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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全职带娃10年离婚补偿10万:不要传递“连保姆都不如”的妖风

这个是认证

姬鹏

2022-09-27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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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一对夫妻起诉离婚,因女方全职带娃10年,男方被判决支付女方离婚经济补偿金10万元。审理认定的依据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全职照顾家庭,抚育子女,在家务劳动中负担较多义务,一定程度上造成个人发展机会的损失。与此同时,还综合考虑了2011年至2021年本地区平均生活水平以及结合男方实际经济状况和女方为家庭劳务付出的程度。

严格来讲,审理认定的依据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这则离婚案例进入舆论视野后,却引发舆论层面的激烈争议,主要的指向是“连保姆都不如”的计算方式:结婚十年,一年一万,每月833元。坦率地讲,如果仅用“连保姆都不如”的计算方式衡量这则离婚案,确实会让人觉得女方很亏。

可问题是,婚姻离散就算再怎么牵涉财产分割和利益相关,整体上讲依然不只是“分钱”的事。就以福建晋江这对夫妻来讲,俩人还育有一女一子,暂且不说俩人以后还会不会来往,仅就两个孩子而言,他(她)们终归也还是藕断丝连着。

之所以如此强调,并不是说女方全职带娃是天经地义的,而是对于个案中的离婚经济补偿金来讲,它很难用市场化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正如审理认定中提到的当时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和男方实际经济状况,就是要说明,每个家庭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说就是,男方经济条件好就多补偿,男方经济条件差就少补偿。

在这个事情上,法理层面也只能是主持公道,不太可能因为女方全职带娃,就硬性要求男方按照市面上保姆的薪资进行事无巨细的核算。甚至从婚姻责任的共担上来看,其实也不能这样去看待“女性全职带娃”。

因为一旦将婚姻结合计较化,就意味着婚姻完全沦为利益的结合,到头来吃亏的还是结合前较弱的一方,而非是结合前较强的一方。掰扯这个问题,并不是认为“女性全职带娃”离婚后不该要补偿,而是回到婚姻结合的原初上,不该传递“连保姆都不如”这种妖风。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社会层面支持女性在婚姻中跟男性争取对等这是好事儿,但是回到具体的婚姻中,女性到底是“全职带娃”,还是“打拼职场”,本身还存在家庭层面的选择和分工。并且很多时候,不见得会那么理想化。

而且就国内的情况而言,只有男方经济条件相对富足,才可能出现针对“女性全职带娃”的离婚经济补偿金。否则很多时候,“女性全职带娃”只能被认为是“母亲对孩子的付出”,很难被认为是个人的损失。

所以在这个事情上,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要解决“公序良俗的症结”,也就是婚姻结合前要弱化女方对男方的经济要求,婚姻离散后强化男方对女方的补偿责任。这样“前松后紧”的好处在于,更容易激发出爱和责任。

因为我们很清楚,在很多地方,结合前女方对男方的经济要求很高,这使得就算双方最终结合了,也会因为结合前的压迫感,让有些男方心生芥蒂,以至于走向离散后,男方往往会变本加厉地对待女方。

于此说回“女性全职带娃”的事情,女性到底是亏还是不亏,根本上并不在于女性是否全职带娃,而是取决于双方的结合前提。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对于那些结合前没什么矛盾,并且双方有一定感情基础,彼此还尊重的夫妻,就算最终走向婚姻离散,也不会闹腾的一地鸡毛。

换句话说,但凡一对夫妻走向婚姻离散,会因为财产分割对簿公堂,就说明俩人从结合起就不怎么纯粹,起码各自都并没有把对方当作最重要的人。于此在离散时,也就会獠牙相向,开始事无巨细的算账。可问题是,如果在婚姻中,夫妻双方把各自对家庭的付出都计量化了,这就意味着婚姻的结合再次回到最原初的契约模式,跟爱情无关,跟亲密无关,有的只是各取所需,大难临头各自飞。

#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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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凡
真诚优秀且善良
2022-09-2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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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柔有
同意此观点
2022-09-2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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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宪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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