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进口车要缴三个税种: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且不同排量税率不同。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图更显示,一辆进口车过关要缴纳3个税种,包括25%的关税,17%的增值税以及区间在1%-40%之间的消费税。具体的税费是:(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的总和。
以一辆从德国进口的4.4排量的宝马X6为例,假设这款车的完税价格是50万元人民币,那么经过计算,需要交纳12.5万的关税,41.6万的消费税以及17.7万的增值税,最终这辆车的进口成本是1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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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透露?肽谟图鄹叩闹饕蚓褪撬笆崭撸�?肽谟图壑邪�48%的税费。以5.67元/升的92号汽油为例,如果刨去税款,每升价格应为2.95元,与美国多数加油站价格持平。
中国涉及房地产的的税费更多达180多种,一位房地产大佬曾透露:中国房价里70%是税费,堪称世界之最!中?氲姆考壑徽遣坏以秸窃礁撸驮谟诜康夭壕晌钪匾闹е狄彩钦笆盏闹饕丛矗蚨�?氲姆康夭鄹穸潭潭昃驮揪邮澜缜傲小�
目前我国共有19项税种,除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烟草税、关税、车船税等等,贯穿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流转税的比重占税收收入的七成以上。这意味着,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很多税,是看不到的流转税,并没有反映在个人收入的税单上。
中国税制与国外税制还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除税收之外,还有一个几乎可以与之并驾齐驱的收入主体:包括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等等。只有把这些统统加起来与GDP相比较,才是真正的“宏观税负”。
如果再把制度“之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还有形形色色的腐败贿赂支出以及因通货膨胀而提高的实际税率算起来,那就更说不清楚到底是多少了。
中国历史上也常有正式税率不高而百姓却为税负所累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有不少“法外之税”,或称“暗税”。
暗税是官吏在征税时自行加征的税收。中国当下的税负痛苦指数来自于税收支出不明以及税收之外各种名目的收费或罚款,成了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隐性税负。
2015年中国财政收入15万亿!这意味着中?肴司案嚎骞蛟�2015年前三季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97元,如果城乡人均收入相加,年仅仅只有1万多元。
这就是说,中?肴司杖牒腿司案翰幌嗌舷拢庋乃案旱降赘卟桓撸咳绱烁叩乃笆赵诰貌痪捌牡毕挛尾患跛埃�
官方一直认为中?胨笆詹⒉桓摺>荨兜谝徊凭毡ā反尤ㄍ阑裣ぃ凑展驶醣一鹱橹�(IMF)统计口径,2015年和2014年中国宏观税负均为29.1%。这是自2012年之后连续第四年维持在29%左右的水平。
IMF数据显示,世界平均宏观税负值为38.8%,发达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为42.8%,发展中国家平均值34.4%,中国宏观赋税均低于这三个值。
但事实上,中国宏观税负远远超过很多发达国家,税负过高是不争的事实。中国很多税收很不规范,也没有全面统计,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严重背离,政府预算外收入膨胀,土地收入更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各级政府非税收入所占比例至少都在10%以上,有些地方非税收入更是高达50%以上,从而掩盖了宏观税负高的事实。IMF数据剔除了土地收入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后,得出的宏观税负并不科学。
世界银行对不同国家收入水平的类型提出过一个划分标准:人均GDP低于785美元的国家为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一般为13.07%;人均GDP786—3125美元的国家为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18.59%;人均GDP3126—9655美元的国家为中上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1.59%;人均GDP大于9656美元的国家为高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8.90%。
按照这个标准衡量,中国目前应属于中低收入国家,而宏观税负却已经远远超过高收入国家。换一种说法,税负高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福利保障是否相匹配,更重要的是政府如何使用税收。如果全民高税负带来了全民高福利,或者低福利导致的低税负,都是可以接受的。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全民“高税负”换来的只是绝大多数人的“低福利”甚至是“无福利”,取之于民的税收只是用于少数人挥霍乃至被各种豆腐渣工程所吞噬,那才是全民的悲哀!
