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价下跌“成了热门话题,房价下跌让人喜让人忧啊,房东不希望跌,炒房客不希望跌,还没买房者希望跌。话说往年房地产的金九银十,今年的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有一些惨淡。那我们来看看
深圳的房价涨了还是跌了,,,,,我想数据表达更为清晰,下面看图。。。。。。
1;与此同时,我们来说说房价上涨会出现那些违约
房价上涨时,特别是快速大幅度的上涨时期,卖方违约的情况经常发生,2016年,二手房中介签约后,卖方违约的概率大幅度增长,甚至有的门店的卖方违约率高达40%,房价快速大幅度增长时,卖方宁愿违约,赔付违约金,也要违约,因为,违约可以赚取更多的钱。
在房价上涨时,卖方违约比较多,而现阶段,二手房价格处于下跌的状态,此时此刻,买方违约的情况比较多了。
近期,遇到了好几起买方违约的事情发生了,并且,买方也不需要有什么违约责任。
买方违约也很好理解,现在房价处于下跌的状态,原来200万定下来的房子,现在可能只需要180万,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后期再买,会节省数十万,买方既然而然就会选择违约了。
为什么买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呢?
因为现在房产中介在签约时,都会加上一句补充条款,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买方按揭贷款不能顺利办理,那么,合同自动解除,三方互不追求责任。
现在因为管控很严,买方可能因为一些小的因素,就会导致贷款难以办掉,比如说提供的银行流水不够,开的收入证明的收入金额不够等等,都可以名正言顺地解除合约,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近期,遇到的解除合约的情况,几乎都是如此,有的确实是贷款办不了,有的是买方不配合,不管是何原因,现在买方违约的事情确实增长了不少。。。
2;买方违约增加时,卖方如何保护好自己权益呢?
根据目前的买方违约的情况经常发生,那么,卖方需要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呢?
现在房产中介在签约时,都会加上,如果买方贷款不能办理,三方解除合约,互不追究责任。
这一条款,对于卖方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很多卖方并并不清楚,买方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并且,如果买方和房产中介沟通好的情况下,就算是买方可以正常贷款,也能和平解除合同。
所以,卖方在签合约前和签约时,应做好以下的准备:
第一,签合同前,向房产中介索要买方的贷款材料,主要就是征信报告,银行流水,收入证明,以及关于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再找相熟的银行客户经理咨询买方是否具有贷款条件。
第二,签约时,要约定,买方的按揭贷款的审批时间,现在放款时间很难确定,但是,审批时间是可以控制的。
第三,要约定房产中介办理按揭贷款的时间,如果到期不能办掉,那么,可以由卖方找人办理按揭贷款。
第四,如果房产中介说买方不能办理贷款,需要买方和房产中介提供不能办理的具体证明材料,需要银行的回执·文字说明等。。。。。
无论如何买卖双方都需要懂的一定的房产知识,以保护自己的该有的权益,
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