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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日子如常,得过且记(513)

这个是认证
映山红22 楼主
2022-12-08 19:58 浙江 3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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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周四,阴。


一、

    生活工作没有诗意,整天都闲散着。关机下线,电话来啦!!咨询离婚,加微信。

    H律师戴着老花镜,老眼昏花的看着他发过来的材料~~

    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离婚?他在那头说:我委托你律师出庭。哈,窃喜,好运来。

   “到你们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很多详细情况再和你讲……”他昨晚与H律师约定。

    今上午发地图于他,问候他,什么时候来??

    他问律师收费,向他报价最低的收费。

    回复:他考虑一下再说!!嗯,飞到窗口的单又飞走。

二、

    律师的工作是在午休时间,是在吃饭时间,

   “我父母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房屋归我母亲……我父最近网贷,如果债权人起诉,已分割并办理过户登记在我母亲名下的房屋是否要被查封。”

   “你父亲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债务性质判断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被执行人已经离婚,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可以裁定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而无需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原夫妻另一方对执行其财产不服而提出异议,属于案外人异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经判断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案件,需要执行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或者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共同财产,应当如何执行?夫妻另一方提出异议,如何救济?答:经判断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案件,应当执行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名下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如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执行。执行机构可直接对上述共同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夫妻另一方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或者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是否系共同财产或者财产份额提出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夫妻另一方就财产份额提出异议,或者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停止执行。


三、

   “工程合同,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停工,现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法院会不会支持?”吃饭时间的咨询电话。 

   “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分五期。甲方支付几期,拒付的理由是什么?”问。

   “工程款申请表申请其实是2、3笔款项的  最后只打了230000?”他答非所问。

    工程款申请表里明确申请的是23000哦??

    建议有时间下午来律师所嘛??

    然而又没有然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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