也就是说,税负高低与税负轻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民众是否从政府税收中普遍受益。老百姓一般是从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府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自己是否受益,而那些庞大的军费公共安全经费以及政绩工程行政开支三公经费并不会惠及民众。
无论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还是财政部的官方数据,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出中仅有28%左右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等民生领域,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例如,挪威为70.6%,瑞典为68.6%,丹麦为71.6%,芬兰为68.3%,法国为71%,意大利为61.9%,荷兰为61.7%。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最大的亮点。
目前经济不景气企业很困难民众收入增长缓慢,政府当务之急是减税,减税不仅对企业要减税,对个人更要减税,个税起征点至少提高到月收入1000美元以上(即6500元人民币以上),而不是现在的3500元。
政府必须设置宏观税负上限,即财政税收的增长不能高于?朊袷杖朐龀ぁ4�2002年到2012年中国财政收入年增长20%以上,而国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不到10%。同一时期,美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6%,美国国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95%;韩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6.6%,国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4%。
中国人期待已久的国富显然己经成为现实,中国入世仅仅十多年时间,就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也是财政最雄厚的国家,特别是极少数人一夜暴富让老牌资本家们都黯然失色,但对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民富仍然还是一个遥远的中?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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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江西赣县住建局发通知:停售特价房价格不低于2月》
摘要:3月4日,赣县住建局向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下发紧急通知称,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近期赣县区所有企业的特价房销售情况进行整顿。

3月6日,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赣县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确认,该局已向房企下发一份“停止特价房销售”的通知,要求房企停止低于申报价格的“特价房”销售。
澎湃新闻获取的文件显示,3月4日,赣县住建局向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下发紧急通知称,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近期赣县区所有企业的特价房销售情况进行整顿。
整顿主要分三方面,1、所有开发企业立即停止特价房销售,所有特价房销售前必上报住建局和物价局审批;
2、自3月3日开始,同类型住宅成交单价低于该项目2月份同类型成交均价的商品房合同暂缓备案;
3、所有开发企业于3月5日前制定降价引起的应急预案措施上报住建局综合股进行备案。
另有赣县住建局内部人士透露,停止特价房销售是因为其售价低于了此前申报的预售价格,这是不允许的;按道理,通知前未能网签的特价房源,已经无法销售,因为无法通过网签审批;后期,房企如需申报特价房要向住建局和物价局备案,但有个原则是,该备案不得低于同类型住宅2月的售价。
暂停销售特价房是否与此前有楼盘降价引发的业主维权有关,该内部人士予以确认,但今日相关负责领导均在开会,后续的具体措施仍需等开会结束,才能清晰。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百城房价数据显示,赣州整体房价仍保持小幅上升态势,2019年2月,赣州新建住房均价821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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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江西赣县停销特价房 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3月6日消息,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向房企发布了一份通知,名为“停止特价房销售”的文件。文件要求房企停止低于申报价格的“特价房”销售。据内部人士透露,此次暂停销售特价房与此前有楼盘降价引发的业主维权有关。
该文件披露,江西赣县区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近期区域内房企下发了3点措施。
首先,所有开发企业立即停止特价房销售,所有特价房销售前必上报住建局和物价局审批。
其次,自3月3日开始,同类型住宅成交单价低于该项目2月份同类型成交均价的商品房合同暂缓备案。
第三,所有开发企业于3月5日前制定降价引起的应急预案措施上报住建局综合股进行备案。
另有赣县住建局内部人士透露,停止特价房销售是因为其售价低于了此前申报的预售价格,这是不允许的;按道理,通知前未能网签的特价房源,已经无法销售,因为无法通过网签审批;后期,房企如需申报特价房要向住建局和物价局备案,但有个原则是,该备案不得低于同类型住宅2月的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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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谢逸枫:2017年卖地加税收8万亿!谁拿走了房价70%?》
