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知道,诋毁、污蔑意思是歪曲事实,造谣诽谤,败坏他人的名誉。针对的对象是人,或者是由人组成的机构、组织,具有名誉权的对象。可是中医药不是人啊,也算不上机构组织,它是指一种药材或者一种治疗方法这句话本身就有语病。
坏了,我用了用于动物的“它”,这算不算是诋毁?好怕啊。
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如此明显的文法错误出现在地方性法规中,实在是不应该。
跳过语病,我们看这条内容,也站不住脚。中医药真的不容“诋毁”吗?

四百年前,布鲁诺以地心说诋毁了地心说,一百六十年前,达尔文以物种起源诋毁了人类高贵性学说,九十五年前,爱因斯坦以广义相对论诋毁了牛顿的绝对时空观……
真正的科学,是不怕被“诋毁污蔑”的,正相反,科学证实在批判和质疑中一步步向前进,科学精神的本质就是怀疑精神,不容诋毁污蔑没关系,可是写到了法律法规里,是不是不容置疑?不容批评?
中医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才值得我们如此的“保护”?是一种信仰?宗教?哲学?还是某种意识形态?
如果中医是科学的话,任何科学都是需要在质疑中不断前进的,不许质疑的科学不是科学。
如果说中医我还能克制的话,那么中药我实在是忍不住要吐槽了。不允许诋毁中药……
这和不许诋毁沙发,不允许诋毁板砖有区别吗?
拿中药和西药对比,我不说疗效,因为有人可能会说中药调理身体,见效慢,是治本的——那我只说成分。
西药,比如说胃舒平,主要成分是氢氧化铝,你在南山买一瓶,我在北海买一瓶,咱俩拿出去一化验,都是这东西,最起码成分一样。可是中药就不行了,比如说标题里提到的夜明砂,这玩意是蝙蝠科动物的粪便,这东西里面是什么可就难说了。蝙蝠有很多种,有大管鼻蝠、普通伏翼、大耳蝠、华南大棕蝠,还有菊头蝠科动物马铁菊头蝠……哪怕是同一种蝙蝠,你知道人家早餐吃的什么?拉出来那玩意能一样吗?就算吃一样的东西,你再赶上那只蝙蝠闹肚子,有点拉稀……

你能保证这里面每颗成分都一样吗?
很简单的道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中药里面的成分是不固定的,有时候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喝下去的是什么——你就真敢喝?
再比如,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早在东晋的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就记载了青蒿的抗疟功能,《本草纲目》则说它能“治疟疾寒热”,青蒿抗疟疾,这是中药无疑吧?可是在实践应用的时候,青蒿治疗效果极不稳定,有时候有效,有时候无效。

屠呦呦
为什么?第一是因为草药中青蒿素含量不固定,有的多有的少,另外煎服会破坏青蒿素,丧失药效。直到屠呦呦团队成功提取出青蒿素之后,药效终于稳定下来,那么请问,屠呦呦的研究,属于中医还是西医?
其实,医学不分中西,只有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传统医学的确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东西,上面提到的青蒿就是最好的例证。然而传统医学同样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说药物成分不确定,没做过双盲实验,没有经过药监等等,这些需要去伪存真,需要经过科学验证,才能进一步发展。然而经过药检,经过双满实验,经过提纯的中药,就已经进入了“西医”的范畴了,就是现代医学。

蒿类植物
医不分中西,只为治病救人,但是我们更需要科学的方法,而不是靠“信”,靠维护其神圣地位来实现。
所以,在这篇文章最后,我要找一味中药诋毁一下:夜明砂,你就是坨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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