论区写下的血泪共鸣。大量网友呼吁建立“强制干预制度”和“社区支持网络”。


“女子两年内遭前夫家暴16次”当事人接受现场采访 图源 | 澎湃新闻


这种转变的背后,是女性主义话语的普及与新媒体平台的赋权。微博、小红书、B站等社交平台上,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开始分享自己的受暴经历,组织互助小组,发起联署行动。她们不再被动等待拯救,而是主动建构知识、传播策略、影响政策。“橙雨伞”等公益组织也通过短视频科普“煤气灯效应”“PUA识别技巧”,帮助普通人识别隐形暴力。


与此同时,主流媒体的报道基调也在悄然改变,从过去渲染“家庭丑闻”转向将其视为公共议题,核心变化是从责备受害者转向问责施害者与系统。具体表现为:报道时更侧重法律定性而非猎奇细节;会结合案例普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实用工具;并主动拓宽关注面,涵盖精神控制、经济暴力等隐性形式,以及在报道末尾固定提供求助渠道,推动公众认知从“家务事”转向“全社会共同责任”。


更深远的变化在于,公众开始意识到:反家暴不只是“保护弱者”,更是重构社会契约的一部分。当一个社会允许暴力在私人领域肆虐,本质上是在默许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


当然,每一次进步都会伴随争议。关于“婚前同居纳入家庭成员”引发的讨论中,也有声音担忧:过度扩张“家庭”概念可能导致法律适用泛化,削弱婚姻制度的特殊地位。


这种担忧背后,实则隐藏着两种不同的家庭观之争:一方认为,“家庭”应严格限定于血缘与婚姻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单元;另一方认为,“家庭”是动态的生活共同体,应以实际关系质量而非法律身份为准绳。


但从社会现实看,后者更具解释力。2024年,全国婚姻登记机构和场所共计4190个,其中婚姻登记机构1134个,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610.6万对,比上年下降20.5%。结婚率为4.3%,比上年下降1.1个千分点。《年轻情侣同居调查报告》显示,77.8%的年轻人接受未婚同居,其中90后婚前同居比例达63.8%,80后为59.9%。许多人虽未结婚,却共享财产、养育子女、承担彼此医疗决策责任,他们的关系强度丝毫不亚于某些名存实亡的婚姻。


2020-2024年结婚率和离婚率 图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


暴力的发生从来不因“是否领证”而停止。相反,由于缺乏法律身份,同居受害者往往更难求助。他们无法以“配偶”身份申请住房保障,难以继承伴侣遗产,在遭遇暴力时也更容易被警方视为“普通纠纷”处理。如果法律继续将其排除在外,就是在纵容一种制度性脆弱。


将婚前同居者纳入反家暴保护,并非稀释家庭价值,恰恰是为了捍卫家庭的本质——安全、尊重与相互扶持。真正的家庭价值,不应建立在形式主义的身份认证上,而应体现在对每个成员人格尊严的守护之中。


未完的征程:当家庭价值被重新定义


“婚前同居是否属于家庭成员”看似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实则是时代精神的试金石。


它考验我们是否愿意承认:爱与暴力可以共存;亲密与伤害不必对立;而真正的家庭,不应建立在恐惧之上。


从范雨素的沉默书写,到房思琪的灵魂呐喊,再到今日司法解释对非婚关系的包容性接纳,一场静默的变革正在发生。这场变革的核心,是中国人对“何为家庭”“何为正义”的重新定义


反家暴议题的崛起,意味着我们终于愿意承认:那些曾被视作“理所当然”的痛苦,其实是可以且应当被终结的不公。


当然,路还很长。目前仍有大量农村妇女、老年女性、LGBTQ+群体因身份边缘化而难以获得有效保护。而更深层的文化变革——如男性气质的重构、育儿责任的共担、亲密关系教育的普及——仍需久久为功。


反家暴立法的进步,从来不是靠一部法律就能完成的。它需要无数个体的讲述、每一次热搜背后的愤怒与不甘、每一个深夜拨打求助电话的声音。


当我们在热搜下争论“算不算家人”时,其实是在回答一个更深的问题:在一个快速流动、关系多元的时代,我们究竟想建成一个怎样的社会?


撰文 | 黄葳

编辑 | 国佳佳

排版 | 李寒婷

题图来源 |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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