按照今日财政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财政收入成绩单显示,2017年1-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67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19亿元,同比增长7.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1448亿元,同比增长7.7%。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44360亿元,同比增长10.7%;非税收入28207亿元,同比下降6.9%。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059亿元,同比增长40.7%,较上年提高25.6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土地与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均有较快增长,增幅分别为14.2%、16.6%、17.3%,较上年分别提高3.9个、6.7个、9个百分点;耕地占用税同比下降18.6%,比上年扩大15.3个百分点。
老谢查得资料获知,从1987年-1995年全国土地收入总额2148.5亿元,1987年-2016年总额超过33万亿元。从1987年-2017年,全国土地收入总额达到超过38.5万亿元,年收入超过1.24万亿元。预计到2018年,过去三十二年全国土地收入超过43万亿元,年收入超过1.34万亿元。
从1999年至2015年,这1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27.29万亿元,年均1.6万亿元。如果加上2016年的37457亿元数据,则自1999年至2016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已经超过31万亿元,包括2017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059亿元,已经超过36万亿元,年平均1.89万亿元。这笔资金绝大多数归为地方政府所有。
根据《中国土地政策改革》提及,土地出让金是1989年开始征收的,中 央与地方4:6分成。从1994年至今,出让金不再上缴中 央 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不过,土地出让收入并不完全由政府支配,只有扣除成本补偿性费用后的土地出让收益,才是政府可用的财力。
地方土地财政依赖症越来越严重,2017年得到历史最高。所谓的“土地依赖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角度分析,2016年1月-12月地方政府土地依赖度42.95%,保持高位。2017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059亿元,占到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1448亿元的56.92%。
土地财政源于1987年开始的土地有偿出让,发展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带来的地方预算内缺口的增大,快速爆发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和2003年土地招拍挂制度之后,土地财政收入一向平稳,自2009年开始一直不断的暴增。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是其向土地寻找收入的动因,而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对于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则为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创造了条件。
其一是房地产才是中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房地产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2017年全国卖地收入52059亿元,全国土地与房地产相关五项税收收入16437亿元,加起来就是68496亿元。6.8496万亿的房地产收入,占到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67亿元的39.69%,占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1448亿元的56.92%,占到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的税收收入144360亿元的47.44%。
如果包括企业所得税3%-25%、个人所得税3%-45%、营业税5%、城建税0.5%、印花税0.05%,加上五个土地与房地产相关税收,所有的税收收入至少会达到3万亿元。如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事业税,一个5%,一个0.5%,5.5%,2017年133701亿元的销售额,13.3万亿乘以5.5%,得出7315亿元,加上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大概占2万亿元多。
除了税收之外还有5.2万亿多的土地出让金,加起来8.2万多亿,2017年全部财政税收一共14.43万亿,地方财政税收减得更少,地方财政税收里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占大头,因为有一部分是上交的,10%的农业用地等一堆。
自2011年至201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分别为33166亿元、28422亿元、41250亿元、42940亿元、32547亿元和37457亿元、52059亿元。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分别为52547亿、61077亿、68969亿、75860亿元、82983亿元、87195亿元、91448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63.12%、46.53%、59.8%、56.5%、39.22%、42.95%、56.92%。
全国加起来超过50%以上的地方政府税收钱来自于和房地产相关的,所以房地产一掉下来,为什么地方政府就不灵了,要拯救楼市,松绑调控政策。就是因为税收的大头在这儿,换句话说,过去10年从这些经济数据中可以看出来,是土地产业支撑的,这10年如果没有土地产业支撑。
其二是政府拿走了房价70%。高企的房价中,有多少是交给政府的税费?换句话说,老百姓的买房钱,政府拿走了多少?目前商品房从拿地开发到卖给购房者,其中涉及到向各级政府缴纳的税费一共七大类具体37项,占整个房屋销售金额比例低则50%,最高甚至超过70%。
这些支出包括房地产开发前期的土地出让金、拆迁管理费,以及后期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以上37项税费成本支出中,比例较大的是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款。由于全国各省市收取标准不一样,企业负担并不完全一样,平均水平占到卖房款项的50%以上。
