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好的牙·讯|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省医保局关于新增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
征求意见稿显示,贵州省拟新增114项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停用448项既有项目,新增项目包括“乳牙期错合矫治费(常规)”等,停用项目包括“全口牙病系统检查与治疗设计”等。此次整合依据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执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各市(州)医保局在实施新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时,需对比整合前后的项目内涵、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差异,合并有关项目价格,结合本地区原有项目价格水平、周边地区价格水平、历史调价情况、人力成本、服务质量等因素,采取价格平移方式确保同一服务事项整合前后收费水平基本相当。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基准价”概念,指出该价格为省级医疗机构今后一段时间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预期水平,各地可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确定本统筹地区价格水平,逐步实现省域内口腔类服务价格相对均衡。

*图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
在新增项目中,针对不同发育阶段的错合畸形矫治进行了细化分类。例如,“乳牙期错合矫治费”区分为常规与复杂两种情况,其中复杂情况明确定义为包括骨性Ⅲ类、上颌或上牙弓狭窄、伴颅颌面先天畸形及后牙反合或锁合。
同样,“替牙期”与“恒牙期”的Ⅰ、Ⅱ、Ⅲ类错合矫治费也均设置了常规与复杂的分类,复杂的判定标准涵盖了开合、Ⅲ度深覆合、阻生牙、伴颞下颌关节病、正畸-正颌手术联合治疗、18岁以上成年正畸等多种疑难情况。这些项目均以“疗程”为计价单位,价格多为“自主定价”。
在医保基金安全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市(州)医保局在常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口腔类价格调整对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影响。截至2024年12月底,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份低于6个月、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份低于3个月,或单项医保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本年度暂不上调口腔类服务价格。要结合口腔类服务价格调整情况,综合考虑本地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降低单边涨价风险,避免价格调整对本地区医疗费用增速、医保基金支出影响过大。
征求意见稿规定,贵州省各市(州)需加快推进新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落地执行,最迟在2026年3月1日前执行新的价格项目。各市(州)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情监测,密切跟踪实施效果,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