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中可以看到,喜欢先生认为拉黑对方的行为是人品低劣的,拉黑以后再喋喋不休让对方无处发泄那更是人品太过低劣,我非常同意。我认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宜拉黑对方,“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应该深入人心,应该成为我们的道德底线。或有人问:难道辱骂、人身攻击也不拉黑?我仍然认为不宜拉黑,因为论坛有举报功能,辱骂、人身攻击是明文禁止的行为,网站编辑会以裁判人的眼光来看待举报进行处理,或封楼或禁言,总之是有办法扬清激浊维持一个健康的言论环境的。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来喜欢先生怎么对我做的。
因为某事,在喜欢先生的主帖里,他把我拉黑了,理由如下:


人就是这样,严于待人,宽于待己。喜欢先生欢欢喜喜把我拉黑了,你看他的语言:判处死刑、清理门户、爷的地盘、威武霸气、咔擦、真爽、替天行道。既然喜欢先生把拉黑行为形容得这么正气浩然,被人拉黑之后,干嘛又像个娘们一样哭哭啼啼四处诉苦呢?
喜欢先生还喜欢撒谎,他说去年我曾经被编辑禁言过,言下之意,不是他拉黑的。我们知道,编辑禁言之前,会频繁发口罩,实在不听才禁言若干天。喜欢先生所说的“禁言”与喜欢先生的帖子《王勤伯抛出孙杨事件15大观点》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13534507&boardid=1&page=16&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有关,有求实精神的朋友可以去这个帖子看看,看看公买公卖从编辑那里得到了口罩吗?特别是在即将被“禁言”的时候?
说喜欢先生喜欢撒谎,还有一个刚发现的理由:喜欢先生不是在去年12月说“从来没有拉黑过他人”吗?见下图:

立马就有@放心海1 网友站出来说,喜欢先生也把他拉黑过,这个跟帖就在喜欢先生的悲愤帖里。这真是那个啥了。
在那个悲愤帖里,我用我的备胎公卖公买(他已经拉黑了我的主ID公买公卖),劝他说,拉黑就拉黑吧,拉黑不玩就是了,帖主有这特权,有“咔嚓”跟帖人的权利,何必像个娘们到处哭诉?你觉得委屈,帖主也许认为这叫替天行道呢!这些话可都是喜欢先生的原话,绝对没有添油加醋,见下图:

然而他大约气昏了头,不管不顾了。他认为这些话简直万恶该死,一气之下又把公卖公买拉黑了。这么干,有意思吧?
我的话说完了,我保证全部属实。如有任何捏造诽谤,请喜欢先生一定严肃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