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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科研诚信十项准则

好的牙口腔行业研究

2025-11-17 17:08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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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科研诚信十项准则

*图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

*图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

好的牙·讯|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科研诚信十项准则》,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学科研单位加强科研诚信监督管理,遏制学术不端问题发生。

《准则》依据国家二十二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教育整治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制定,已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研究同意。

十项准则明确禁止以下行为:严禁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严禁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严禁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准则》还要求,严禁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方式或采取请托、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严禁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

署名规范和学术出版规范被纳入监管范围。《准则》严禁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署名规范的行为;严禁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

调查处理环节同样被纳入监管。《准则》明确,严禁科研失信行为当事人及证人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材料;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迁就包庇,阻挠、干扰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自2025年以来持续强化医疗卫生领域监管。10月,内蒙古发布增材制造定制式义齿质量管理要点,对口腔义齿生产实施精密监管;同月,自治区还出台深化药械监管改革措施,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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