这一结果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2009年向两会提交的报告中得到了印证。该报告说,以北京为例,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需要与20多个政府部门打交道,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多达20多种;广州的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需要与30多个政府部门打交道,缴纳20多种收费。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数据还显示,从单个城市来分析,上海的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为61.84%;而北京市流向政府的份额为42.42%。 不过,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这份报告中,对房价构成的分析,并没有将政府收取的各种税费完全计算在内,如规费、证费、市政基础设施费等。
同时,也未计算上下游产业中的税费,这些也是政府的所得,如施工单位上缴的各种税费、建筑材料生产与购买环节的税费、设备生产与交易中的税费等等。若将上述因素都考虑在内,政府从房价中分得的份额,要远远超过70%的比重。这表明,老百姓的买房钱,被政府拿走了七成以上。
以上税费支出,无论科学或者合理与否,都还仅仅是阳光下看得见的支出。在房地产行业,向各个“衙门”公关是公开的秘密。而这笔费用支出,也不是一个小数字。北京的一位房地产经理人抱怨说,为一个项目前后跑了40多个政府机构,要盖40多个公章,每个环节,公关与不公关的办事效率大不一样。
其三是中国经济离不开房地产,没有房地产不行。从全国的税收来说,房地产单向税,5个单向税,加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附加费,以及土地收入5.2多亿,加起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0%以上,这50%以上都是谁创造的,是1千多万人买房子。
1千多万套的房子占的GDP的比重,以及占的税收的比重,以及占的整个消耗比重是多少,16.9万多亿相当于1/4了。13.9亿人就靠这1千多万人撑着,撑了十几年,连续十几年经济中的比重决定了中国政府离不开房地产,离开房地产基本上就死了。
现在房子不是太多了,不是没人住,不是住不下了,是不太少了,是不够住。目前现在建的住宅200亿多平方米,而城市人口现在7亿多,以后怎么也得9-10亿人。75%的城市化率,意味着可能需要400多亿平方米,现在来看至少还得增加200多亿。
房地产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从税收中就可管窥一二。2014年税收收入119158.05亿元,非税收入24466.48亿元。在接近12万亿元税收中,房地产业贡献了约1.65万亿元,超过2013年纳税最多的商业(批发和零售业),排在各行业纳税额首位。
对于地方来说,财政税收里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更是占大头,各种名目税收加起来大约有50%的地方政府税收钱来自于房地产或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
所有地方政府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都是因为土地收入与税收,尤其是大部分有房产税的国家,房产税几乎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接近100%。美国纽约的房产税几乎是所有税收的100%。所以房地产一定是支柱产业,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
其四是房地产是支柱产业。从宏观数据来看,我国经济持续增长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房地产。房地产就是支柱型产业,尽管很多人谴责房地产,老把房地产当经济发展的最大祸害,把房地产当夜壶,但没有房地产,中国经济就是不行。
从经济数据可以看出,过去10年如果没有房地产业支撑,中国哪有8%的增长率?没戏!换句话说是房地产支柱产业,再换句话说是购房人支撑的,没有每年1500多万套的房子,中国的税收和什么的也都没了。
事实上,房地产牵涉及57个上下游产业,上游涉及钢铁工业、玻璃、水泥等产业,下游端则涉及家居建材、彩电等。如果房地产投资下降,库存不消化,连带着上下游的制造业产能过剩,进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也会出现持续疲软局面。
从未来看,人口还是向城市集中,房地产仍将是支柱产业。未来房地产面积增长的可能性不太大了,每年维持13亿到14亿可能维持个六七年,但金额还会增长。其一是房价不断上涨。其二是重要的是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其三是货币不断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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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温州炒房团在替谁背黑锅》
海南房地产的价格暴涨,马上就有一股风声传出来:这是温州人又在炒房了!似乎所有关于房地产价格暴涨的罪魁祸首都是各类经济发达地区出手的缘故。尽管“无良”地产商如任志强大胆指出过房地产利润中拿大头的是谁,但并不能阻挡住有意无意的媒体和舆论将矛头指向炒房团,到底谁在把脏水泼向“温州炒房团”?
“恶名昭彰”的温州炒房团
●温州民间资本炒房的缘起
温州人炒房,最初是从自家门口的炒房开始。1998年到2001年,温州的民间资本大量投入当地房地产,促使当地房地产价格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
在温州炒得不亦乐乎之后,投资客开始走向全国:一般由温州某媒体刊登外地某市的看楼广告,出面广招投资客,组成“温州购房团”。这些购房团大多由一些温州 企业老总的太太牵头,所以购房团也被称为“太太团”。据说这些购房团操作已经非常专业和熟练。
●炒房团所到之处 房价一路狂飙
2001年8月18日,第一个温州购房团共157人浩浩荡荡开赴上海,三天买走了100多套房子,5000多万元现金砸向上海楼市。同时,另一支购房团前往杭州。随后几年,约2000亿元温州的资金投向各地房地产,其中北京、上海两地集中了1000亿元。此外,温州资本还先后大举进入了杭州、青岛、重庆、沈阳等城市。温州炒房团所到之处,当地房价一路狂飙。一时间,“温州炒房团”广为人知,备受关注。
●海南房价也是温州人炒起来的?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来自北京中原三级市场消息,去年12月到今年1月,北京市场已有两成温州客部分抛出所持有的北京房产,转战上涨空间更大的海南。
“10万浙商携300亿海南炒房三亚某楼盘破7万”、“浙商退山西战海南布局房地产”、“10万浙商进驻海南300多亿资金参与圈地”……这些新闻有意无 意地告诉人们:浙江商人的介入,就是导致海南房价飙升的罪魁祸首。
温州商人在替谁背黑锅?
