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一段家暴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当着孩子的面殴打一名女子,过程中不顾孩子哭喊,持续多次击打女子头部。
陕西省妇联20日表示,省妇联高度关注王鹏飞家暴事件,对施暴人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
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中国法律评论》的一篇“司法为何淡化家庭暴力”的文章,里面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尽管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拒绝首次提出的离婚申请是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一种固有做法。事实上,对于任何争议很大的案件,即使当事人不是首次提出离婚,拖延裁决也是法院普遍会采取一种策略。
这种表面中立的拖延做法,会在受到家庭暴力威胁或者已经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妇女中加剧两性不平等。只要不准予离婚,婚姻仍然完整。在人身保护令制度之前,法院对家庭暴力的指控不做任何有效处理。一些法官可能会进行形式化的口头警告或劝说。更多的情况是,没有警告,也没有补偿,什么都没有。
也就是说,并不是你被家暴了,法院就会让你离婚,这其中的困难程度不是受害者可以把控的。妇女能做的就是通过合法权益保护好自己,帮助自己脱离困境!
面对家暴建议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帮助自己:
1、报警并且远离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记得保存好报警记录、医院的伤情诊断等相关证据。最好和对方分开,不要再居住在一个屋檐下。
2、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如果受害人构成轻微伤,可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尚未构成犯罪的,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起诉离婚。
家暴的证据包括: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6、对方亲自写下的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我们呼吁,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家庭暴力的人有权制止,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向当地妇联组织求助。妇女合法权益不容侵害,希望全社会高度关注,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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