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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校园宣讲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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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23:59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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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事新闻网辽宁新闻副主任张添强)

为增强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7月9日下午,在大连市法学会、大连市沙河口区司法局的组织下,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李鑫、马铭泽、林海玲、杨艺萌律师,辽宁顾阳律师事务所的杨静丽、王舒云、高春致律师走进大连市第51中学,为400余名中学生带来了一场精彩且实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益普法宣讲活动。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小刑法”,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同时,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改变了以往这两类未成年人通常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此外,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针对校园欺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情形,处罚会更加严厉。

针对网络欺凌,如微信、短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通过偷拍在网络上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专业律师们针对暑假期间文明出行,防溺水、防电诈方面向中学生进行了强调,教育引导中学生暑假期间积极从事社会实践活动,远离危险,确保安全。

大连市第51中学校长秦彩霞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中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既是一种约束,也是对中学生的保护。通过专业律师的宣讲,中学生们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强了法治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懂得了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利,远离违法犯罪行为。今后学校将继续加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教育引导中学生团结友爱,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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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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