●浙江商人否认助推海南房价暴涨
“现在全国各地的投资者都涌到海南来投资房产,其中以上海、江苏、北京和东北人为主,温州人仅占其中一小部分,如称温州人狂炒海南房价,与事实出入很大。”海口温州商会首任会长项光辉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估算,温州人投资金额最多不会超过30亿元。“昨天说我们在山西炒煤矿,今天又说我们拿了多少热钱来海南炒房,好像我们浙江商人尤其是温州商人就是洪水猛兽,到了哪里就会在哪里兴风作浪,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海口温州商会会长张益文说。
●房价暴涨背后是政府的“卖地财政”
房地产大潮涌起的初期阶段,各种各样的炒房团都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就我记忆所及就有温州炒房团(含温州阔太太炒房团)、山西炒房团(含煤老板炒房团)、广东炒房团(含二奶炒房团)之类的说法。反正当时所有关于房地产价格暴涨的罪魁祸首都是各类经济发达地区出手的缘故。后来这股风有所转向,大家都谴责黑心地产商去了,以至于任志强之流在那里跳脚,最后在两会期间弄出一个房地产价格构成的文件提交两会代表,把房地产中被政府拿走的大致比例算了出来,然后这股舆论马上也就消停了。现在我们都知道,房地产暴涨背后站着的是所谓卖地财政的政府行为。
●把脏水泼给温州人目的在混淆视听
由于我们这里从来都有重农轻商的传统、无商不奸的文化认同,把商人的逐利性当做讨伐的资本最容易得到广大不明真相群众的理解,而且很容易的就能形成某种全民声讨的态势。找商人出来当替罪羊,让大家把怒火集中到本来不该担责的那些所谓的集团身上,从而放过那些实际炒高地产以牟利的真正幕后黑手,而这正是混淆视听者的目的。就拿这次海南房地产狂澜突起的态势中获利最多的集团来说,民间资本到底能占到几成?
为何商人总是沦为替罪羊?
●中国商人只能是权力的羔羊
总除了谴责制造这种混淆视听的舆论的人之外,我们也确实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文化构成。在中国这个传统的农业国中,封建时代甚至有法律规定商人不能穿绸缎等歧视性措施。虽然商人凭借着强大的经济实力能够得到一些特权,但实际上最终还是会成为权力的待宰羔羊或者予取予求的对象。从国家的意识形态的灌输上,注定了他们的地位与命运。
●权贵官僚市场下没有真正的“商业”
正是这种自古以来的思维方式,加上我们这里后来虽然包含有市场经济因素、实际上更多的是权贵官僚市场的“市场经济”模式,到现在还不能为商人正名,而且在某种有意的混淆中,把两者都叫做“商业”或者“商人”,这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不但没有真正从意识形态上解放真正的商业精神,形成重商主义的基本共识,而是延续了当年那种羡慕商人的财富与一时的地位、但鄙视其整个群体的“优良”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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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任志强:百姓无缘购房 谁应承担房价暴涨责任?》
约30年前,中国引进了一部电影大片《废品的报复》,曾让人大笑不已。当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生产的废品是别人而不是卖给自己时,自己得到的也是废品,同样会被自己之矛伤自己之盾。
如果有人认为根据当前的经济状况急于出台一个有缺陷的政策能暂时医治眼前的病态时;认为一个不太好的政策总比没有政策出台更有利时,就如同生产了一个带有残缺的废品,虽能对付一时,但最终自己也不得不接受这种“废品的报复”的现实。
谁之错
经济学从来都用供求关系来解释价格的涨落。粮食丰收了,但丰收会使价格下跌,谷贱会伤农,粮食的丰收不等于农民的收入多了,因为供求关系决定了价格。
目前最时髦的词是中国的某些行业产能过剩(大约也包括房地产业)。产能过剩改变了供求关系,于是价格会下跌,于是一些过剩的产业因为产量多了反而盈利低了,国家也忙着为保证这些过剩行业的投资不要成为银行的坏账而出台各种政策来压缩投资。
既然房地产业已经是投资过热,同时又被列于产能过剩,但很奇怪的是在强大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压力之下,房价不但没有下跌反而在不断地上涨。为什么经济学普遍在所有行业都有效的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经典成熟理论在房地产市场面前失效了。在成熟市场经济中爬滚了多年,亏损责任自负的境外投资者为什么会在政府拼命压缩的、中国人民银行多次高呼有巨大金融风险的行业中,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不但在中国政府认为是大量空置要严格限制的高档住宅中,也同时在大量的商场、办公用房中投入巨额资金。在媒体一片喊落之声中却勇往直前,大量地涌入中国市场!
