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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贪1.1亿被判无期,家人曾靠茅台酒获利2.3亿

吃货小董

2021-09-2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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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茅台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袁仁国,从2004年到2018年个人贪污赃款高达1.1亿元,其家人也曾利用茅台酒从中赚取利润达2.3亿元。



       袁仁国起初是贵州茅台酒生产车间的一名普通工人,靠着自己的不懈努力一点点进入管理层,最后做上了董事长的位置,随着职位的晋升,他逐渐通过职权非法批准专营店,寻找“幕后黑手”和“靠山” 达到利益转移。2021年9月23日上午法院宣判了对袁仁国的处理结果,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袁仁国在任职期间,在加大白酒的产销量,向他人提供白酒经销权等事件中提供协助,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共计1.129亿元。但由于其中2050万元袁仁国尚未收到,并且又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受贿财物也已全部上交,才决定从轻处罚,故做出以上决定。


       由于茅台酒的成本价和销售价格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很多经销商看到了这块“肥肉”,想尽一切办法与袁仁国建立关系,讨好袁仁国,袁仁国办公室的走廊每天都挤满了人,可以说是水泄不通。更有甚者,不惜花费重金为袁仁国私人定制了一个五公斤重的金鼎,只为获得“批酒”的特权。面对这种种的诱惑,袁仁国更是来者不拒,利用上述行为获取个人利益,进行利润转移,其妻儿也通过非法经营茅台酒获利超过2.3亿元。


       袁仁国事件过后,贵州省对茅台酒也做出了一系列调整的方案,彻底取消零售,规避上述风险。从这件事情不难看出,人的欲望永无止境,但如何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洁身自好,成为我们最值得思考的问题,你又有何看法呢?快在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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