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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拟清仓民生银行股份,与东方集团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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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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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银保监会接管的华夏人寿将“清仓”民生银行股份。

华夏人寿拟清仓民生银行股份,与东方集团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5月5日晚间,民生银行(600016.SH;01988.HK)公告的三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人寿)在未来12个月内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减持民生的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

4.91%也是目前华夏人寿所持有的全部民生银行股份,其持有民生银行A股1733604836 股,H股415188600股,合计持有2148793436股。

为了减持,公告显示,经友好协商,华夏人寿与东方集团(东方集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有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夏人寿与东方集团、东方有限不再有任何一致行动安排。

华夏人寿与东方集团的抱团始于2016年夏天、民生银行股东们争夺董事会席位之际,结盟的用意,直指获取第七届董事会席位。

双方在2016年6月2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就双方在民生银行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时采取一致行动等事宜进行了约定。随后,双方在2018年12月27日约定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同一天华夏人寿与东方有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4月29日,东方有限直接持有民生银行A股普通股35000000股,通过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民生银行A股普通股1280117123股,合计拥有权益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3.00%。

东方集团和东方有限在公告中表示,无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民生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表示,华夏人寿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对包括华夏人寿在内的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如接管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接管期限依法延长。民生银行随后公告称,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实施接管,对其正常经营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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