持币待购的中国消费者们也许都认为这些外国的傻帽们疯了,认为他们一定会在中国宏观调控的政策下亏本,但结果却是这些外国投资者获得了巨额收益(如美国购买了富力股票的基金收益早超过了2亿美元),也许他们认为持币待购的中国消费者疯了,看到伸手可得的黄金不去捡,留给这些外国投资者。
重要的在于中国的房地产分为两个供给环节:一个是政府控制与垄断了的土地供给环节;一个是市场化根据供求关系调节投资的实际商品房供给环节。
前者是根据政策与计划来调节的,并且是追求通过垄断和制造产品稀缺性而谋求暴利的利益驱动与支配下的资源分配过程。因此这个环节无法依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调节,并严重地制约着后者,使后者也无法按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调节。如果一个产品的生产被人为地割裂为两个环节,且原料的供给并不按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那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就必然无法对非市场经济的因素产生作用了。
谁应承担责任
都说房价在飞涨,普通百姓无缘购房,到底该不该让发展商活着,成了经济发展中的一把双刃剑。如果没有了“黑心的”开发商,难道房子会从天上掉下来,并平均分配给所有的普通百姓吗?房价高涨时骂着娘的消费者不还是在大把大把地往开发商手里送“银子”吗?奇怪的事本不应在市场中出现,但都必然在非驴非马的市场中存在。
一是1998年的房改货币化分配并未将这种分配的货币化落实到普通的百姓身上,住房的消费性支出并未在工资中体现。尽管人均收入的增长远远高于房价的增长。但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1986年没有土地出让金的房价北京约为600~800元/平方米,20年之后加上高额的土地出让金约为6000~8000元/平方米,增长了10倍,平均每年约5%,但1986年平均月工资不到80元。20年后北京平均月收入增长了25倍以上。远远超过了房价的增长速度,但80元/月工资时是实物分房,工资低但有房住,而今工资增长了但却不分房了,因此出现了差异。
二是住房供给方式和供给体系发生变化之后,打破了原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但并没有相应地建立新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无法用社会保障性住房将中低收入家庭从市场化的商品房中剥离,因此将不应进入市场化体系之中购买商品房的人群被硬逼着推入了市场。自然扩大了市场需求的范围和容量。
三是对高档消费的错误限制,错误地以为所有的家庭都在从无到有地一次性购房,不知道扩大住房面积的过程是从小到大的过程、从无到多的过程,能进入或接受高档消费的人群会在扩大住房面积时,腾出原有的小住房并在二级市场形成新的供给。而现有的政策则是从零住房面积一步进入高档消费的概念,为什么二手房不能成为递次消费的基础呢?
四是政府放弃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责任。我国现有大量城市甚至尚未建立最低保障的廉租房制度就是证明。并不是没有资金来源,已知政府从土地中获取的土地收入是巨大的,从这些土地收入中拿出20%的部分一年就有1100多亿,超过了全年免去的600亿农业税。用于解决城市人口户数不到10%的困难家庭的住房没有任何问题,大不了多用两三年的时间。同样,拿出土地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建立贴息贴租的住房,解决夹心收入层的住房与购房困难也会大有成效。当用政府的社会责任来保障了不该进入市场购房人群的住房问题时,矛盾就不会集中于房价了。
五是当城市中的部分居民无能力一次性拿出钱来购买新房时,为什么不能采用二战后英国为度过战后住房困难的“分享产权计划”呢?政府可以用长期低息贷款或债券建设一批分期购买的商品房。先购买部分产权,部分缴纳租金,在一定年限内分期购买全部房屋产权,逐步形成产权的私有化!
如果一个制度有缺陷,就必须从制度上下药,而不可能用市场解决制度问题。假如用一套有缺陷的政策去调控市场就一定会遭到市场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