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2022年1月起,海南地区的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了,覆盖对象不仅包括当地在职职工,也包含退休员工,老百姓的就医问诊更有保障了。
海南此次的医保改革主要是对我国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落实
去年4月,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有三个新变化和我们老百姓看病息息相关。
一是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改变。新意见要求各地区更新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入账来源,即个人账户内的资金由个人缴纳,单位缴纳部分不再计入,而统筹基金由单位全额缴纳计入。总体来看,我们医保账户内的资金总量是减少的,而减少部分的资金主要是用于提高门诊报销的待遇。
二是门诊报销范围扩大。个人账户改革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高门诊报销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今后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将予以报销,另一方面,各地区还将逐渐将多发病、常见病的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将超过50%。
三是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近亲属的医疗共济。今后,老百姓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除了自用外,还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院看病时的医疗费用支付,以及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支付。
总的来说,医保改革下,看病的报销范围更大了,惠及对象也更广了。
本次医保改革涉及面广,因此给了各地区三年左右的过渡性,以此来达到既定目标。而最近,海南地区敢为人先,率先推出了新政下的医保报销政策,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海南的新医保报销制度有何变化呢?
变化一:明确门诊费用的起付标准
海南将医疗机构分为一级及以下、二级和三级三个标准,起付标准分别为10元、50元和100元。换句话说,在1个自然年度内,老百姓的门诊费用低于起付标准的,则由自己全额承担,而超过部分,则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
变化二:明确门诊最高支付标准:额度向退休人员倾斜
海南规定,对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金额分别为1500元和2000元,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高出500元,这主要也是考虑到退休人员的年龄较大,总体上的就医需求高于在职人员,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
变化三: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新规定下,海南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70%,也就是说对于老百姓的门诊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分别按不同比例进行报销,最低的比例也在50%。
综上来看,海南今年的医保改革力度还是非常大的,对于老百姓,尤其是退休老人而言,其平日里门诊看病的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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